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开始啦

发布于 2021-05-11 07:47 ,所属分类:注册会计师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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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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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对象

  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本市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尚未完成信息登记的人员,应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会计工作具体包括: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也属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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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2021年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学习原则上应在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因故未在本年完成继续教育而未取得规定学分的,可在次年补学。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完成继续教育并通过测试的15个工作日后,登录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查询本人继续教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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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符合《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任一继续教育形式,并取得相应学分。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有关要求,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原则上采用网络学习。

  上海市财政局公布的本区网络机构为:中税网

  网址:https://kj.taxchina.com/shanghai/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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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分及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 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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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登记方式

  会计人员参加网络培训、财政部门组织的培训、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等形式的,由财政部门统一登记。

  会计人员参加会计类学历教育、税务师考试、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公开发表会计类论文等形式的,由个人登录“上海市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继续教育抵免申请”模块, 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由财政审核登记。



撰稿人:陈文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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