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的教训!中高考后!i湖南家长请别放纵自己的孩子!
发布于 2021-06-24 15:56 ,所属分类:高考查分帮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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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
却因交通事故永远上不了大学
“女儿就这样走了,前几天才领到大学录取通知书,过几天她就要到大学报到了”在现场,郑某的父亲悲痛欲绝。
因为一场酒局,搭乘了醉酒的、无证的李某的摩托车,准大学生的郑某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令人痛惜!
交警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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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驾驶人黄某伟15岁,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佩戴安全头盔、超速行驶、逆行、超载且单手驾驶观看手机而肇事,每一项违法行为都让人心惊胆颤,最终认定驾驶人黄某伟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花季少年也因交通事故命丧黄泉。
无证驾驶摩托车、超员搭载3名同学酿事故
2021年3月27日15时许,田林县某中学学生班某某(女,14岁)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3名同学由乐业往田林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乐业县雅长乡尾沟村二沟路段时,与对向行驶的一辆轻型栏板货车发生碰撞,造成班某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另2名同学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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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全社会协同治理
营造风清气正的青少年出行氛围
家长应知
中小学校的学生年龄较小,生理和心理条件不成熟,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判断能力差,攀比心理强,驾驶车辆时经常出现违规操作、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遇到突发事件时处置不当。家长应该以积极的姿态投身到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中,以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为孩子做出榜样,共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法律责任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年龄在18岁以上并取得驾驶证的成年人才能驾驶小型客车、摩托车。无证驾驶机动车属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依法暂扣机动车,处200元至2000元罚款,还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未满12周岁不能骑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上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规定,把机动车交未取得驾驶证的人驾驶的,可以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家长纵容未成年人驾驶车辆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承担连带责任!
交警提醒
未成年人的监管不可疏忽,要切实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并加强对未成年人交通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引导,切莫因一时的疏忽导致难以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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