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棚: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 ┃ 人工智能法学院研究生专业实习总结报告展示(10)
发布于 2021-09-09 10:21 ,所属分类:2021大学排名
律师试点班一生五师配置情况:
实习生
人工智能法学院2020级西部地区高端法治人才(律师实务方向)试点班研究生 王春棚
实习指导教师
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 兰海涛
实习带队教师
人工智能法学院 张楚
校内硕导
人工智能法学院 罗璨
校外兼职硕导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刘进
辅导员
人工智能法学院 谭瑞和
如白驹过隙、流星倏逝,历经秋冬春又三分之一个夏,约十个月时光的律所实习结束了。打开手机相册、聊天记录、以“K&H”(律所名)命名的文件夹,十个月的实习生活,点点滴滴,历历在目。
一、实习目的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本次实习的目的,其实就是我当初为何选择人工智能法学院“西部地区高端法治人才(律师实务方向)试点班”的原因,也是我最初把职业规划定为律师的原因。当时的我认为,相较于法律共同体的其他职业,律师是把法律专业和个人能力的各个方面展示得最为“淋漓尽致”的职业。在出发去律所的前一天晚上,我在笔记本上写下:学习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这就是我本次实习的目的。现在回望这个目标,可能定得太过宏大、模糊,某种程度上并不是一个好的目标,但的确也反映了我当时刚刚进入西政成为一名研究生时的真实心境。还有一个原因是自己本科期间,由于总总原因并无律所实习经历,对律师职业的认识浮于表面,稍显片面。不过古语有云“取法乎上”,所以高目标或许并不是坏事。
二、实习过程
(一)律所介绍
我本次实习的律所是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坤源衡泰律所)。坤源衡泰律所,是成长于重庆的本地大所,创收连续多年位居重庆第一梯队。坤源衡泰律所总所办公楼位于重庆市核心商务区域的两江新区金开大道,有合伙人自持产权的办公场地5000余平方米,现已在成都、贵阳、昆明、海口设立分所。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坚持专业化服务的发展理念,走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一体化发展道路。律所现有执业律师和行政人员逾300人,大多数来自国内外知名大学,拥有法学博士学历者近50人,拥有法学硕士及双学位者180余人。坤源衡泰律所致力于成为一家“有专业、有情怀、有担当、有格局”的“四有”律师事务所。
(二)团队介绍
团队合伙人兰律师,是律所最年轻的合伙人之一,且有法院、大型国企的从业经历。兰律师专长于民商事诉讼、公司法人治理、企业和政府单位法律顾问服务,专业能力扎实、诉讼技巧娴熟。效率、专注、细致是他的做事风格,也是对团队成员的要求。团队另一位是兼职律师吕博士,是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制、公共政策。专长于行政诉讼、民商事争端解决、政府单位和企业法律顾问。团队还有一位中年级律师陈律师,专业干练、真诚随和。在十个月的实习期间,三位律师都倾心指导我的实习。
(三)诉讼业务
1.民事诉讼案件
整个实习过程中接触的民商事诉讼,多集中在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贷纠纷(追偿权纠纷)、婚姻纠纷、租赁纠纷、劳动纠纷,还有与公司相关的诉讼。
(1)买卖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有合同之王的称号,实务中有大量的买卖合同诉讼案件,本次实习中我也接触了很多买卖合同纠纷诉讼。包括一般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纠纷等。一般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主要是消防设备销售合同产生的纠纷。这类纠纷的特点之一就是,它与建设工程紧密相连,因此很多合同的货款到账缓慢,还容易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另一个特点就是销售的范围在全国各地,有些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不在重庆。这类案件需要跨地域立案,幸得互联网司法技术的发展,立案流程基本可以在网上完成。但是开庭的时候还需要到当地法院,所以时间成本和差旅成本比较高。就案件本身而言,法律关系较为简单,争议点主要在于:验收标准及时间、因工程实际需要而采购的货量与合同约定数量不一致、送货单上的实际签收人与合同约定不一致、违约金的计算标准等。
(2)担保公司追偿权纠纷
追偿权纠纷案件有很多来自团队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两家担保公司,每次都是批量案件诉讼。担保公司作为专业的金融服务机构,为借款人向放贷银行提供担保,到期后借款人未偿还借款,担保公司向放贷银行承担担保责任再向借款人追偿。此类批量被告多是信用卡使用人和中小企业,案件法律关系较为简单,担保公司证据保存一般较为完整,相关法律文书和证据的容易制作;但批量案件代理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复印、打印、整理、计算、核对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总之就是轻脑力重体力。
(3)民间借贷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就是零零散散的客户找到团队代理,多数法律关系较为简单、金额也不算大。这类案件最常见的问题就是证据问题:要么是没有借条(借款合同);或者是借条约定的本金数额、利息计算、还款期限、担保等款项模糊、有瑕疵;还有很多是当事人对双方发生的金钱往来是借贷关系还是投资关系有争议。往往需要有其他证据加以辅助证明,如银行转账凭证、实际用途、聊天记录、电话记录乃至证人证言等。
(4)婚姻纠纷
婚姻纠纷案件最大的感受就是“清官难断家务事”,剪不断、理还乱。离婚纠纷,往往是因为夫妻一方违反“忠诚义务”。诉讼过程中的证据收集、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争夺,让曾经亲密相爱的枕边人,兵戎相见、反目成仇,让孩子、双方父母遭受二次伤害。离婚不等于分手,分开少有体面。
(5)租赁合同纠纷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多来自于一家大型商场,往往还伴随着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该商场地理位置优越,周围很多高中端住宅区和商业区,吸引很多商家入驻。但是因疫情影响,再加上商场本来也没开业多久,商户营业积累有限,一些商户未能坚持下去。很多商户选择关店,停止营业,私自搬离。根据他们与商场签订的租赁合同、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他们租期未满,不能私自停业、关店和搬离,否则就要丧失履约保证金和承担高昂的违约金。我们是代理商场业主和物管公司一方。但是因为最高人民法院针对疫情期间的租领合同纠纷案件专门发布了相关指导意见,加上租赁合同和物业合同属于格式合同,以及法官出于利益平衡的考虑等原因。我们的诉讼请求并不会得到完全支持。指导律师面对这种情况时,从专业的角度,综合考量法律规定、法官的态度、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等因素,适时说服委托人选择与商家调解结案。
(6)劳动纠纷
本次实习中接触到的劳动纠纷案件不是很多,但是指导律师在我刚开始实习的第一个星期,让我去统计一份重庆市2020-2021年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以便之后案件直接使用。在做工伤赔偿表格的过程中,我需要去思考如何设计表格、查询重庆市上一年度社平工资、重庆市关于工伤赔偿的规定等等。最后做好之后,得到指导律师的肯定,最重要的是这个过程学习到了很多劳动法相关的知识。
(7)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纠纷
涉及公司的相关诉讼,主要接触的是一个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纠纷的诉讼。甲贸易公司(以下简称:甲贸易公司)成立于2011年,从事各种建筑材料材料和五金工具贸易,有陈某和丁某两个股东。2014年后由丁某全权经营甲贸易公司,2016年4月,陈某、丁某发生矛盾。2016年5月,丁某出资设立乙贸易公司((以下简称:甲贸易公司)),经营范围与甲贸易公司完全相同,丁某仍实际控制甲贸易公司的公章,并将甲贸易公司的现金、存货、到账的应收款用于个人使用和乙贸易公司经营,甲贸易公司的财务人员高某离职到乙贸易公司工作时,并没有将甲贸易公司的U盾、财务数据等交给陈某。2016年10月,丁某将甲贸易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陈某。陈某接管甲贸易公司后发现公司的人、财、物都被丁某严重侵害,遂提起诉讼。一审法院错误认定事实,认为是股东陈某和丁某分家不当产生的利益纠纷,并不属于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纠纷,并要求陈某对公司的财务进行司法审计鉴定。团队代理该案件的二审程序,上诉期限距离春节已经不足一个星期。接案后,兰律师跟吕律师仔细探讨案件法律关系,分析一审判决,阅读整理大量的证据,与当事人多次沟通,最终确定上诉策略,草拟并多次修改上诉状。我们的核心理由就是本案是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纠纷,而非合伙利益纠纷,以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是合法合理的;另外一审期间我方提供的证据已经形成证据优势,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对方当事人只提出抗辩却未提供相应证据支持,其抗辩不应当得到支持,所以并无要求我方进行司法审计的必要。上诉状在上诉期限截止的前一天提交到法院。二审时,我们又认真准备庭审文书和证据材料,我负责制作一份案件时间轴,就是通过诉讼可视化的途径清晰的将案件事实进行呈现。二审法院的法官最终认可了我们的上诉理由,将案件发回重审。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希望最终的判决结果能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行政诉讼案件
因为团队的兰律师和吕律师有丰富的行政单位法律服务经历,所以我们团队也代理了很多的行政诉讼案件。最常见的类型是行政信息公开、行政处罚、征地拆迁类案件。
有一个行政信息公开的案件令我印象深刻,其中还混合着行政强制拆迁的问题,而且案件法律事实发生时间已经久远。原告张某要求重庆市某区某街道办事处公开2010年强制拆除某报刊亭时保存的相关物品清点清单、现场清点人员的职务及联系方式、公证单位及公证员、现场视频及照片、保管场所及保管人员信息。张某对街道办的信息公开答复书不服,向区政府申请复议;对行政复议仍不服,又提起行政诉讼。对于被诉的行政机关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提供完整的证据来证明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包括主体适格、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正当等。因此本案中,最重要的就是收集整理证据,而且因为强拆发生在2010年,需要依据当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说明信息公开答复书的公开信息合法。最终通过完整的证据,法院判定被诉行政行为合法,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当时我看到强拆时保存的完整证据,还对2010年时街道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有点小小的惊讶和敬佩。
行政诉讼因为诉讼费低、原告不负担举证责任等原因,在实践中存在滥诉等情形。就本案来说,当事人并未直接起诉行政强制拆除违法,而是申请信息公开。可能就是因为强拆行为发生在2010年,2020年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直接起诉行不通,得不到赔偿。而申请信息公开的成本也很低,当事人可能盘算着10年前行政机关可能执法过程并不是十分规范,而且经过10年行政机关的证据保存可能也不是很完整,如果不能公开完整的信息内容,就可以据此起诉行政机关要求赔偿。当然以上只是我的个人揣测,可能有失偏颇。我想表达的是,行政诉讼不应作为获利手段,而应是救济手段;信息公开是促进政府信息透明、增进官民沟通,而非制造对立。
3.执行案件
本次实习过程中,我接触到了大量的执行案件,对执行流程也有比较全面的了解,也深切真实地感受到了“执行难”问题。
正如前文所说的,团队代理两个担保公司的批量案件,这些案件通常都是全流程代理。所谓全流程代理,就是代理包括诉讼阶段的一审、二审(重审、再审等)和执行阶段。这类批量案件法律关系简单,证据完整,所以诉讼阶段通常都很顺利。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拿到胜诉判决并不等同“拿到钱”,即生效的胜诉判决能否得到有效执行才是关键。执行阶段相较于诉讼阶段是比较被动的,尽管这些年各种执行规范不断完善,执行措施不断改进更新,但是执行案件最终还是得看被执行人是否有足额的执行财产。作为代理人来说,我们需要将生效判决尽快执行立案,一是避免错过执行时效;二是尽快对被执行人采取查控措施,避免财产流失。然而,法院每年也疲于应对数量众多的执行案件,所以我们每次批量执行案件的立案都得排队等候。立上案之后还得积极主动地与法院联系,推进执行工作,通过查控系统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并查封车辆、房屋、股权等。因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很多案件就只能陷在“终本——执恢”的循环中。这让当事人、律师、法院都不堪重负,深感解决“执行难”顽疾任重道远。
(四)非诉业务
1.初拟、修改合同
整个实习期间,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修改和初拟合同,大概有200份左右的合同。记得第一次团队聚餐时,兰律师给我定下了修改100份合同的任务,现在看算是超指标完成。这些合同多数来自公司的业务合同和政府、事业单位的采购合同。实习的第一个星期,吕老师给我推了修改合同的工具书,兰律师给我推了培训课程,然后我开始了第一份合同的修改。刚开始的时候,无从下手,像改作文似的盯着错别字、错误表述、错误的标点符号修改。经过参考指导律师修改的版本,领悟他们所说的“修改合同主要是权利义务的平衡和法律风险的把控”,后面的合同修改才算是上道。我个人对修改合同有一些粗浅经验:首先是了解合同的目的,也就是了解当事人的目的。比如是买卖合同等业务合同的目的是促成交易,就需要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或者有些当事人在合同有一些特别的目的,也需要通过条款的设计来实现,这些条款拟订、修改的时候也得确保合法合规。其次是对合同主体的把握,比如政府部门与大型国企之间的合同、政府部门与私企、私企与私企之间的合同在一些条款表述上的区别,还要特别注意关于某些主体法律上存在特别的规定。再其次就是掌握各类合同常见的风险点,这需要熟悉法律规定,最好的办法就是多做总结、参考优秀的工具书和培训课程,并在实践中善于总结形成自己的合同修改知识库,这样可以大大提高效率和避免工作失误。
2.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亦译“审慎调查”,指在投资过程中投资者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情况、经营和财务情况、法律关系以及目标企业所面临的机会与潜在的风险进行的一系列调查。作为民商事法律团队的实习律师,如果没有做过一次完整的尽职调查,那么实习经历就是有缺憾的。
在这次的实习过程中,我有幸全过程参与某国企参股某征信公司的法律尽职调查项目,我方委托人是某国企。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以及国家对信用社会建设的重视,征信行业近几年发展迅速。征信行业目前主要分为企业征信和个人征信两大业务类型。征信行业的资质许可较为严格,且需要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末,全国共有23个省(市)的131家企业征信机构在人民银行分支行完成备案,重庆市共有四家企业完成备案,本次法律尽职调查的目标公司是其中之一。在进行本次尽职调查之前,我听了20多个小时的尽职调查视频课程,对尽职调查的流程、方式方法、相关文书写作等进行学习,这对我后来的工作帮助很大。幸得团队指导律师的信任,我起草了工作底稿、问题清单和最终报告。由于委托人需要在春节前底敲定项目,所以要求是10天出最终尽职调查报告。当时学校已经放假,不让留校,团队律师还特别为我订了酒店。我们花了2天准备工作底稿和问题清单,然后入场尽调花了3天,剩下5天整理资料和写报告。我记得当时要复印很多资料,又不好意思长时间占用律所打印机,所以我选择下班后复印,一直到深夜才完工。不幸的是律所门被锁了,我又找不到钥匙,就在兰律师办公室过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清洁阿姨去打开办公室的门看到我,还吓了一跳。还有就是熬夜写报告初稿到凌晨,第二天闹钟、各种电话铃声都叫不醒,兰律师他们还以为我出事了,直接打电话给酒店前台去敲我的房门,我方才慌张地醒来,简单快速地洗漱后打车飞奔到律所与大家一起讨论修改报告。通过团队几天的集思广益、分工收集资料、修改定稿,我们最终在deadline之前完成了报告。
尽职调查具有风险发现和利益发现两个功能,而法律尽职调查的主要功能就是法律风险发现,充分披露和揭示目标公司的现存风险和或有风险。作为律师,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必须对每一份原始资料都必须仔细对待、每一句表述都必须严谨求实。
3.法律意见
我们团队为几家政府单位和国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委托人经常会需要就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律所及团队对出具法律意见是比较谨慎的,因此每次出具法律意见前都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查询法律规定、地方政府文件、参考案例。我遇到了很多有意义、有争议的法律问题,例如有关被抵押工厂的搬迁奖励费是否应该纳入破产优先权的受偿范围、混合担保的保证人对抵押人的抵押物能否优先受偿、能否以债权转让方式代偿保证债务等。政府单位更多的是需要对某些行政处罚、行政协议以及某个规范性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例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背景下城管综合执法支队的权限问题、土地出让协议中仅缴纳土地出让金本金而未缴纳滞纳金就擅自建设并完工之后如何处理、原乡镇农技站员工的社会保险问题、国企子公司破产涉及的程序选择、职工安置、维稳等问题。
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对公民的生活影响是很直接的,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为《重庆某区共享(电)单车运行管理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提供法律意见。我们参考了2020年4月公安部开展的“一盔一带”行动和《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在意见中提出了共享电单车须配备安全头盔。为防止儿童借用他人身份注册,我们建议平台要求人脸识别注册。然后我记得过了一段时间,律所楼下的共享电单车上就增加了安全头盔,当时的心情还是很愉悦的,还有点得意的跟律所的小伙伴们说我们团队好像提出过这个意见。
4.律师函
律师函(Lawyer's letter)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大多数人可能因为娱乐圈明星扎堆发律师函,而对其不屑一顾。但是现实生活中如果真的收到律师函却不可以玩笑对待。因为律所和律师乃至当事人需要对所发出律师函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所以律所和律师对发送律师函的态度通常都是很谨慎的。包括重庆市律协在内的多地律协还专门针对律师函发布了相关规范指引。当然市场上也充斥着一些奇葩律所,把代写律师函当成淘宝业务,定价160-190元。实习期间,我主要是为一家消防设备销售公司和一家商场租赁公司拟写律师函,作为催收货款、租金及物业费的手段。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发送律师函就是希望在诉前以较为平和且低成本的手段解决纠纷。从专业的角度,律师函的确是没有强制力的,主要是起到一定的通知、威慑效力,可以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
5.法律检索
从本科期间的课程学习和论文写作,老师就一直强调法律检索的重要性。法学,若视为一门科学,有理论固然好,但是数据支撑更重要,而检索就是法律人常用的收集数据的工具之一。有时候面对一个新的、复杂的案件,限于我们知识、经验的有限,我们往往难以全面、深入、准确把握关键的法律关系和案件争议焦点,也就无法提出最优的诉讼方案。通过法律检索,我们能够收集到大量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类似案例、论文、报告等材料,再运用归纳、类比等手段处理这些材料,最终形成一份检索报告。然后根据检索报告向当事人报送诉讼服务方案、撰写法律文书就较为简易,且效率跟质量都能得到保证。
实习期间,指导律师会针对某个(类)案件、某个(类)法律问题、某个(类)法律规定或地方性法规要求去做法律检索。法律检索是实习的基础工作之一,当然良好的检索习惯、优秀的检索技巧在正式执业之后也是一个重要的职业技能。律所及学校也为我们提供了很多法律检索的课程,每个课程虽然都大同小异,但是每个老师也都有一些独到经验,多多参加并认真学习律所和学校的法律检索课程,博学而后笃行,法律检索能力也会不断精进。我个人有一些法律检索的经验。首先是分析待检索的问题以确定关键词,关键词的确定要灵活多变;其次是检索工具的选择,优先选择最权威的,例如需要做案例检索,应该优先选择中国裁判文书网,近几年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越来越优化且免费,基本可以满足案例检索的需要。裁判文书网上检索未遂,可选择其他检索工具(例如:北大法宝、威科先行、Alpha等),其他检索工具搜索到案件,出于谨慎考虑,有必要再回到裁判文书网做一下验证。最后就是分析整理所收集到资料,加以选择、概括,要与待检索的法律问题(案件)进行仔细对比,不能生搬硬套,强行制造关联,这样会误导指导律师。最终的检索报告需要突出重点,可以通过表格的方式呈现。
三、实习心得
(一)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终身学习
实习期间需要面对很多实际的问题,可能涉及法律(尤其是很多程序性的问题)、商业、办公技能等,时常会感叹自己知识、能力和经验的浅薄。你会感觉自己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了,会计、金融、办公软件、英语、“说话”、写作、营销等等。实习期间我去考了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和基金从业资格证书。
俗话说:律师和医生一样,越老越吃香。这说明律师是一个厚积薄发的职业,需要时间、经验的积累和沉淀,律师要学会做时间的朋友。基希曼说:“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变成废纸。”法律更新速度快,新法规、新司法解释层出不穷。例如《民法典》一颁布,多少法律规定、司法解释随即变化。而作为律师不得不去学习,不然寻找法律依据就会发生错误,被市场淘汰就是注定的了。此外,影响律师工作的不只是法律环境,还有商业环境、政治环境。指导律师也经常会强调,做律师一定要有商业思维,有些场合还需要有政治思维。所以法律工作者除了在专业上要跟进变化之外,还需要保持对商业趋势、技术更新和政策导向等信息的跟进。
(二)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职业技能与工具
一个优秀的律师也需要具有匠人精神。工匠作出完美的作品,离不开趁手的工具。实习期间,我通过看教程、同事推荐、自己实践,对实习律师的工具包有一些整理。
首先是形象篇。我只能从男生的角度出发谈谈个人愚见。男生实习律师最好就是着正装。有些律所对此有严格要求,有些则没有。受律政剧的影响,在大多数人眼中律师就应该是西装革履。为体现我们的专业性,也算是给自己、当事人或法官一种心理暗示,着正装有很好的促进作用。若经济条件允许,最好定制两套不同色系的正装,然后买几件不同色系的修身衬衫,买两件不同色系的大衣以备冬寒。还有就是关于背包还是提公文包的问题。记得刚实习的第一天,指导律师就说我需要去买一个手提的公文包,看起来更加成熟、专业一些,还开玩笑说可与房产中介区别。但是提了一段时间公文包之后我发现真的很累,而且只有一只手是自由的,在挤公交地铁的时候,另一只手还必须抓着抓手,接打电话、接发消息都很不方便。看着其他小伙伴背着双肩包,双手解放,属实羡慕。所以我推荐一个折中的办法,上下班可以背包,如果去见客户、开会等可换成公文包。
然后是办公工具篇。男生们,请把你的游戏本换成轻薄本,具体品牌更具个人经济实力选择。然后就是各类具体实用工具,比如能够快速扫描成PDF的超级扫描王;能够用计算利息、违约金、诉讼费、天数等等的才牛律师;各个设备同步的WPS办公软件;有利于收藏案件文书和团队协作的360云盘;做思维导图、时间轴等可视化图时非常好用的Mindmaster;免费查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还有就是查企业信息,推荐百度旗下的爱企查系统,它可以免费查到天眼查、企查查、启信宝需要付费才能查到的信息。
最后是办公技能篇。一是要坚持把卷宗电子化的良好习惯。当事人提供的各种原件、法院的诉讼文书,最好收到之后就立马扫描。这样既方便携带,需要时可随时查看、打印,又可避免纸质文件的丢失、毁损。二是要学习诉讼可视化。国内的天同律师事务所,一直走在诉讼可视化的理念和实践的前端。蒋勇律师主编的《诉讼可视化》一书通过各种实例来讲解诉讼可视化的运用,值得大家学习。去年生日的时候,团队的吕律师送了我一本,今年蒋勇律师不幸离世之后我又粗略的重温了这本书。三是要多写法律文书,不断磨练,精益求精。为我们试点班尽心尽力的张光君副院长常说,律师得是“人精”,要有“三子一具”。“三子一具”就是嘴皮子、笔杆子、脑瓜子和法律科技工具。我觉得“三子”的重要性不分先后,“三子”相辅相成。只是说因个体的差异,各有侧重。很多时候,律师与法官、与客户是通过法律文书作为媒介交流的。当事人、法官通过看起诉状、上诉状、答辩书、证据清单、法律意见等文书对律师的专业性乃至性格进行判断,正所谓“文如其人”。我觉得写好法律文书有几个关键词:准备、模仿、练习、仔细。以写起诉状为例,“准备”就是写之前要将所需要的素材尽量收集完备,包括案件事实、当事人信息、证据等,对案件法律关系、争议焦点进行充分分析,进行一定的法律检索,参考判决书的说理部分;“模仿”就是刚开始的时候可以模仿团队指导律师先前的优秀模板,模仿其结构安排、语言风格、文字排版等;“练习”就是要多实践,珍惜每一次练习的机会,让自己的语言更加精炼、逻辑更加顺畅、法律依据和事实根据更加准确详实,从简单的起诉状到复杂的起诉状一步步练习:“仔细”的目的就是必须保证内容的准确性,从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法条、证据材料、管辖法院、时间、错别字乃至标点符号等都需要严谨求真,写完一定要认真检查,尤其是套用完模板后一些细节很容易忘记修改。我自己就有好多次因错别字、当事人信息写错、管辖法院写错而被批评的惨痛教训,关键是自己面对一些低级错误被指出后内心也会觉得十分羞愧。
(三)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和以处众——人际交往与沟通
偏内向的性格、人际交往经验的欠缺是我在实习前感到紧张的原因之一。但是我相信科比所说的“practice your weakness”。也正如当初报名时,家人、朋友都觉得我更应该报“法院方向”,但我就是觉得我应该去试试“律师方向”。无论结果如何,至少亲身经历。所以律师实习期间我必须直面这个问题,而这份实习也给我提供了很多的人际交往与沟通的练习机会。
律师这个职业,要求与各种各样的的人沟通交流。他们或富商巨贾、或公吏名流、或市井商贩、或博情达礼、或蛮不讲理、或平和谦逊、或高傲冷漠。律师不能逃避,必须直面,就要学会以不同的方式与他们沟通交流,这是一门学问也需要技巧。交流过程中需要体现专业性、共情能力、条理性和包容性。当然指导律师也会传授很多经验,我也会从他们跟不同的当事人交流中学习。
职场中,团队、同事之间的交流、相处也很重要。我个人对待同事的态度就是“和”,包括一起实习的小伙伴、团队成员、律所其他律师、律所行政工作人员等等,时刻报以友善、礼貌、平和的心态去跟他们交流、请求帮助。一个律师单打独斗的时代已经过去,团队化是现在律师行业的常态。我的指导律师也很重视团队建设。他们对团队的建设、协作有很深刻的认识。他们会鼓励团队成员对某个案件或某个法律问题发表看法、组织学习专业知识和执业技能、跟团队成员进行交流。整个实习期间的工作基本都是围绕团队展开,自己也就必须学会如何跟团队成员合作,如何在团队中找到自己的定位,如何更好的推进自己的工作。
这段实习经历,我自己最大的收获之一就是通过跟不同的人接触,真实深切地感触到社会的参差百态。这让我对自己的职业规划、人际交往观念及方式都有着重大的影响。每个案件的背后都是一个个鲜活的当事人,跟不同行业的当事人交流,让我对商业、行政、金融、职场乃至婚姻家庭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跟法官、律师、政府部门的法制人员、公司法务等法律职业群体的交流,让我对自己的职业规划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四)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善于总结、复盘
“复盘”一词原是围棋术语,指对局完毕后,复演该盘棋的记录,以检查对局中招法的优劣与得失关键。后“复盘”被引入投资、企业管理等领域,成为一种非常重要的工作方式。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工作跟学习一样,需要及时总结复盘。学院开设的《智能法律服务》课程也要求我们加强复盘训练。通过及时的复盘,可以发现自己工作的坏习惯、知识的欠缺部分、说话或行动的不当;也可以从经验中总结提炼出一些规律或者小技巧,提升工作效率。复盘可以避免低级无意义的重复,将经验变成能力。遗忘是记忆最大的天敌,复盘的另一个好处就是至少可以起到“温故”的作用。尤其是实习期间,我们会解答很多法律问题,可能当时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去思考、检索,如果后面再遇到的类似问题的时候我们能够直接搬运,则会大大提高效率。实习期间,能坚持每天记录复盘是最好的,若不能每天坚持记录,也应该在入睡前留下一点时间回忆今天自己做了什么。还有实习律师是要求写实习周记的。每周在实习周记簿上记录,也是一个良好的复盘机会。
(五)不滞于物,不困于心,不乱于人——控制情绪与磨炼心性
众所周知,选择做一名律师,职业初期一般会很惨淡。尤其是在重庆地区从一名实习生做起,大部分的薪资用可怜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这是物质层面的惨淡。而且律所实习就是真实的职场,工作没做好被批评也是难免的。另一方面过多机械性重复工作也常常会让自己产生心理落差,疲惫低迷。这是心灵与精神层面的惨淡。想想实习期间,每天挤公交、穿着不那么舒服的西装皮鞋、中午顶着烈日吃饭、熬夜加班、周末还有专业课,说不累肯定都是假的。但是想想挤公交的时候可以听书;西装皮鞋公文包的职业装也能让自己看来专业、得体;吃饭的时候有小伙伴一起聊天、吐槽、分享;辛苦一夜的加班成果得到律师和当事人的认可;周末可以和兄弟们在篮球场上挥洒汗水。所以,如果致力于从事律师职业,做实习律师时一定要坚韧、坚持,很多时候还要给自己积极的心理暗示,找到适合自己的减压方式。最后回望这段实习经历的时候,时间也仿佛过得很快,心情也没有那么不愉快。
每一段经历都是一次人生的修行,若选择律师作为终身从事的职业,就必须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磨炼自己的心性,不被外物所阻碍,不被内心所困惑,不要过多的在意别人的评价。热爱,就下定决心从一而终,思考的时候不乱想,一心一意的做自己的事,行动的时候不耍小聪明,脚踏实地。
四、结语
经过这十个月的实习经历,也可能是年岁的增长,自我感觉自己还是成长、成熟了很多。可能我上面提到的缺点依然存在,应该学习的知识和能力还没学会,心性也远没有自己期待的那么成熟;可能在他人视角里,我的实习经历并没有我描述的那么好,甚至可能我以后都不会选择做一名律师。但我依然感恩这一段经历,依然会继续反省、改正,继续学习,继续磨练。
最后,感谢学院和带队老师的辛苦付出;感谢我的导师罗璨老师,在我实习期间给予的支持与理解,以及对我论文写作的殷切指导;感谢坤源衡泰律所和团队兰律师、吕律师、陈律师的指导和帮助。
美编:华路思
审核:张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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