重磅!武平城区小学、初中将实行积分制招生,实施时间就在……
发布于 2021-03-25 21:22 ,所属分类:在线教育信息快讯
关于2021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有关招生办法的预告
根据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普高、职专、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武政文〔2019〕115号)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我县将在2021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中开始实施积分制招生办法,并对“房产面积”、“二手房学位占用”等入学办法作出相关规定。具体实施办法预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范围
从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开始实施。实施对象为城区初中、小学申请入学对象。
二、积分制招生办法
在中小学入学时,实行网上报名和积分制招生。主要办法为:
1、基本招生原则:采取“批次优先、积分排序、遵循志愿、统筹安排”原则进行招生。
2、积分制招生:若遇某片区某批次学位不足时,则启动积分制招生。按照积分从高到低、一生一录,录满为止。未录取对象依据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检索并录取到统筹片区学校。
3、积分方法:以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或县住建局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系统的通过时间)和平川户籍入户时间(父母一方和适龄少儿分别计分),按月份累计积分。
4、具体入学积分细则将另行制订后进行公布。
三、入学房产面积规定
入学报名所对应的房产面积应大于40 平方米。若房产产权属多人共有的(夫妻共有除外),其个人产权面积应大于总面积的50%且大于 40 平方米(符合武平县去库存政策购买的店面等商业用房面积应大于或等于30平方米)。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前(以后每年招生均以此为截止时间)已进行不动产权证登记(或县住建局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系统通过)的住房,招生入学时房产面积不作限定。
四、二手房小学学位占用规定
使用2021年6月30日后购买的“二手房”入学的,必须是该套房产没有占用城区小学学位,且房产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即同一套房产小学每六年只能享受一次划片入学机会(多胞胎生育和法定照顾合法生育除外)。
五、以上规定,由武平县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武平县招生工作委员会
2021年3月23日
政策性照顾就读相关对象任职时间规定
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招商项目等三类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总经理(或经理)、监事及高级人才申请子女政策性照顾就读的,其任职时间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股东:须公司设立登记开始至今都是股东,或变更成为股东满一年以上;
2.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总经理(或经理)、监事、高级人才:须不间断任职三年以上,或公司设立登记开始任现职至今。
武平县化解商业用房库存有关入学政策
依据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符合武平县去库存政策购买的店面等商业用房相关规定内容为:
一、购房时间:
1、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
2、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
二、购房要求:购买县城规划区已竣工验收备案房地产项目的一手店面等商业用房面积≥30平方米。
三、享受政策:享受购买商品住房同等招生政策(即:视同有房)。
来源:武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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