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15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29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30—11: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30—17:00 申论
本次考试在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北京、武汉、成都、咸阳、淮安12个城市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信息一致)参加考试。
(二)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成绩相加即为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上直接加分。
2.根据考生笔试成绩,视情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笔试成绩(含加分)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
(三)加分政策
1.对在校就读期间受到省部级以上部门表彰,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称号的高校毕业生,获得一项(次)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不累计加分。
2.对被评为2020年我区县级以上“先进双联户”的家庭中符合报考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条件的直系子女予以加分。其中,县级“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加5分;地(市)级“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加10分;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加15分。对被评为两项(次)以上“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按最高分值加分,不累计加分。
3.对符合其他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政策规定执行。
同时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5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21年6月5日前将本人或家庭获奖相关材料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登记备案。其中,经省部级以上部门表彰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称号的高校毕业生到自治区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备案(联系0891-6599552);被评为2020年我区县级以上“先进双联户”的家庭直系子女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登记备案(联系0891-6377104);参军入伍义务兵服役期满大学生符合加分条件的,到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就业创业处登记备案(联系0891-6569927)。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通过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等媒体进行公示。
(四)雷同试卷鉴定
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的答卷进行雷同鉴定。经国家有关部门雷同试卷鉴定后,确认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或长期记录。
(五)成绩公布
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各市地相关网站等媒体发布。考生可使用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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