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发文:7月1日放暑假!无锡3所学校发布2022年初一招生通告

发布于 2022-06-22 02:24 ,所属分类:在线教育信息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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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小升初


为了让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暑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执行假期时间安排


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放假时间为7月1日,秋季开学上课时间为9月1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由设区市教育局向省教育厅报备。2023年寒假放假时间拟定为1月12日,春季开学上课时间拟定为2月6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制行事历时,要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


二、高度重视假期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


(一)坚持不懈抓好假期疫情防控工作。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多变。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师生员工暑假期间非必要不前往国(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发生本土疫情地区。师生员工确需跨省或跨设区市出行的,要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并按照出行目的地有关防控政策落实相关要求。同时,各地各校要教育引导师生践行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等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学校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管控,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二)毫不松懈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各地各校要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要制定假期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会同当地宣传部门,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普及安全知识。每一所中小学幼儿园都要安排专门的暑期安全教育活动,通过主题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和致家长书等形式,将安全提示内容告知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家长,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要重点针对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等学生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开展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同时,随着夏季汛期的到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和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排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


三、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


(一)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各地各校要切实将义务教育“双减”政策延伸到假期,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中小学校可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开放学校自习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和运动场所等,供师生自主学习时使用。要充分利用乡村少年宫、科技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社会资源,组织学生自愿参加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主题活动、文体活动和社团活动,帮助学生调整心态、舒缓压力。有条件的地区可联合团委、妇联等部门,积极开展免费的暑期托管服务,切实减轻家长假期看护的压力。


(二)合理安排假期作业。各地要持续抓好“五项管理”,特别是作业管理。各校要加强各学科作业的统筹协调和作业总量的控制,每天的书面作业量要与平时的要求基本相当,让学生有充分的时间阅读有益书籍、锻炼健康体魄、参加社会实践。提倡布置适合孩子自主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的作业。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暑假作业要做到认真批改、及时反馈。学校要引导家长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和用眼习惯,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主动、自觉、认真完成作业。鼓励各地实施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引导家长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运动氛围,帮助学生保持锻炼身体的习惯。


(三)学生心理健康。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层层压实责任。暑假期间,学校要通过电话、、短信、家访等形式,经常了解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情况,指导家长营造温馨的家庭氛围,倾听孩子的心声,孩子情绪变化,及时纾解孩子不良情绪。指导家长懂得尊重孩子,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指导家长积极引导学生按时作息,经常参加户外活动,主动承担家务劳动,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避免沉迷网络。各地各校要重点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假期生活情况,及时给予关爱和支持。开学后一周内,所有学校不得安排“假期作业摸底”等各种形式的测试。


四、规范安排中小学假期工作


(一)加强对中小学办学行为监管。各地各校要严格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22〕9号)要求,持续深化巩固义务教育招生改革成果,坚决制止提前招生、掐尖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和超计划招生,严禁各级各类学校招收“借读生”“旁听生”,导致人籍分离,确保今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健康有序平稳推进。要坚决制止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等行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针对学校组织补课、教师有偿家教、在培训机构兼职等问题进行专门教育,对违规违纪学校,有关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违规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要及时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违规补课现象的督导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暑期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监管,对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大力推进学校工程建设。暑期是学校建设的重要时期,各地各校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按照既定的学校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做好各类教育资源的新建、扩建、改建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工程,确保年度建设任务如期完成,确保秋季新学期如期开学。


(三)积极组织教师假期学习培训。各地各校要在放假前和开学前,集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教师积极践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自觉提升师德师风,做“四有”好老师。在保证教师假期休息时间的基础上,加强校长和教师的在职培训和自主学习,重点加强《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心理健康、信息技术、义务教育新课标、教育评价改革等内容的培训和学习,提升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水准、教学能力和育人水平。

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匡村实验学校2022年初一年级新生招生通告


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匡村实验学校2022年初一年级新生的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招 生 对 象




1、对口小学(无锡市杨市中心小学、华圻小学)毕业生

2、外乡镇(街道)或外市的小学毕业的户籍生

3、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



招 生 范 围




杨市社区、镇北村、润杨村、福山村、保健村、华圻村、双庙村、绿化村



招 生 办 法




1、对口小学(无锡市杨市中心小学、华圻小学)毕业生报名在7月中旬,具体事项由小学另行通知。


2、外乡镇(街道)或外市的小学毕业的户籍生:具有上述行政村(社区)正式户籍,学生户籍原则上应与监护人相同,且户籍与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相符。若其中有一条不符,则按父母双方同一户籍、落户时间先后、实际居住地等条件依次录取或统筹安排。6月25日8:00—11:00到新开河实验学校登记。


3、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居住在招生范围内的有学习能力的外来人员子女:其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取得《江苏省居住证》半年以上且在同一居住地址,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在我市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至今连续且与工作单位相匹配,营业执照的可个人社保)。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按房产证、居住地、社保范围等条件统筹安排。6月25日8:00—11:00到新开河实验学校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其 他 事 项




1、外乡镇(街道)或外市的小学毕业的户籍生验证材料:户口簿、与户口簿一致的房产证、小学毕业证书和近三个学期的素质发展报告单或成绩册。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验证材料:户口簿、监护人《江苏省居住证》、父母一方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的社保缴纳清单(至今连续且与工作单位相匹配,营业执照的可个人社保)、小学毕业证书和近三个学期的素质发展报告单或成绩册、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按序装订。

3、外乡镇(街道)或外市的小学毕业的户籍初一新生,在6月25日之前请监护人和学生一同前往学校先期咨询。若在6月25日以后迁入户口的,于8月20日8:00—11:00到新开河实验学校补录登记并统筹安排。逾期不再受理。

4、由于监护人提供的学生信息错误导致无法正常办理学籍而影响入学的,后果由监护人自行承担,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5、阳光招生,请勿轻信无关人员对入学报名、录取等作出的承诺,以免上当受骗。招生热线:83338010;83338123(工作日8:00-11:00、13:00-16:00)


无锡市洛社初级中学2022年秋学期招生通告


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无锡市洛社初级中学2022年秋学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对口小学(洛社中心小学、雅西小学)毕业生

2、外乡镇(街道)或外市的小学毕业的户籍生

3、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



二、招生范围




六龙社区、徐贵桥社区、钱巷社区、正明村、红明村、张镇桥村、万马村、新开河村、花苑村、雅西社区



三、招生办法




1、对口小学(洛社中心小学、雅西小学)毕业生报名在7月中旬,具体事项由小学另行通知。


2、外乡镇(街道)或外市的小学毕业的户籍生:具有上述行政村(社区)正式户籍,学生户籍原则上应与监护人相同,且户籍与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相符。若其中有一条不符,则按父母双方同一户籍、落户时间先后、实际居住地等条件依次录取或统筹安排。6月25日8:00—11:00到新开河实验学校登记。


3、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居住在洛社范围内(不含石塘湾和杨市)的有学习能力的外来人员子女:其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取得《江苏省居住证》半年以上且在同一居住地址,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在我市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至今连续且与工作单位相匹配,营业执照的可个人社保)。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按房产证、居住地、社保范围等条件统筹安排。6月25日8:00—11:00到新开河实验学校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事项



1、外乡镇(街道)或外市的小学毕业的户籍生验证材料:户口簿、与户口簿一致的房产证、小学毕业证书和近三个学期的素质发展报告单或成绩册。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验证材料:户口簿、监护人《江苏省居住证》、父母一方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的社保缴纳清单(至今连续且与工作单位相匹配,营业执照的可个人社保)、小学毕业证书和近三个学期的素质发展报告单或成绩册、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按序装订。


3、由于本校非起始年级已无学位。户籍转学插班生8月20日8:00—11:00到新开河实验学校登记并统筹安排。逾期不再受理。


4、外乡镇(街道)或外市的小学毕业的户籍初一新生,若在6月25日以后迁入户口的,于8月20日8:00—11:00到新开河实验学校补录登记并统筹安排。逾期不再受理。


5、由于监护人提供的学生信息错误导致无法正常办理学籍而影响入学的,后果由监护人自行承担,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6、阳光招生,请勿轻信无关人员对入学报名、录取等作出的承诺,以免上当受骗。招生热线:83307301(工作日8:00-11:00、13:00-16:00)


无锡市洛社初级中学

2022年6月18日


无锡市石塘湾中学2022年秋学期招生通告


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无锡市石塘湾中学2022年秋学期初一新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对口小学(石塘湾中心小学)毕业生

2、外乡镇(街道)或外市的小学毕业的户籍生

3、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



二、招生范围




石塘湾社区、梅泾村、陡门村、天授村、秦巷村、五秦村、杨西园村。



三、招生办法




1、对口小学(石塘湾中心小学)毕业生报名在7月中旬,具体事项由小学另行通知。


2、外乡镇(街道)或外市的小学毕业的户籍生:具有上述行政村(社区)正式户籍,学生户籍原则上应与监护人相同,且户籍与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相符。若其中有一条不符,则按父母双方同一户籍、落户时间先后、实际居住地等条件依次录取或统筹安排。6月25日8:00—11:00到新开河实验学校登记。


3、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居住在石塘湾范围内的有学习能力的外来人员子女,其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取得《江苏省居住证》半年以上且在同一居住地址,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在我市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至今连续且与工作单位相匹配,营业执照的可个人社保)。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按房产证、居住地、社保范围等条件统筹安排。6月25日8:00—11:00到新开河实验学校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事项




1、外乡镇(街道)或外市的小学毕业的户籍生验证材料:户口簿、与户口簿一致的房产证、小学毕业证书和近三个学期的素质发展报告单或成绩册。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验证材料:户口簿、监护人《江苏省居住证》、父母一方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的社保缴纳清单(至今连续且与工作单位相匹配,营业执照的可个人社保)、小学毕业证书和近三个学期的素质发展报告单或成绩册、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按序装订。


3、外乡镇(街道)或外市的小学毕业的户籍初一新生,在6月25日之前请监护人和学生一同前往学校先期咨询。若在6月25日以后迁入户口的,于8月20日8:00—11:00到新开河实验学校补录登记并统筹安排。逾期不再受理。


4、由于监护人提供的学生信息错误导致无法正常办理学籍而影响入学的,后果由监护人自行承担,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5、阳光招生,请勿轻信无关人员对入学报名、录取等作出的承诺,以免上当受骗。招生热线:83266035 83279936(工作日8:00-11:00 13:00-16:00)


无锡市石塘湾中学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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