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公告】第二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2022年秋季小班招生公告
发布于 2022-06-01 20:22 ,所属分类:在线教育信息快讯
第二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招生公告
根据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2022年宜城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园2022年秋季小班招生实行服务区内分批招生办法,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招生对象
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出生的本园服务区适龄儿童。
招生范围
沧浦社区、溪隐社区、南园、山林、荆东社区(荆东社区为我园与进修幼儿园的共同服务区)
报名相关事项
报名形式
启用宜兴市招生入学信息平台,采用“网上登记+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招生。(宜兴市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入口及具体操作指南请 “宜兴教育”gongzhong号)
时间安排
1、6月6日——6月20日,网上报名平台开放,符合第一批次条件的幼儿,由家长进行网上填报信息。(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2、6月20日——6月24日,网上报名平台关闭,幼儿园初审网上报名信息。
3、6月25日上午,第一批次幼儿家长到幼儿园提交材料,现场校对审核。
4、6月25日下午,第二批次幼儿登记。
5、6月29日,公布第二批次招生办法及时间。
现场校审需提交
证件及材料
本地幼儿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户口簿。2、房产证(如房产证暂未办理到位,可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3、幼儿出生证。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户口薄。2、幼儿出生证。3、居住证(两年以上)。4、服务区两年以上租房协议(或房产证)。5、城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6、持续缴纳本市社保一年以上证明(2021年6月30日前参加社保)。
相关说明
1、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晰,由家长签字,按序装订。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入园资格,并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应的责任。
2、报名时递交的户口簿、房产证等有效证件的截止时间为6月25日。
3、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作为入园条件。已签订住房买卖合同但暂未交付的期房不作为入园条件。
4、符合第一批次条件,但系统信息填报不成功的可以带齐相关材料于6月25日至幼儿园现场登记验审信息。
5、适龄幼儿监护人(父母)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到园进行报名,登记,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名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6、在本幼儿园学额允许的前提下进行第二批次招生,严格对照《2022年宜城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文件要求进行第二批次幼儿登记和材料审核。如登记人数超出空余学额数,则采用摇号的方式确定。若第一批次学额已满,则不进行第二批次登记。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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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招生批次
第一批次:
适龄幼儿家庭应具有服务区正式户籍,适龄幼儿户口应随父母(或父母一方)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屋产权证两者相符。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幼儿,可按正常入园办理:
1、父母离异,适龄幼儿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区。
2、适龄幼儿为孤儿,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区。
3、父母双方均为非服务区户口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长期因公出国、长期支援边疆建设者,适龄幼儿为服务区户口,或住房在服务区。
4、适龄幼儿随父母在直系上一辈处落户,且无户口迁移史。(幼儿父母在城区无其他住宅房性质的房产)
5、若父母与直系上一辈共有房产,原则上幼儿父母房产所占份额不低于30%。
6、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1)父母在服务区稳定租住两年以上。
(2)父母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其子女符合户籍地计划生育政策。
(4)父母按规定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2021年6月30日前参加社会保险,且持续缴纳)。
另外,符合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也可按正常入园办理。一是宜城街道集体户口子女入园,根据其实际常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在常住地服务区幼儿园入园;二是城市重点工程项目被拆迁户子女入园,凭拆迁安置相关手续,自主选择户口所在地或安置房所在地服务区的幼儿园入园;三是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子女入园,凭市委组织部颁发的《陶都英才卡》,按就近入学原则,由教育局安排到相应的优质公办幼儿园。
第二批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登记,经公开方式确认后入园。
1、适龄幼儿家庭(或父母一方)拥有服务区房产。
2、适龄幼儿家庭拥有服务区户籍。
3、幼儿父母(或父母一方)在服务区与直系上一辈共有房产。
4、服务区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区取得居住证一年以上,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宜兴市第二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2022年 5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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