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中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告家长书

发布于 2021-03-24 02:33 ,所属分类:在线教育信息快讯

关于
规范办学行为
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规定》(湘教发【2018】21号)、平江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平教发【2021】3号)文件规定,现将我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告知于您,望配合落实





1.规范作息时间,保障学生睡眠



    严格执行《平江县中小学生作息时间规定》,确保学生每天睡眠9个小时,寄宿生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1::30。





2.严格作业管理,减轻课业负担



    健全学生作业管理制度,规范课堂作业管理,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书面作业量。原则上初中每天的单科书面家庭作业时间不超过2小时。





3.规范课程开发,加强教学管理



    严格落实国家三级课程体系要求,执行《湖南省义务教育课程计划(2018年修订)》,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开好地方课程,丰富校本课程。落实国家、省、市思政课相关要求,加强中小学思政课程建设和意识形态建设,加强思政教师专业培训。规范学生课余读物管理,积极开展课外阅读活动。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过程管理,切实抓好教学常规。全面执行落实《平江县义务教育教学工作规范》(平教通2020129号),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学管理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





4.严格手机管理,促进身心健康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 号),保护学生视力,防止学生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原则上学生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将手机带入课堂和寝室。建议家长严控孩子在家使用手机,提倡体育运动。


平江县龙门中学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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