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全面复学复课的通知!包括中小学,幼儿园;这些通告,今起有调整!

发布于 2022-06-02 15:54 ,所属分类:在线教育信息快讯




长春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定了!


刚刚,长春市教育局发布重要通知,明确长春市中小学开学时间,详情如下:


6月1日起,全市小学六年级开展恢复线下教学试点工作,幼儿园大班开展开园试点工作。


6月10日起,全市小学一、二、三、四、五年级,初中一、二年级,普通高中一、二年级恢复线下教学。幼儿园托班、小班、中班开园。



榆树市全面复学复课通知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为更好、更充分做好复学复课准备工作,避免疫情输入风险,明后两天,学校进行复学复课条件评估验收;6月10日,高一高二年级、初一初二年级、小学、幼儿园复学复课。相关要求如下:
1.做好复学复课前验收工作。明天下午,乡镇学校(幼儿园)要主动联系当地派出所、卫生院,共同对学校是否具备复学复课条件进行评估验收;市政府将组织教育、公安、卫健、疾控、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卫生监督、消防救援等八部门对市区学校(幼儿园)进行复学复课前的评估验收工作,各校要做好准备。
2.进一步做好人员摸排。要在返校前摸清师生员工底数,提前掌握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开学前连续14天的健康状况、域外中高风险涉疫地区旅居史或其他异常情况,形成人员管理台账。所有师生员工经学校审核,健康状况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学校要按照确定的名单,逐一通知师生员工返校工作和学习。
3.明确师生员工返校条件。本人曾为新冠感染者的,须康复出院并解除居家康监测后满14天(反复复阳人员要一人一案,个例分析研判返校资格);本人为密接人员的,自隔离期之日起隔离满21天;本人为次密接人员的,自隔离期之日起隔离满14天;本人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完成14天集中隔离;本人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完成14天居家隔离;本人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区旅居史的,完成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本人外省返回,完成“三天两检”;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复课前14天健康监测均正常。返校人员须向学校提交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健康码绿码、健康承诺书、14天健康监测记录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省返回人员还须提交“三天两检”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进一步做好防疫物资储备。要根据师生员工数量,做好N95口罩、防护服、消毒用品、洗手液、一次性乳胶手套、测温设备等常用防疫物资储备,按照要求储备数量不少于一个月使用量。

5.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一是细化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完善落实预防新冠肺炎疫情等传染病防控“两案九制”的各项措施,方案要切实可行,制度要务实管用。二是加强演练。复学后,马上进行实际操作演练,最低要演练两遍;复课后,要每周演练一次,确保一旦发生疫情,各小组能真正发挥作用,有效遏制疫情蔓延和扩散。

6.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一是做好教室、实验室、食堂、宿舍、体育运动场所、图书馆、卫生室(保健室)、卫生间等重点场所彻底清洁和通风换气,对校园内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开学前三天内,一定要来一次彻底消杀。二是要结合春夏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环境清洁,及时清除杂草,种植好花卉,修剪树木草坪,一定要清尽垃圾,学生到校确保环境清洁卫生。三是加强饮食卫生管理。要提前对食品原材料进行清理,对直饮水、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委托专业机构对水质进行检测。对食堂购置的食材,要严格进行索票制度,每天采样核酸检测,食材供应商家工作人员每天早核酸、晚抗原两次检测,确保病毒不进入校园。

榆树市教育局

2022年5月31日






长春站陆续恢复开行以下旅客列车



列车开行情况如有变化

请以铁路12306网站为准


长 春 站 提 示 提 醒


为落实长春市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
在长春站、长春西站、龙嘉站
进站乘车的旅客
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
以及“吉祥码”绿码
体温要在37.3℃以下


来源丨长春火车站





今起,买火车票有调整




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消息,为全面贯彻中央稳住经济大盘部署要求,进一步适应旅客出行需要,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情况,铁路部门决定自2022年6月1日起,将铁路客票预售期调整为15天(含当天)。

同时,根据客流回暖趋势,铁路部门精准实施“一日一图”,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动态灵活安排运力,适时加开旅客列车,相关车票实时发售。

铁路部门提示,请广大旅客朋友及时铁路12306网站、客户端、和车站公告。


来源丨中国铁路、人民网


关于恢复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

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

业务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和文化体育局、长春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文教卫体局,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科学精准实施跨省旅游“熔断”机制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113号)要求,鉴于目前我省全域均为低风险地区,即日起,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各地文旅部门要指导督促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严格执行《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关键环节管理,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密切各地疫情动态,及时调整旅游产品和团队行程,不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游,不承接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团队。


特此通知。


附件: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5月31日


附件

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第四版)



向上滑动阅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战略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做好旅行社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在《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基础上,修订形成本指南。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常态防控。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属地原则,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结合团队旅游涉及范围广、流动性大、链条长等特点,强化关键环节管理,慎终如始做好旅行社疫情防控工作。按照“谁组织、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把防控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游客招徕、组织、接待等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坚持精准防控。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作出调整的,应当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科学动态调整旅行社防控策略和措施。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原则上不对全行业实行“一刀切”。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和直辖市的区(县),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该地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待无中高风险地区后,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该地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二、行前管理

  (三)加强风险研判。旅行社要对旅游产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且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供应商、合作商,确认防疫要求,明确各方权责,满足安全条件。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风险等级及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情况,做好线路设计、产品对接和预订等工作。不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游,不承接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团队,不组织中高风险地区游客外出旅游。相关区域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时,未出发的旅游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组团社和地接社应明确双方疫情防控相关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确保团队旅游平稳、有序、安全。

  (四)控制组团规模。旅行社要严格落实各地防控要求,根据自身运营能力和供应商、合作商接待能力,提前发布组团人数等产品防疫要求,合理确定团队人数,提倡小规模旅游团队。要强化数据分析,科学安排团队旅游线路、规模和出游时间,分时段、分批次、分区域开展旅游活动,避免游客聚集。

  (五)配备防护用品。旅行社应当配备数量充足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洗手液、一次性手套、消毒用品等防护用品,为司机、导游和游客提供必要的防护保障。要正确储存和使用消毒物品,远离火源和电源,不得混用、混放,定期检查并及时补充更换。要督促供应商、合作商对旅游包车、酒店客房、餐厅等接待设施和场所进行全面消毒清洁。

  (六)加强宣传引导。旅行社要严格落实团队旅游管理各项制度和规范,依法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各方权责。要开好行前说明会,提示游客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主动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发布游客出游防控注意事项。要提醒游客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控意识,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积极配合旅行社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七)加强行前排查。旅行社要做好游客信息采集、健康档案、检测登记,要求游客报名时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出示健康码并在出行前再次核验。对没有通过健康码核验的游客要做好解释说明和劝阻工作。要落实体温检测制度,体温异常的游客不允许参加行程,劝导其就医检查并做好登记。

  三、行程管理

  (八)加强行程管理。旅行社在行程中要持续旅游目的地疫情防控等级信息。相关区域列为疫情中高风险等级时,已经在该县(市、区、旗)和直辖市的区(县)的旅游团队,必须暂停在当地的旅游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排查工作。旅行社要进一步落实《旅行社服务通则》《导游服务规范》等标准,明确各方责任,履行合同约定,加强对游客的安全提示和行程管理。应注重防疫措施的反馈完善,不断改进服务漏洞,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

  (九)落实防控措施。旅行社要严格落实各地在交通、住宿、餐饮、游览、购物等方面的疫情防控要求,督促供应商、合作商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要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督导旅行社继续落实好日常防控措施。要加强对游客的体温检测,游客乘坐汽车等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执行景区和文化娱乐场所“限量、预约、错峰”等措施,主动配合接待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十)规范导游防护。导游应接种疫苗,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导游应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相关症状时,须及时就医,坚决杜绝带病上岗。导游在上岗前要核验游客健康码,随团配备充足的防护用品。工作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保持手卫生,接触污染物品后或就餐前,要及时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尽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不去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主动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做好游客在乘车、入住、购票、游览、就餐等环节的防控提醒,引导游客科学佩戴口罩。

  (十一)倡导文明旅游。各地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文明旅游宣传,督促和引导旅行社把“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理念嵌入旅游产品设计和服务中,避免团餐浪费。提醒游客保持“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分餐制、公筷制等卫生习惯,推广“无接触”服务等健康旅游新方式。要加强对游客的宣传引导,倡导讲究卫生、拒绝野味、理性消费,提醒游客规范处理垃圾,树立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

  四、企业内部管理

  (十二)加强场所管理。旅行社要落实防控责任,完善企业内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办公场所和旅行社服务网点卫生清洁、消杀和通风等工作。办公场所和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将日常值守、清洁消毒、检测登记、垃圾清理、场地巡查、安全管理等各个防疫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并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十三)做好员工监测。旅行社工作人员应接种疫苗,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旅行社要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按照当地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建立《员工健康记录表》,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定期组织导游等一线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员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相关症状时,须及时就医,坚决杜绝带病上岗。要在导游上岗前进行健康码核验,要求导游科学佩戴口罩。

  (十四)加强教育培训。旅行社应当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专项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处置能力。要督促员工掌握疫情防控、个人防护、卫生健康及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员工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压实导游责任,细化岗位职责,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十五)建立工作台账。团队旅游行程结束后,旅行社要做好旅游团队档案整理,妥善保管游客和员工的健康信息,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可查询可追踪。要建立和完善游客投诉登记记录,认真听取各方意见,适时对自身的旅游产品进行回访、评价,不断改进产品和服务质量。

  五、应急处置

  (十六)建立协同机制。旅行社应当预先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卫生健康部门、定点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联系方式,并确保导游等服务人员知晓。要加强与合作商、供应商的协调联动,抓住关键环节,注重衔接贯通,特别是畅通疫情上报通道,发现疑似疫情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部门报告。

  (十七)做好应急处置。旅行社应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完善企业经营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旅游团队如发现疑似症状人员,旅行社要立即停止该团旅游活动并第一时间向当地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排查和防控措施。旅游团队中一旦出现确诊病例,旅行社要立即落实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当地有关疫情防控指引和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患者隔离、密切接触者追踪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六、保障措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之间的联动,强化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主管部门之间的协作,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恢复经营工作平稳有序。

  (十九)加强监督检查。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督促旅行社严格落实“一团一报”制度,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旅游团队信息,上传电子合同。要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督检查,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要及时纠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维护市场秩序。

  (二十)加强日常调度。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按照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开展应急演练、隐患排查、风险评估等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并有效处置。发生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暂停有关经营活动。



来源: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



多个场所恢复开放最新消息





长春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长春世界雕塑园恢复开馆公



根据长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要求,现将长春世界雕塑园展馆开放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展馆将于2022年6月1日起有序恢复开放。


开馆时间:9:00——17:00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游客入馆请提前准备好通信行程卡和吉祥码,进入景区需出示吉祥码(绿码)、通信行程卡、72 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N95口罩并配合测温。黄码红码人员禁止入内。老人、儿童无法查验,需进行实名登记,由陪同人员在吉事办小程序“家人代领”出示“吉祥码”,打开“家人核酸结果”出示核酸检测结果,请陪同人员提前添加认证。


三、对行程卡显示来自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省外游客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省内游客,景区暂不接待。


四、按照“限流、预约、错峰”原则,参观须提前网上预约购票,登录“长春世界雕塑园”官方公众平台,点击“购一购”,选择“预约购票”。


五、参观须全程正确佩戴N95口罩,与其他游客保持两米以上距离,不聚集不扎堆,请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协助我们维持好景区的参观秩序和良好的参观环境。


六、如遇展馆人员密度过大或紧急突发事件时,景区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控制入馆速度或暂停进入等措施,请您务必配合工作人员的疏导!因防控措施给大家造成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七、景区疫情防控要求根据上级疫情防控政策实时调整。


八、景区提醒游客请根据园区开放时间合理安排游览路线。


长春世界雕塑园

2022年5月31日



吉林省东北虎园5月31日恢复


大型动物表演、

鸟艺表演及观虎游览车项目


尊敬的游客朋友们:


吉林省东北虎园于5月31日恢复大型动物表演、鸟艺表演及观虎游览车项目,营业时间调整为早8:00—17:00,15:30停止售票,欢迎广大游客前来游玩。


吉林省东北虎园有限公司

2022年5月30日


交通指南:


【轻轨】乘坐轻轨3号线至长影世纪城终点站,南行150米。

【公交】68路、102路、335路、377路至长影世纪城站下车南行150米。

【自驾车】沿净月大街南行至10500号吉林省东北虎园。


来源丨长春市体育局网站、长春世界雕塑园、吉林省东北虎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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