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复试名单&复试方案

发布于 2021-03-26 02:13 ,所属分类:知识学习综合资讯

复试名单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厅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的精神和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扎实做好2021年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引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的原则

确保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基本前提,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和要求部署下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各类政策透明、程序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公示、监督、申诉机制健全,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方式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上复试的方式进行。线上复试是指考生和复试小组通过网络开展的远程复试形式。具体形式为各学科(专业)组织复试教师在河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视频室举行线上复试,考生在校或方便进行视频操作的场地参加复试。

对于线上复试,学院统一采用WeLink视频会议平台作为复试软件平台。考生应提前测试线上复试软件平台能否正常使用,若无法正常进行,应及时向学院反馈。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1

复试前将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三.复试与录取的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组织成立本单位 “考生资格核查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线上复试服务小组,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能够胜任复试任务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购置复试相关硬件设备,对参加复试的导师进行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

考生资格核查小组 由负责学生工作副书记、纪检委员、研科办主任(或者研究生辅导员)组成(其中副书记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考生的复试资格的审核。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7人或9人、1名唱票员、1名记分员、1名监察员、1名线上复试服务人员(采取线上复试时设置)组成。

线上复试服务小组由负责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学院(实验室、中心)行政办公室、研科办主任(或者研究生辅导员)等组成(其中主管副院长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线上复试硬件采购,软件使用、维护、培训等,以及线上复试的后勤保障工作,保障线上复试的顺利进行。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考生资格核查小组、线上复试服务小组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

1.复试比例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2021年我院所有招生学科(专业)复试比例原则上均为 1:1.2

2.复试分数线

五.复试时间

化学化工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2021331日至41

六.复试通知

复试通知方式同时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1)网络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不再寄发复试通知书。

2)电话通知:学院还将安排专人电话告知各位参加复试的各位考生。没有及时接到学院电话复试通知的考生,只要达到我院公布的复试分数线,请及时联系招生工作联系人(王老师:0371-23831819)了解复试相关情况。

七.复试报到

330 8:00-18:00

考生登录WeLink视频会议平台报到,确认网络、设备、环境等复试条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

复试考生线上报到同时将以下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压缩包发至邮箱:cccekyb@126.com,文件命名格式:姓名+二级学科名称,如张三+无机化学。

1)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电子版材料: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签字后的“诚信考试承诺书”。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电子版材料: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签字后的“诚信考试承诺书”。

八.报考资格复查

核查内容包括考生报名时的电子照片、准考证、考生身份证件、考生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等。

对报名信息存在问题的考生,要求考生报到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以供审核。尤其是考生学历(学籍)信息不匹配的,应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属于成人教育本科在读的,需要打印专题网页证明是成人教育本科四年级学生;若考生在202010月研究生招生报名以后又取得新的更高的学历,仍按原来报名时的学历认定,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九.复试内容、形式与成绩构成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知识面试、学术学位复试专业考试(此项考试仅学术学位研究生设置)

1.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采取口语测试的方式进行,所占权重为复试成绩的10%

2.复试专业考试

学术学位研究生单独设置学术学位复试专业考试,内容为2021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内容,以口试方式进行,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单独设置同等学力加试,内容为2021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内容。采取线上复试,以口试方式进行,成绩以百分计。同等学力加试属于资格考试,不计入总成绩。

3.专业知识面试

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线上复试,由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成绩以百分计,面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4.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者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40%

复试的所有科目中只要有一项不合格,不予录取。

十.调剂

调剂相关政策按照《河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方案》执行。

十一.录取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提出拟录取建议,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 学院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我校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我校将慎重考虑是否予以录取。

4. 考生体检采取线上提供体检报告的方式进行。考生于拟录取后提供近期(三个月内)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即可,体检报告的核查由学院考生资格核查小组负责。

十二.复试的信息公开、监督、复议

1. 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办要求,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相关信息。

2.监督。学院所有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必须经过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本单位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学院的复试工作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监督,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3.申诉及复议。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有关单位进行复议。纪委电话:0371- 22866053;研究生院电话:0371-22867269/22869091;邮箱:zsgl@vip.henu.edu.cn

十三.违规处理

1. 学院制定严格的复试程序和规范,加强复试过程管理。复试过程中,对有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我校在校生,我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外校在校生,我校通知其所在学校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考生所在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 对在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我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的同时,核减其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其招生资格。

3. 对在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我校工作人员,由我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得参与任何与研究生相关的工作。非我校人员,我校通知有关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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