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第三中学关于“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校园”告家长书
发布于 2021-03-23 23:24 ,所属分类:在线教育信息快讯
教育部文件
尊敬的家长:
为预防学生沉迷网络和游戏,加强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函(2021)3号)和甘肃省相关文件的精神,希望您能够与我们协同合作,共同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自觉落实学校管理要求,主动引领新风尚,不让子女携带手机进教学场所。
2.教育并监督子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不浏览涉黄、涉爆、煽动民族仇恨等内容的网站和信息,自觉抵制社交、直播等软件的不良诱惑,不制作、发布不良信息。
3.教育并监督子女自觉抵制利用手机照抄作业答案、考试作弊等行为。自觉抵制沉迷网络游戏、电子小说、网络社交等行为。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者服务、社团等有益身心的活动,按照正确的方法做好眼睛保健操,提升体质体能,保护视力。
4.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监管,耐心细致给学生讲解过度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危害和正确使用的方法,引导督促子女养成良好的使用习惯。
5.为孩子定制合理的学习、休息、社交等计划,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特别要安排好孩子放学后和节假日生活,丰富孩子的学习成长经历。
6.承担对孩子的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网络游戏沉迷和不当消费行为。提高自身网络素养,学习沉迷网络早期识别和干预的知识,引导孩子绿色上网,当好学生的榜样。
7.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工作,经常与老师特别是班主任老师进行沟通联系,凝聚育人合力。
8.配合学校教育自己子女自觉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协助学校宣传禁止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的积极意义,促使自己子女在思想上与学校规定达成统一,在行动上自觉不在教学场所携带并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
9.对自己子女已在使用的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给予收回处理;不主动给学生购买手机,及时纠正孩子之间炫耀攀比的不良风气,确实需要使用的要落实好监管人员责任,严格限制使用时间和场所。
10.若子女违反《庆阳第三中学学生手机使用管理规定》,同意学校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庆阳第三中学政教处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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