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户10元/月!海南对参与疫情防控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财政补助
发布于 2021-02-16 15:40 ,所属分类:知识学习综合资讯
2月19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防疫物资纳入全省防疫物资统筹分配范围,并对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在管户数每户10元/月的标准给予财政补助,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明确,将通过集中配发、特许优先购买等方式,充分保障物业防疫物资供应。支持和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协助小区做好包括对小区车辆、人员出入登记、体温检测、人员筛查,加强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和消杀,规范快递、送餐、代购等后勤服务行为,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小区楼宇和人员实施封闭、隔离管理等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指出,海南各市县、各部门要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共渡难关,在物业服务企业水、电、气费缴交方面要严格执行缓缴有关政策,切实帮助企业缓解运行压力,落实《海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八条措施》等各项支持政策。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用工缺口问题的,挖掘海南劳动力资源予以解决。创造有利条件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和人员有序复工用工。需采取必要隔离措施的,根据企业需要最大限度提供支持。 《通知》要求对参与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在管户数每户10元/月的标准补助给企业,补助资金由省级和市县财政按照5:5的比例分担,补助时间为2月份和3月份。各市县要及时做好统计及分配方案,确保在5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发放到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补助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确保用于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支出。 更多消息,扫描二维码 关注人民网海南频道 来源:人民网海南频道 记者:王硕 编辑:刘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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