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公告】永安市巴溪湾小学总校2022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发布于 2022-06-01 17:25 ,所属分类:在线教育信息快讯


永安市巴溪湾小学总校2022年

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有关精神,为规范小学招生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永安市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永招委〔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永安市巴溪湾小学总校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生原则


(一)一套住房提供一户家庭片区学位原则。实行一套住房在小学学段(六年)只为一户家庭提供小学片区学位。

(二)相对就近原则。片区楼盘适龄儿童就学,以父母固定居住地(凭房屋产权及户籍证明)为依据,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区就近入学。

(三)统筹安排原则。属于以下对象:(1)学校所在服务片区学位已满,未在招生楼盘之列的新开发楼盘的适龄儿童入学。(2)所购房产对应学校服务片区的学位被使用的适龄儿童入学。(3)房产或户籍在所在学校服务片区,但房产、户籍等其中部分条件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适龄儿童。(4)符合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5)其他情况。以上对象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学校的招生容量和空余学位, 按房产优先、相对就近原则通过统筹安排、电脑派位安排入学。凭房产统筹派位的,视同使用片区学位。

(四)免试入学原则。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免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五)按时入学原则。小学入学年龄必须年满六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年龄认定以户口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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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服务片区及招生楼盘


巴溪湾小学服务片区:

南溪河以西、东坡路以南、南翔路经巴溪大道至石门路以北区域。

招生楼盘:

新安大院、龙山馨园、御景华府、永顺家园、新安小区、福维花园、建发永郡、新安路五洲别墅区、中禹大厦、华胜公寓、新华新村、碧桂园壹號院、益民新村、马夷口新村,交警大队宿舍、景园别墅区、五洲一期二期;驻永部队宿舍、泰园别墅区、大垅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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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报名方式及登记时间


报名方式:“网上预报名取号”“现场确认”和“现场报名确认”相结合。

1.网上报名:

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通过“永安教育信息中心”gongzhong号,登录“城区小学招生报名平台”,根据提示按要求如实、完整填报报名信息,并根据生成的报名顺序号按提示时间,持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到所在片区学校进行确认。父母、祖辈无房但户籍在城区的先按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报名。个别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的家长,可在“现场报名确认”环节到所在片区学校由专业教师指导进行网上报名并确认。

网上报名登记时间:

6月6日-6月10日(每日8:00—18:00)

网上报名登录途径:

扫描ErWeiMa,“永安教育信息中心”gongzhong号,登录“招生报名—新生报名系统”。

2. 现场确认

片区内学生家长需根据预报名时所提示时间内持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和不动产查询信息凭证(登录e三明→住房保障→不动产信息→查看详情→截屏打印)、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各2份,于6月29日至7月1日到片区学校现场确认(含无房但户籍在所在学校片区的对象)。

3. 现场报名确认

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的片区内学生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份于6月30日至7月1日到所在片区学校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含无房但户籍在所在学校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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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招生办法


城区小学招生以房屋产权、户籍、实际居住为划片依据。房屋产权注意事项为:商业用房、未经房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房产协议、公证书等不作为报名登记审核划片的依据。房屋产权须在房管局登记备案半年以上,即2022年3月1日(不含)之前。需提供不动产查询信息凭证(登录e三明→住房保障→不动产信息→查看详情→截屏打印)和有关房屋产权证明,有关房屋产权证明指以下四种材料之一

1.房产证;

2.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税收发票;

3.购房合同、首付购房税收发票及银行按揭贷款合;

4.法院出具确认房屋产权的法律生效文书。2009年12月9日之后所购住房,其房屋建筑面积须达50平方米(含)以上。

因房产抵押给银行需复印房产证的:2013年3月31日前抵押的,到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局内)复印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2013年4月1日起抵押的房产证存档在银行的,到银行复印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购房全额付款又未领到产权证的需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自然资源局内)进行不动产预告登记。

1. 父母单独房产。父母在城区有房屋产权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办法,以父母和适龄儿童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地(父母房屋产权证及户籍证明)为依据进行划片招生。

2. 祖辈房产类。父母双方均未购房,且祖辈、父母与子女户籍均在永安城区,经核实可依据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参与划片招生。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及子女在永安城区户籍证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及市房管局出具的父母无房证明(统一查询)等材料。

3.共有房产类。父母与子女户籍在永安城区,父母无单独房产,但与其他人(含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共有的房产,该共有房产可作为划片招生依据。需提供与他人共有的房屋产权证明,父母及子女在永安城区户籍证明,市房管局出具的父母无单独住房证明(统一查询)等材料。

4. 廉租房类。居住在市政府廉租保障住房的永安城区户籍新生可参与划片招生,需持《永安市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廉租房租房票据、父母及其子女永安城区户籍等有关证明。

5. 父母离异类。以法院(或其他法定部门)出具的判决(调解)书为依据,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及户籍证明参与划片招生。法定监护人无房屋产权的,经父母双方同意,可凭原配偶的房屋产权参与统筹派位入学。父母已故或丧失监护能力的,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及永安城区户籍证明参与划片招生。

6. 拆迁住户类。因城建规划等原因拆迁的住户,持政府拆迁办等相关证明材料参与划片招生。如房屋已置换,按房屋安置的新址参与划片;如房屋尚未置换则按原址参与划片招生。

7. 客商与高层次人才类。客商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永安市客商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优惠政策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8. 驻永军人及烈士类。驻永现役军人子女按福建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政联〔2013〕1号)、《关于〈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闽政联〔2017〕1号)执行。由部队出具证明并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按其家长意愿选择就读学校。烈士、公安英烈适龄子女,凭烈士证、所在基层部队或单位出具的证明,经市域内与之相关的地方或主管机构核实后,视同驻永部队官兵子女,按其家长意愿选择就读学校。

9. 外来务工类。属于外来务工(外县市的须持有居住证)或本永安市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需在本市依法缴纳城镇社保。此类对象须提供永安城镇社保缴交单据和闽政通(e 三明)社保查询结果截屏打印材料、户口簿、居住证(外县市户籍须提供)等相关材料。此类对象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区小学空余学位,在保障符合永招委〔2021〕1号文件中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为入学派位对象的基础上,以入学积分(实际缴纳本市城镇社保每个月积1分,计算时间点为2021年8月始)的高低确定入学派位对象。入学派位对象按相对就近原则电脑随机派位统筹安排入学。超过城区11所小学空余学位无法录取的,根据家长意愿安排到城区四个街道辖区的黄历小学、永浆小学、北小分校和吉山小学等学校就读。

10. 教师子女类。本校在编在岗教师的子女原则上可选择父母所在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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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需上交材料清单


1.父母单独房产类:

(1)户口:户口本首页、父亲页、母亲页、孩子页。(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本的,都要复印首页,并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房产证明材料和不动产查询信息凭证(登录e三明→住房保障→不动产信息→查看详情→截屏打印);

(3)父母婚姻状况:在婚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法院(或其他法定部门)出具的判决书(调解)。

2.祖辈单独房产类:

(1)永安城区户口(首页、祖辈页、父母页、儿童页);

(2)房产证明材料和不动产查询信息凭证(登录e三明→住房保障→不动产信息→查看详情→截屏打印);

(3)永安市房管局出具的父、母无单独住房证明(统一查询)。

3.共有房产:

(1)永安城区户口(首页、父母页、儿童页);

(2)永安市房管局出具的父、母无单独住房证明(统一查询);

(3)共有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和不动产查询信息凭证(登录e三明→住房保障→不动产信息→查看详情→截屏打印)。

4.廉租房:

(1)永安城区户口(首页、父母页、儿童页);

(2)廉租保障住房合同。

【e三明住房查询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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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现场确认材料需携带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材料按以上材料顺序整理。

2.房屋产权证、贷款合同只需复印封面和页内涉及产权人、房产地址信息(1-10页)和有签字、公章页面。

3.材料清单中父、母无单独住房证明由永安市教育局统一到房管局开证明。

【关于户口本、房产证的复印】

1.户口本:户籍首页、父亲信息页、母亲信息页、孩子信息页(请按这样的顺序整理)

① 户籍首页

②父亲信息页

③母亲信息页

④孩子信息页

2.①房产证复印:

②购房合同+全额发票:

(购房合同只需复印封面和页内涉及产权人、房产地址信息(1-10页)和有签字、公章页面)

③购房合同+贷款合同+首付发票:(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只需复印封面和页内涉及产权人、房产地址信息(1-10页)和有签字、公章页面)

④购房合同如抵押的:

因房产抵押给银行需复印房产证的:2013年3月31日前抵押的,到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局内)复印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及公章;2013年4月1日起抵押的房产证存档在银行的,到银行复印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及公章。购房全额付款又未领到产权证的需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局内)进行不动产预告登记。







招生咨询

1.永安市教育局小学招生咨询0598-3653885;

2.巴溪湾小学总校招生咨询0598-5119228;

3.详情可登录永安市巴溪湾小学总校gongzhong号;

4.本招生公告依据永安市教育局招生文件拟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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