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清湖小学附属幼儿园2022-2023学年招生通知
发布于 2022-06-02 15:26 ,所属分类:在线教育信息快讯
我们开始招生啦!
清湖小学附属幼儿园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22〕81号)和《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龙华教通〔2022〕58号)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就近入园的原则,结合办园实际情况,清湖小学附属幼儿园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01
幼儿园基本情况
关于我们...
深圳市龙华区清湖小学附属幼儿园,为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幼儿园,软硬件条件设施按广东省一级幼儿园标准配置,属清华社区共享学区。保教费、伙食费均按照龙华区公办园备案标准(保教费924元/月,伙食费400元/月)收取。
02
招生对象及招生规模
小班:计划招收5个班,125人。
(2018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中班:计划招收插班生,7人。
(2017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8年8月31 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03
招生范围
深圳市龙华区清湖小学附属幼儿园、清湖小学附属花蕾幼儿园组成清华社区内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共享学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优先满足所在清华社区范围内一至六类适龄儿童,如有学位富余,面向周边社区扩大招生。
共享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可以同时按志愿选择同一共享学区内的多所幼儿园报名。
04
报名材料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2.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明。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网格居住信息登记(父母一方)、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二)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明。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网格居住信息登记(父母一方)、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三)台湾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及预防接种证明。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网格居住信息登记(父母一方)、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四)港澳籍适龄儿童
申请在龙华区幼儿园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出生证明及预防接种证明。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则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网格居住信息登记(父母一方)、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五)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05
招生与录取办法
(一)适龄优先原则
幼儿园适龄儿童为3周岁至6周岁,幼儿园优先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二)遵循就近免试原则
龙华区清湖小学附属幼儿园招生计划数优先满足幼儿园所在清华社区范围内一至六类适龄儿童,如有富余学位,面向周边社区扩大招生。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三)遵循“先类型再积分”原则
申请共享学区学位的所有适龄儿童,按照学位类型及积分从高到低集中排序,并按学区内幼儿园总招生计划数,确定入围共享学区的招生录取名单。如遇同类型同积分生源人数超出计划招生数时,以抽签方式进行差额录取,额满即止。
(四)遵循“先志愿再积分”原则
将入围共享学区招生录取名单的适龄儿童,按填报的志愿先后及积分高低排序,确定录取幼儿园,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同等志愿按照招生类型和积分从高到低录取,额满即止。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适龄儿童,由第二志愿依序录取。如第二志愿幼儿园已录满,则直接转第三志愿录取。
例:XX共享学区内有A、B、C三所幼儿园,小班招生计划每园100人,共300人。三所幼儿园小班总共报名人数500人。第一步,确定录取名单。按照招生办法的学位类别和积分,将500人统一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前300人。该环节不考虑报读园所及志愿因素。第二步,确定录取幼儿园。按照志愿优先积分排序录取。如第一志愿报名A园的150人,报名B园的80人,报名C园的70人。A、B、C园首先分别根据招生计划按学位类别和积分从高到低录取报名第一志愿儿童。A园将有50人未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如该50人第二志愿均报B园,B园将按照积分排序录取前20人,剩余30人则由C园录取。
06
学位类别和积分办法
根据《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5〕21 号)及市教育局招生要求,参照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结合适龄儿童在招生地段的户籍和住房情况,龙华区幼儿园划分为六个学位类型,按照积分办法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深圳市龙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积分办法(二)适用于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及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有学位富余面向所在社区扩招情形。
幼儿园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加分按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和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分别进行,(我园适用《深圳市龙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积分办法(二)。
《深圳市龙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
积分办法(二)
07
招报名时间及学位申请流程
(一)报名程序和时间安排
1.幼儿园报名方式
我园采用“网上报名、积分入园”的方式进行招生,适龄儿童家长可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报名。
(1)电脑端报名:登录网网址https://zsjz.szlhq.gov.cn:8091/visitszlonghxqzsjz进行学位申请,首次登录报名系统,点击红色字体“未报名?点击报名”,进入幼儿园家长端总入口报名。
(2)手机端报名:
通过手机端扫描ErWeiMa或点击以下链接:
https://zsjz.szlhq.gov.cn:8091/visitszlonghxqzsjz进行学位申请,首次登录报名系统,点击红色字体“未报名 ?点击报名”,进入幼儿园家长端总入口报名。
手机端报名ErWeiMa
重要提示:网上申请学位时,请家长根据居住地实际情况选择端口报名,具体选择方式如下:
“申请类型”选择方式:清湖小学附属幼儿园属于清华社区内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申请幼儿园学位的适龄儿童家长请选择“小区外适龄儿童”申请类型。
“申请幼儿园”选择方式:幼儿园设“小区外”报名端口,幼儿园所在清华社区内居民选择“深圳市龙华区清湖小学附属幼儿园(小区外)”端口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6月2日(9:00)—6月11日(18:00)
适龄儿童家长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将申请学位所需证件或材料(原件)拍照,并上传至报名系统(要求上传材料必须真实、清晰、完整),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请家长确保所有录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只接受网上报名申请,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幼儿园初审:6月12—14日
幼儿园实行“零接触”审核,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家长不需要到幼儿园现场初审材料,只需网上报名时把申请学位所需证件(原件)材料拍照,并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要求上传材料必须真实、清晰、完整),幼儿园将在网上对材料进行初审。
幼儿园初审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资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上传材料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幼儿园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在学制内不能申请公办园学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资格审核、复核:6月15日—7月8日
初审合格的适龄儿童,将运用“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对入园申请资料进行数据后台比对和审核,后台比对和审核后,由幼儿园对各部门审核结果及核验积分进行复核。若家长对比对结果有异议,在复核时间截止前,可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幼儿园申请复核。如果出现因家长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家长需按照幼儿园要求,提供补充材料进行信息复核,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相关职能部门核验,材料复核期间,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复核结束后,家长相关修改信息不予采纳。
5.教育局审核与录取:7月9日—7月15日
6.录取情况公布:7月16日
7.新生注册时间:具体时间幼儿园另行通知
(二)招生模式
清湖小学附属幼儿园为清华社区非住宅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
共享学区所在社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可以同时按志愿选择同一共享学区内的多所幼儿园报名。同一个社区内有多个共享学区的,适龄儿童仅能申报一个共享学区。
08
网格居住信息登记
关于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及《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的办理渠道。
深圳户籍家长必须在申请学位前及时向网格申报家庭成员居住信息,完成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后,招生系统将通过“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对申请学位适龄儿童的居住信息进行后台比对验核。(家长在报名系统填写的居住地址必须与网格员上门登记的信息一致)。
非深户籍家长需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在“深圳公安”服务号、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找到“政务服务-户政业务-居住登记信息服务-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居住登记信息查询”功能;或在i深圳手机APP首页-“居住证业务”找到以上链接,即可查询本人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信息并下载。(家长在报名系统填写的居住地址必须与网格员上门登记的信息一致)。
09
注意事项
(一)非深户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请家长查询社保缴费状态,确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险种在申请学位当年的9月份前都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社保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30日)
(二)幼儿园已实行学位房锁定,幼儿园在3年学制期间,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父母(法定监护人),招生报名系统不接受同一套住房重复申请学位。请家长在购房或租房之前先确认该房屋学位是否已被使用(所有的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家长可在“龙华教育”gongzhong号——“信息共享”菜单栏——“学前招生房屋查询”子菜单,输入正确的25位数房屋编码查询学位房锁定情况,或者登录深圳市龙华区学前招生房屋申请学位使用情况查询系统查询:https://zsls.szlhq.gov.cn:8092/visitszlonghxqzsjzxqfcx
(三)我园已实行学位锁定(期限三年),房产租赁户须提交2022年6月2日前办理好的租赁凭证(信息),且要确保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在2022年9月处于未过期状态(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30日)。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需提供2022年6月2日前与房屋产权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学区房使用授权书(见下图ErWeiMa)、房屋产权人的房屋产权资料复印件和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申请学位前须及时向网格申报家庭成员居住信息,且要确保所提供的房屋资料地址必须与网格员上门登记的地址保持一致。
房屋使用授权书
(四)未按照我园公布的招生范围来申请学位的,其申请为无效申请。
(五)学位申请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责任。家长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提供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证件的申请是无效申请,不予以安排学位。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如出现因家长网上录入信息不规范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家长须按幼儿园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进行信息复核,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相关职能部门核验。复核结束后,不再接受二次信息修改及复核。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
(七)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直接影响材料审验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家长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
(八)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幼儿园报名相关通知及信息,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九)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园注册者,幼儿园将不保留学位。
(十)已取得公办幼儿园学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不得留级重读。
(十一)被录取的适龄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十二)深圳市龙华区2022-2023学年幼儿园招生问题答疑。(详见下图ErWeiMa)
龙华区2022-2023学年幼儿园招生问题答疑
09
正式录取幼儿(新生)入园注册所需资料
(一)《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
(二)疫苗接种证复印件及查验证明原件
(三)户口本复印件(幼儿及监护人)
(四)幼儿1寸蓝底证件照8张
(五)幼儿身份证及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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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咨询电话
0755-21035635
接听时段:8:30—12:00
14:30—17:00
联系人:熊老师、何老师
清明养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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