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职业资格效力等同于职称!这个地区早已明确!
发布于 2021-04-18 13:50 ,所属分类:知识学习综合资讯
恭喜各位有执业药师、护士执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的伙伴们,湖北省已建立了34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已明确这些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等同于职称。详情如下:
湖北省明确34项职业资格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关于《明确34项职业资格效力直接等同于职称》信息。
湖北省已建立的首批13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基础上,继续建立第二批34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明确这些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效力直接等同于职称。
《通知》明确,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执业药师、护士执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资产评估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统计专业技术资格等24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受同等效力。
《通知》强调,对应的职业资格项目(含首批),其证书管理制度仍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不另换发职称证书。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足相关规定且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凭相应职业资格申报。
可聘主管药师或中药师专业技术职务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通知提到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其中,执业药师可聘主管药师(中药师)专业技术职务!
准入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用人单位是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主体,对于符合上述对应条件的人员,要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在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相应专业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从获得相应级别、层级职业水平证书、职称考试证书人员中择优聘任。
国家药监局实施办法
2019年3月2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知提到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
一些措施对执业药师来讲,执业药师社会地位需要提高,另一方面还要把重点放在其专业技能提升上。既要提升执业药师的技术能力,也要让职称架构更为合理。执业药师的门槛提高,表现出了职称评定和相对应的薪水待遇都有希望提升。
随着执业药师利好政策相继出台,执业药师的发展未来可期!
考试报名咨询
执业药师肩负着用药服务的责任,今后随着证书含金量的提升,考试标准及要求会越来越高,报考条件学历专业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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