陂头归属及历史沿革

发布于 2021-03-29 01:14 ,所属分类:知识学习综合资讯

据陂头上洋及金中遗址出土的文物,陂头在旧石器晚期就有人群居住。
连平未建州之前,陂头属翁源。
春秋战国时期,翁源地属楚。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 214 年),翁源属南海郡。
汉武帝元鼎六年至三国时期, 陂头属桂阳郡浈阳县地。
东晋时期,连平属东官县。
南朝齐高帝建元二年至明正德十二年,陂头地界属浈阳县、龙川县、循州、翁源县地。
宋建炎三年(1129年)废建福并入翁源,属韶州。
元朝至元十五年(公元1278年)并入曲江县,属于广东道韶州路慰宣司。
明崇祯六年(1633),巡按御史守廉、两广制院熊文灿合疏割和平、长宁(新丰)、翁源、河源各一图建连平周,是年1月,始建连平州城镇。
明崇祯七年(1634),崇祯八年至十一年(公元1635年至1638年),奉旨割惠州府和平县之惠化图,河源县之忠信图,长宁(新丰)县之长吉图(今隆街、田源等地),韶州府翁源县之东桃、银梅二铺(后称银梅图,今贵东、陂头等地),置连平州,连平辖和平、河源两县,属惠州府,是年十一月,颁下圣旨,牟应受任连平州知州。
州直辖区实行图、甲制度,将东部桃花铺,银场铺、梅花铺合并为银梅图。
银梅图辖10甲,分别为莲塘甲,犁坑甲,资溪甲,蠟溪甲,下田甲,三坑甲,莆田甲,塘亨甲,贵塘甲,大华甲。隶属于连平州管辖。
清宣统三年(1911)九月,连平改州为县,银梅图仍然保持不变,仍为为连平县管辖。
民国7年撤图置区,银梅图改为了银梅区,设10乡,其中包括莲塘乡,夏田乡,腊溪乡,资溪乡,塘亨乡,三坑乡,贵塘乡,蒲田乡,塘三乡,大华乡。
民国15年(1926年)秋为便于管治,陂头设为了五区陂头。      
民国24年(1935年)原五区陂头改称为第二区。      
民国31年(1942年)银梅设6乡:莲上乡,金李乡,腊溪乡,淳田乡,贵蒲乡,华塘乡。
解放后,1949年6月2日,连平县人民政府在忠信长安旅店成立。6月25日,县人民政府迁至元善镇。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连平属东江专区(区址:惠州),连平全县设置 4 个区:惠化区、忠信区、隆街区、陂头区。陂头区设3乡,银梅东乡,银梅西乡,贵东乡。
1952年11月,连平改属粤北行政专区(区址:韶关),1956年改属惠阳专区。
1957年12月15日撤陂头区改为陂头乡(大乡)。
1958 年 10 月,实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全县 17 个乡镇合并成为惠化、忠信、大湖、隆街、陂头5个人民公社,11月,连平、和平两县合并,仍称连平县。
1959 年 11 月,陂头公社(包括贵东)划给翁源县管辖。
1962年6月连平县属韶关专区,1963年改属于惠阳专区。
1967 年6 月,陂头公社由韶关专区翁源县划归惠阳专区连平县管辖。      
1983年11月中旬,陂头镇改为陂头区。
1987年3月撤陂头区改为陂头镇,其中陂头镇管辖13个居委会(资溪、陂头、夏田、金中、连光、连星、官岭、李坑、牛岭、腊溪、三水、分水、街镇居委会)贵东设乡,设5个居委会:大华,塘田,蒲田,花山,贵塘。
1988 年 1 月,河源市成立,连平改属河源市辖,这一隶属至今不变。       
1994年7月11日,贵东改为镇建制。
2003年,撤销贵东镇镇级行政区划,并入到陂头镇,并设一个社区居委会——陂头社区居委会,还有15个村委会,分别为金中村,夏田村,连光村,连星村,李坑村,腊溪村,资溪村,官岭村,分水村,三水村,花山村,大华村,浦田村,塘田村,贵塘村等。
转自连平文史,翁源文史
(掌上陂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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