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引言解读
发布于 2021-04-25 08:56 ,所属分类:知识学习综合资讯
一、我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解读:
宪法第一条确立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和党的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是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宪法第一条的规定和党的性质决定了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执法、带头守法。
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我国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二、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解读: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由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证人民成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成为国家的主人。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项事务。我们要依法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担当起国家主人应尽的责任。
三、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解读: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的宪法原则。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全面小康的实现和共同富裕目标的追求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充分表现。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的基本要求。行政机关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监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监督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审判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守法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成现实。(思考:如何尊重和保障人权?)
四、“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解读:
法律的强制力强化道德作用,道德滋养法治文化。实现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根据人教版教材编写,书法为袁老师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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