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伴我行--文昌市文北中学关于交通安全出行致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于 2021-03-21 22:25 ,所属分类:在线教育信息快讯
去年1-9月份全省共发生涉及学生交通事故14起,死亡17人,中小学生交通事故发生率与2019年同期相比有所上升。事故发生的学生多处在初高中阶段,假期阶段是事故多发期,多为摩托车、电动车不安全驾驶所致。近日,昌江、澄迈、三亚又连续发生三起学生交通安全事故,造成3名学生死亡。
学生群体的交通安全关系着千万家庭的幸福。为了让家长朋友和孩子们知安全、讲安全,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规范安全出行行为,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些关于交通安全教育的知识吧!
(一)行走、乘车篇
1.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边行走。
2.不穿越、攀爬、倚坐道口护拦。
3.不在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4.不在马路上踢球、跳皮筋、打闹、玩耍。
5.上学放学途经山间小路时应尽量结伴而行,不做危险活动,避免意外伤害。横过马路(街)或通过十字街道时,要走交通部门设置的专门穿越道,如斑马线、人行过街(公路)天桥和地下通道。并注意红绿灯信号标志:红灯停,绿灯行。
6.乘坐汽车、火车时要坐好扶好,身体任何部位不要伸向车外,不高声喧哗,不向外抛投物体,不搭乘货车、拖拉机等非载人营运车辆。
(二)骑车篇
1.自行车的车型大小要合适,不要骑儿童玩具车和人小骑大型车。骑车转弯前须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拐弯。
2.不双手离把,攀扶其它车辆或手中持物。
3.不牵引车辆或被其它车辆牵引。
4.经常性检查车铃、车闸能否正常使用。
5.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行电动车(即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或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6.年满12周岁的学生确需骑自行车,须经家长同意,并不准骑车搭人和在快车道上行驶。
7.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行人、车辆;不闯红灯。
(三)水上交通安全篇
1.不乘坐无牌无证船舶。
2.不乘坐客船、客渡船以外的船舶。
3.不乘坐超载船舶或人货混装的船舶。
4.不乘坐冒险航行的船舶。
5.集体乘船应注意:要有老师带队,指挥,上下船要排成队,不得打闹、走动;要服从船上工作人员指挥,维护好船上秩序。
(四)
文昌市教育局
关于中小学交通安全出行
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让孩子平安健康成长是家庭、学校和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请家长们高度重视,与孩子一起认真阅读此信,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同时也敬请各位家长(监护人)务必承担起对孩子的监护责任。
一是请各位家长树立安全出行的良好榜样,做好对孩子交通安全教育监管,确保孩子出行平安。
教育孩子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穿越马路和过路口,要走人行横道线,特别注意过往车辆,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教育孩子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不要在道路上相互追逐、打闹、嬉戏,不要边走边看书或手机。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做到“绿灯行,红灯停”,在没有交通民警指辉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教育孩子出行不搭乘农用车、货运三轮车及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家长在骑乘摩托车或电动车时要正确佩戴安全帽,并提醒孩子乘坐摩托车或电动车时要正确佩戴安全帽,树立良好榜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二是请各位家长禁止孩子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下学(上路)。
为汲取近期昌江、澄迈、三亚连续发生的三起交通安全事故,造成3名学生死亡的深刻教训,严防确保中小学生的安全,我市全面禁止中小学生驾驶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上路)。令人不安的是,我市部分家长安全防范意识低,仍然无视安全风险向孩子提供电动车甚至摩托车上下学或外出,这是亲手把孩子置于危险境地的失职行为!孩子很可能成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为了您孩子的人身安全和家人的幸福,恳请您履行好监督教育责任,严禁孩子驾驶摩托车或电动车上下学或外出。
三是请各位家长配合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民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我市小汽车、摩托车、电动车拥有量急剧增多,而目前我市市级公路仍相对窄小,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请各位家长要让孩子积极参与我市开展的“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教育子女出门要遵守交通规则,家长朋友要与学校一起携手,共同筑牢孩子们的安全防护网。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期盼您能与我们互相配合,加强教育,共同监督,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体系,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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