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万余人!2021年上海中考招生方案最新公布,附招生日程

发布于 2021-03-26 15:09 ,所属分类:在线教育信息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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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年特殊教育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
备注:
1.学校自行组织考试的科目由学校另行通知。
2.智力(肢体、精神)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入学评估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务组织
(一)2021年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规范考场设置和实施程序。加强安全保密,建立健全诚信机制,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有关考务工作要求另行发文。
(二)跨区报考的考生在初中就读区参加所有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业考试。其政策性照顾项目的审核认定也由就读区招考机构负责。
(三)符合要求的残疾考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测试、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科目考试可申请相应合理便利,合理便利评审工作另行发文。
(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测试笔试、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科目实行全市统一网上评卷,评卷教师的选聘另行发文;其他科目考试评定工作由各区教育局按要求组织实施。评卷工作要严格按照市教委的要求及市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安全保密、规范管理、统一标准、严守纪律。
(五)考生若对本人网上评卷科目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2天内,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主要核查成绩处理各环节有无差错,不重新评卷。考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不查阅试卷。复核结果由市教育考试院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反馈考生。

五、招生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学生须具有2021年中招报名资格并完成报名,且须参加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获得统一组织的闭卷考试科目有效成绩。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籍学生不得参加2021年中招录取。学生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录取总分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测试、道德与法治、历史以及体育与健身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政策性照顾分数的总和(以下简称“录取总分”)。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提前招生录取”,第二批次为“统一招生录取”。招生录取过程须按照批次和类别,规范操作程序,结清一批,再启动一批,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

(一)“提前招生录取”工作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提前招生录取”工作要求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提前招生预录取工作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之前进行。
(2)招生学校要成立“提前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公布“提前招生录取”招生方案。招生方案应明确招生条件、招生程序和录取原则,经区教育局同意后报市教委基础教育处审核,并报市中招办备案,在市教育考试院及招生学校网站上公示后实施。
(3)各初中学校要做好本校学生的推荐工作。学校要制定学生推荐工作要求及操作程序,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经师生民主推荐、领导集体审核、征询本人意愿、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校长签署推荐意见等程序,产生推荐生人选。
(4)学生应根据招生学校的方案慎重选择推荐或是自荐,两者不能兼报。
推荐生需填写《2021年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推荐生信息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学校将本校推荐生名单报区教育局审定,审定名单由区招考机构上传市教育考试院信息管理系统后,学生方可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推荐志愿。
未被推荐的应届初三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学业状况和高中招生学校招生要求,自行向招生学校进行自荐,并于规定时间内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自荐志愿。
跨区参加招生录取的学生如符合“提前招生录取”的条件,可在初中就读学校进行推荐或自荐。
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应届返沪生,可参加自荐。填报自荐志愿的时间和程序与本市应届生相同。
推荐志愿和自荐志愿采取网上志愿填报和书面志愿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只有经书面志愿确认后才能参加投档录取。本市应届初三学生书面志愿确认在就读初中学校进行,应届返沪生到报名区招考机构进行书面志愿确认。书面志愿确认只核对志愿信息,不得更改志愿或补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书面志愿确认的学生,视作自动放弃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提前招生录取”。
(5)“提前招生录取”批次的投档和预录取原则
市中招办根据“提前招生录取志愿”进行投档,推荐生预录取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投档,自荐生预录取按照“一档多投”的原则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按“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进行操作,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招生学校可在规定时间内,对填报本校志愿的推荐生和自荐生进行综合评价。
推荐生预录取程序:若推荐生第一志愿投档数大于计划数,招生学校应根据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预录取;若第一志愿投档数小于等于计划数,原则上应如数预录取,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招收第二志愿的推荐生。若预录取过程中发现确有不符合推荐程序的学生,招生学校应上报市中招办,及时查处。
按志愿未被预录取且愿意征求的推荐生,可在有计划余额的学校选择填报征求志愿(网上填报),每位学生限报1所学校。经征求志愿仍未被预录取的推荐生,则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自荐生预录取程序:学生在高中招生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志愿学校投递个人材料(截止日期见学校招生方案),并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招生学校根据学生志愿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面试人选,进行综合评价;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自荐生预录取名单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招生学校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由学生本人凭报名号和网上填报志愿时使用的密码登录市教育考试院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签约。学生与某一招生学校签约后,不能与其他招生学校重复签约。招生学校签约的预录取自荐生人数不得大于本校自荐生计划数。
(6)被高中学校提前招生预录取的学生不得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校。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预录取学生的录取总分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未被正式录取的学生,则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2.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工作要求
(1) 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之后进行。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办负责实施,统一进行网上投档录取。
(2)中职招生学校提前批面(考)试的科目、时间、要求等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填报有面试或专业考试要求的中职学校志愿的学生,应是参加过相关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或专业考试,并进入“中职提前批资格库”的学生,否则不能填报相关志愿。
(4)中职校提前批志愿采取网上志愿和书面志愿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只有经书面志愿确认后才能参加市统一投档录取。
书面志愿确认只核对志愿信息,不得更改或补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学生,视作自动放弃中职校提前批的招生录取。
(5)中职校“提前批招生”投档和录取原则。
中职校提前批的录取顺序按照中本贯通、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中职校自主招生的先后顺序分别投档,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原则进行。中本贯通录取总分须达到当年本市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录取总分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中职校自主招生中的自荐生类及部分按照大类招生的学校及专业,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投档到学校或专业大类,录取时不分专业,学生进校后,学校根据学生成绩及志愿、招生计划等进行专业分班和调剂。
(6)学生如果被中职校提前批志愿录取,其在区所填报的志愿(即统一招生录取批次的零志愿、名额分配志愿和1-15志愿)就自动失效;未录取的学生则进入统一批次志愿的招生录取程序。
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发文。

3.“提前招生录取”工作保障措施
(1)各区教育局、招考机构和学校要根据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认真制定“提前招生录取”操作办法和程序,加强监督检查。提前招生预录取及录取工作结束后,被预录取和录取的学生名单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公示,接受学生和社会的监督。
(2)各区教育局要根据市教委有关规定建立“提前招生录取”工作跟踪反馈、检验和奖惩机制,确保提前招生录取的质量。
(3)招生学校必须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和时间节点有序开展“提前招生录取”工作,不得超前招生,不得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出现违纪违规问题,按照本市中招监察有关规定处理。

(二)“统一招生录取”工作
1.“零志愿”招生
(1)“零志愿”招生由各区招考机构根据市统一划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在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零志愿”计划、学生的志愿和录取总分,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2)上海市回民中学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学生;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只录取来自困难家庭的优秀学生。
2.“名额分配志愿”招生
(1)“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严格按照本区各初中学校具有2021年中招报名资格的本校在籍且在读应届初三学生数的比例,将本区管辖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数,均衡分配到本区各有关初中学校。
(2)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由区招考机构根据市统一划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照“名额分配”计划、学生的志愿和录取总分,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3.“一至十五志愿”招生
(1)“一至十五志愿”招生按学生录取总分和志愿顺序,以1:1的比例依次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经市教委同意的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分招生计划可面向外区招生,列入1至15志愿招生。上海市回民中学在“一至十五志愿”中也可面向外区招生,投档控制分数线与该校在“零志愿”中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相同。
(3)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民办高中根据招生计划,可参照本市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等情况,自主确定学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报学校所在区招考机构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须同时公布学校2020年实际招生人数和最低录取分数线。
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自主确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由区招考机构报市中招办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
(4)部分中职校专业有特殊要求的,报考学生需符合相关要求才能填报志愿。若学生因不符合要求而被中职校退档,则无法再被其他学校录取。
对按大类招生的中职学校,录取时不分专业,学生被录取后,由招生学校组织学生填报专业意向志愿,学校按招生总计划和学生志愿进行专业分班。如果第一志愿专业意向未被录取,学校可在校内其它专业中进行调剂。学生应仔细阅读此类学校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要求,慎重填报志愿。
(5)2021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文艺特长生办法另行通知。
经批准具有艺体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应在招生学校所在区招考机构的具体指导下进行招生,艺体特长生志愿应单独填报,招生计划公示,列入学校招生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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