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出台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

发布于 2021-03-30 08:59 ,所属分类:在线教育信息快讯

  本报讯 日前,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贵州省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高考加分政策进行调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促进教育公平,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我省对高考加分政策进行调整。省教育厅、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退役军人厅、省政府台办等八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贵州省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按照法定程序开展了征求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评估等工作,《实施办法》经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近日向社会公开发布。

  针对全国性加分项目方面,《实施办法》指出,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2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上述项目加分分值与2019年加分政策规定分值保持一致。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由10分调整为5分,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按“逐步减少加分分值、精准确定加分区域、分阶段分步实施”原则进行调整。

  《实施办法》规定,新划分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区域分为三类。其中,一类区域包括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二类区域包括贵阳市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遵义市赤水市、播州区、仁怀市、绥阳县、桐梓县、习水县、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正安县,六盘水市钟山区、水城区、六枝特区、盘州市,安顺市平坝区、普定县,黔东南州凯里市,黔南州都匀市,黔西南州兴义市,贵安新区,毕节市、铜仁市所辖非民族自治县;三类区域包括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所辖除凯里市、都匀市、兴义市外的其他县(市),民族自治县。

  《实施办法》明确,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分分值分区域分阶段逐步降低:2022—2023年,一类区域加5分、二类区域加10分、三类区域加15分;2024—2025年,一类区域不加分、二类区域加5分、三类区域加10分;2026年起,一、二类区域均不加分,三类区域保留5分加分。

  针对地方性加分项目,逐步降低分值并逐步取消。农村人口的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结扎户考生加分项目,从2022年起,该项目加分分值由10分降低为5分,2016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的,不再享受该项目加分照顾;获得省级“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加分分值由原来的10分逐步降低,2022—2023年参加高考的加5分,2024年以后取消加分;获得市州、县级“见义勇为模范”或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加分由原来的5分逐步降低,2022—2023年参加高考的加2分,2024年以后取消该项目加分。

  《实施办法》还明确规定,考生本人须对所申报的高考加分资格真实性负责,凡是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加分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此次贵州省高考加分改革政策自2022年高考起施行。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尹香力 杨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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