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属地原则管理:北京2021年下半年软考,8月25日开始报名!(内含疫情防控措施)
发布于 2021-08-28 11:21 ,所属分类:软考学习资料大全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21年8月25日至9月3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11月2日至11月7日
二、收费标准
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3〕2512 号)规定,本项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8元。
三、电子票据领取
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考生可登录北京市财政局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http://fwxt.czj.beijing.gov.cn/billcheck/static/html/index.html),根据短信提示输入交款人、电子票据代码、电子票据号码、校验码并获取随机码,点击查验后自行下载、打印财政电子票据。
Q:未收到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如何解决?
A:本次考试30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报名人,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及参加考试名称或职称评审专业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kszxcw@rsj.beijing.gov.cn。发送邮件后的3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与报名人联系,解决相关电子票据问题。
Q:收到电子票据信息后,有没有下载打印的限期?
A:收到电子票据信息后,可以随时打印电子票据,没有限期。
Q:为什么同一项考试有的人收到了信息,有的人没有收到?
A:因电子票据是逐一进行开具并推送,软考报名人数较多,每个报名人收到电子票据信息的时间会有不同。
Q:不想要电子票据,能给开纸质票据吗?
A: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京财综〔2019〕191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北京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财综〔2019〕530号)精神,人事考试收费启用电子票据后,不能换开纸质票据。
Q:电子票据能作为报销凭据吗?
A: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财政电子票据入账有关事宜的通知》(京财综〔2019〕97号)规定,电子票据可作为报销入账凭据。
Q:电子票据能开单位抬头吗?
A:不能,只能开个人。
四、重要提示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2、考生应在考前14天内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监测;考前14天及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3、考试当天,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为“未见异常”且持有72小时内采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为保证考生能够顺利参考,请考生提前预约核酸检测服务,并遵守各项防疫要求。
4、人事考试考生涉及行业领域多、流动性强,为确保考试期间参考人员的健康安全,建议所有考生按照北京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 工作要求,考前通过单位或所在社区登记预约,完成疫苗接种。
5、人事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北京全市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变化随时调整,具体新规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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