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冀州区招聘社区工作者39人!工作轻松!稳定!

发布于 2022-06-17 03:14 ,所属分类:在线教育信息快讯




衡水冀州区招聘社区工作者39人






1招考人数39人
2报名时间2022年06月16日 09:00 - 2022年06月22日 17:00
3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为适应新时代基层党的建设和基层治理需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合冀州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数额和岗位
衡水市冀州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39人。招聘人员与社区办签订劳动合同,统一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实行聘用制,不列编制。
三、基本条件
1、本人是冀州区户籍,户籍以报名首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或配偶是冀州区户籍并在冀州区工作。
2、政治素质好,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好群众工作。
4、治理水平高,能力素质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区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5、处事公道,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6、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6月1日—2004年5月31日出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8、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统一调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及黄赌毒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③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④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⑤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⑥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⑦曾经或现在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者邪教组织活动的;
⑧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职事业编制人员;
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成立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聘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
衡水市冀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0.249.194.217:81/
2、报名时间及基本程序:
报名时间:
自2022年6月16日9:00-- 6月22日17:00。
基本程序:
①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职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②考生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该考生应聘资格。
③考生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请考生务必牢记并保管好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
④考生要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照片信息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为蓝色的纯色背景,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得使用生活照、艺术照、风景照等,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规格为jpg格式,高宽比约为4:3,建议像素:240(宽)*320(高),照片大小10—200kb。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⑤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⑥考生网上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宝或)支付功能。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报名考务费的支付。支付过程中要耐心,按照页面提示逐步操作,不要轻易关闭支付页面。
⑦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同时,考生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⑧考生所留联系电话务必保持联络畅通。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及备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各个环节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事宜的,责任自负。
⑨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审核缴费后,应及时报名网站通知,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专栏,打印《笔试准考证》。
⑩打印《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如实申报本人笔试前14天健康状况,本人确认签字,带至考场。
报名开始和结束时容易出现网络拥堵,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
请考生特别注意: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时,每位考生报名完成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填报页面,禁止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页面,以免发生错误。
3、资格审查:由区委组织部、人社局、社区办成立资格审查小组,由专人根据资格条件和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4、网上缴费:2022年6月16日9:00—6月23日12:00,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扫描报名网站上的ErWeiMa,支持、支付宝缴费)。
收费标准:100元/人。
5、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要达到3:1及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调整招聘人数,调整招聘人数的通知公告将于6月24日在冀州区政府官方网站、报名网站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查询。
6、打印准考证时间:因疫情等不确定因素,打印准考证等考试信息请考生随时报名网站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相应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以笔试日为基准日需提供7天内一次、48小时内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码,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缺失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在笔试日之前14天内不能有衡水域外旅居史,并认真填写《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依法依规依纪处理,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含社区工作者的相关专业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共两个科目一套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按50%权重记入总分。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考生都进入面试。
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名次及是否进入面试。
(三)证件审核
证件审核工作,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
1、证件审核时间、地点。证件审核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以报名网站要求的为准。考生在证件审核日之前14天不能有衡水域外旅居史。
2、证件审核要求。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按照报考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的考生须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冀州区社区工作者公开考试证件审核登记表》,登记表一律由本人当场签字,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提交网上报名同版照片2张。
考生必须提供:
①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②毕业证。非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配偶为冀州户籍且在冀州工作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本、配偶工作单位的劳动(或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⑤已就业人员(指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或就业协议书以及缴纳社保的人员)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信。
需要时考生提供:
⑥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出具证书。
⑦是中共党员的,需要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是烈士子女或烈士配偶的,需提供国家民政部门核发的革命烈士证书以及和烈士的亲属关系证明;是退役士兵的,需提供退伍证。
以上证件均要求出具原件,并提交复印件(A4纸)一份留存。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或放弃优先聘用资格。对证件审核过程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岗位按报考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面试
1、人选确定:通过证件审核的考生即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报名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报名网站通知并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考生在面试日之前14天内不能有衡水域外旅居史。
2、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考生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面试通知单》以及《笔试准考证》《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码,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
3、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考生抽签确定面试次序,考官当场评分。(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内容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要求:面试开始前5分钟仍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等其他个人信息。考生面试结束后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权重计入总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原始成绩每半天在面试考点醒目位置予以公布。
6、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优先聘用顺序为①笔试成绩高的;②学历层次高的;③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④中共党员;⑤烈士子女或烈士配偶;⑥大学生退役士兵。
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将对考生综合成绩进行计算,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考试成绩、名次及是否进入体检。
(五)体检
1、人选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通过报名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考生在体检日之前14天不能有衡水域外旅居史。
2、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协调,将根据考生提供的身份信息,征求纪委监委、公安局、法院等单位意见。考察或相关职能部门反馈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情形的,将向考生反馈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履行体检考察等聘用程序。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冀州区政府官方网站、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原则同上。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6个月。
五、薪酬标准和执行办法
社区工作者任职期间须全职在社区工作,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社区党组织,享受以下政策:
1、社区工作者实行聘用制,依法与区社区办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由社区办管理。
2、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根据《实施<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工作方案》(冀组字〔2021〕17号)文件确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按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在冀州区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注意事项
1、招聘期间,因疫情的不确定性,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补充公告及招聘各流程时间、地点等信息均在报考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自行查阅,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的,由考生个人承担相应后果。
2、坚持诚信原则,对在招聘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考生,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意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区纪委监委将全程监督招考全过程。
3、因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报告,遵从考场工作人员的要求,凡是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报告或不遵守考场秩序的,工作人员有权请示考点负责人后,取消其考试资格。
4、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期间,考生除身份核验、面试答题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应聘人员应保证在应聘各个环节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并及时,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事宜的,责任自负。
7、请考生请提前熟悉考点路线,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咨询0318—8693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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