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大连中考最新政策解读
发布于 2021-08-17 21:12 ,所属分类:试题库考试资料大全
8月13日,我市下发《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件涉及我市中考重要改革内容。该《实施意见》是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起草制定的,并按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考试招生改革的主要目标
按照《辽宁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省方案》)统一要求,我市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年级学生开始,全面推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政策,建立符合我市市情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发挥考试招生政策的导向作用,引导学生家长理性对待“择校”、课外补习等热点问题,减轻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促进教育公平,不断提高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
考试招生科目、分值是如何设置的?命题与考试组织是如何安排的?
依据《省方案》要求,各科目考试分值: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90分笔试+30分听力口语测试),物理90分(8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化学60分(5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历史70分,道德与法治70分,地理40分,生物学40分(3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60分(30分过程性评价+30分终结性评价),以原始分数计入升学总分,总分值790分。
依据《省方案》要求,语文、数学、外语(不含听力口语测试)、物理(不含实验操作)、化学(不含实验操作)、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不含实验操作)9门科目考试,由省统一命题,市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科目实行闭卷纸笔考试;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科目实行开卷纸笔考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由市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统一组织限时操作。
依据《省方案》规定,音乐、美术科目由市按照省统一制定的考试方案组织考试,劳动教育科目由市统一安排,采取A、B、C三个等级形式呈现。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科目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市统一方案,指导辖区学校采取过程和终结考试的方式对学生进行考评,以“合格”“不合格”呈现。报考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考生的音乐、美术应达到B等以上(含B等)、劳动教育科目成绩应达到A等,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科目成绩应达到“合格”;报考一般普通高中考生的劳动教育科目成绩应达到B等及以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科目成绩应达到“合格”。
体育与健康考试分值、内容和方式如何规定的?
依据《省方案》规定,体育与健康科目满分60分,其中过程性评价30分,终结性评价30分,以原始分数计入考生升学总分。按照省统一制定的考试方案组织考试。
考试招生命题有什么要求?
《省方案》明确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要求,根据国家、省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坚持课程改革的理念和要求,兼顾毕业考试和招生考试的不同功能,围绕引导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系统性及综合性,加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杜绝偏题、怪题。各学科试题的难易程度按低、中、高三档试题的分值比例为7:2:1。
考试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省统一命题考试科目原则上安排在每年6月底进行,具体安排由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结合实际情况当年发文通知。生物学实验操作加试安排在初二年级第二学期,体育与健康终结性评价考试、理化实验操作加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安排在初三年级第二学期,时间为4月份、5月份进行。音乐、美术、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考试综合评定安排在初三年级第二学期,时间为5月底前完成。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如何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过程中如何使用?
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化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建立全市初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每学期以写实记录的方式及时填写《初中学生成长记录册》;采取民主评定方式进行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议,同时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照A、B、C、D四个等级呈现。
综合素质评价认定结果作为学生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重要依据。原则上综合素质评价认定结果达到C等及以上的学生准予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要求综合素质评价认定结果应达到B等及以上。
普通高中录取志愿如何设置?
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是如何设置的?
哪些考生可以填报一般普通高中的“征集志愿”?
达到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时选择填报所在考区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填报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即使未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也不允许填报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
职业院校如何招生录取?
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生办统一组织,采取统一填报志愿录取和自主招生(两次“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剩余计划的学校可进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自主招生包括本市填报志愿未被录取的初中毕业应届生、往届生和非本市考生,由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专业设置情况自主进行招生,招生结果须报市招生办,经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依据录取名册办理新生学籍。
职业院校志愿如何设置?
职业院校志愿分两段设置。
第一段:“3+2”高职招生计划学校与高级工及以上专业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设置3个平行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限报2个平行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
第二段:中职学校。设置6个平行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限报2个平行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不限定公办中职学校和民办中职学校的填报顺序,但限定志愿填报数量(公办中职学校志愿不超过3个、民办中职学校志愿不超过3个)。
此外,职业院校安排两次“征集志愿”。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指标到校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国务院有关文件提出“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省方案》提出“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实施意见》将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享受指标到校政策范围,这既是对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的落实,也是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政策举措。
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年级开始,来连人员随迁子女凡服从实际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入学安排,并取得我市初中学校初始注册学籍,有三年初中学籍并有完整的学习经历,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在我市登记办理的有效期内的《辽宁省居住证》,至少有一方在连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实际居住(含租赁),自初一年级秋季入学前(8月31日前)至中考录取时在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其子女中考时享受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录取政策。
指标到校比例和指标到校生录取分差是如何规定的?
《实施意见》采取指标到校比例和指标到校生录取分差渐进式调整办法,具体为市内五区2024年中考指标到校比例维持70%不变,以后按照每年增加2%的比例逐年提高指标到校比例,2029年达到80%。市内五区以外地区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的指标到校生分配比例不得低于75%,2029年不低于80%。2024年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指标到校生分差控制在该校统招录取线下45分以内,以后每年增加3分的分差并逐年提高,2029年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指标到校生分差控制在该校统招录取线下60分以内,从2030年开始取消指标到校生录取分差。
大连市第十五中学美术加试计分政策是如何调整的?
为促进大连市第十五中学特色发展,更好衔接高考,调整该校美术加试计分政策,将拟报考大连市第十五中学的学生美术专业成绩(满分500分)的30%(满分150分)计入学生升学总分进行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加分政策有何调整?
没有调整。根据教育部规范加分的有关政策要求,我市保留现有政策性加分项目,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加分政策,严格执行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和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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