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1年下半年软考报名8月25日开始

发布于 2021-08-28 12:51 ,所属分类:软考学习资料大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做好北京地区 2021 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北京2021年下半年软考报名8月25日开始,9月3日结束。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原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转发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人发〔2003〕138 号),《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 2021 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计考办〔2021〕1 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 2021 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三、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北京地区 2021 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日期为 11 月 6 日、7 日,设置高、中、初三个级别,各级别资格名称、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详见附件。


(二)考试实行封闭 2 个小时管理,开考 5 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 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时间不足 2 小时的考试科目全程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场。


(三)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 铅笔、削笔刀、橡皮和直尺。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考人员须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至 9 月 3 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网址: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以下简称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选择本项考试,按照系统要求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缴纳报考费用,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二)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至 7 日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大纲及教材修订出版信息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网址:http://www.ruankao.org.cn,下同)公布。


五、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人员须在一次考试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二)考生可于 2021 年 12 月下旬登录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查询考试成绩。证书发放事宜将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证书查询”栏目公布。


(三)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


六、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


(一)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3〕2512 号)规定,本项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68 元。


(二)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考生可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根据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相关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及参加考试名称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kszxcw@rsj.beijing.gov.cn。发送邮件后的 3 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与考生联系,解决相关电子票据问题。


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人事考试考生涉及行业领域多、流动性强,为确保考试期间参考人员的健康安全,建议所有考生按照北京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工作要求,考前通过单位或所在社区登记预约,完成疫苗接种。


(二)考生应在考前 14 天内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监测;考前 14 天及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三)考试当天,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为“未见异常”且持有 72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建议考生考试当天提前 1 小时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


(五)人事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变化随时调整,请考生及时市人事考评办公室最新通知,以免影响正常参考。


八、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1 号)处理。


(二)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九、社会监督和咨询电话


(一)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合作关系。


纪检监察监督举报:http://beijing.12388.gov.cn/


(三)考试咨询12333


附件:2021 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考试时间安排表


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代章)

2021 年 8 月 23 日


原文地址:

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zcwj/2021zc/202108/P0202108245087260927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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