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提醒 | 2022年社会工作师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看这些省份要求!
发布于 2022-06-12 15:52 ,所属分类:在线教育信息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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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社会工作师考试即将开考,各地陆续发布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详情如下:
广东省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广东省2022年各项人事考试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疫情形势和防疫要求动态调整,请密切考试所在地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
一、考生分类管理
(一)正常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 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考前准备事项
(一)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考生须提前14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二)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四)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 所有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本省考生考前14天内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考生要提前了解广东和考试所在地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注:①全国疫情风险等级查询
(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
②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http://www.gov.cn/zhuanti/2021yqfkgdzc/index.htm#/)
2. 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3. 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4. 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粤康码、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 所有考生在考点期间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
2. 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经规定通道前往考场,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 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接受“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等相关处置。
(二)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由卫生防疫人员研判是否可继续参加考试。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后)。考生点击“我已承诺”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须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福建省
各位考生:
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您知悉以下须知并遵照执行。
一、考前防疫准备
1.做好健康监测。考生应于考前14天开始,每日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状态监测,做好健康管理。提前下载闽政通APP并实名申领“福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下简称行程卡),确认“福建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绿色状态。
2.按时核酸检测。考生需合理安排时间,做好核酸检测,准备好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从重点地区(详见福建省卫健委或报名所在地卫健委网站发布的疫情防控通告)前往报名所在地的考生,须密切报名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并保留好相关记录入场核查。
3.合理规划出行。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复杂、风险持续存在,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并于考前14天(6月4日)前返回报名所在地,避免本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星(*)号。来自省内外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和重点地区的考生,要为执行现居住地和考点所在地防疫规定预留充足时间。
4.注意个人防护。考生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避免与来自高中风险疫情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人员接触。
5.签署安全承诺。考生打印准考证时,应仔细阅读《福建省2022年度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内容并如实签署。
二、考试入场管理要求
1.留足赴考时间。建议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配合考点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
2.考试入场要求。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且符合报名所在地防疫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①考前14天内无境外、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
②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电子版、纸质版均可)。从重点地区前往报名所在地的考生,须按报名所在地要求做好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保留好相关记录入场核查。
③考试当天本人动态“福建健康码”“行程卡”为“绿码”。
④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入场条件依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且实行属地管理,请考生密切报名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或咨询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咨询方式见下表)。
3.自觉佩戴口罩。考生自备口罩前往考点,进出考点须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注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除在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时须摘除口罩外,其他时间包括考试全程均须佩戴口罩。
4.配合入场验证。考生到达考点后应提前打开闽政通APP,准备好“福建健康码”和“”行程卡“以待核验。进入考点时,接受体温检测、出示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来自重点地区的考生还应出示报名所在地要求的核酸检测记录。
三、其他事项
1.遵守防疫规定。考生应遵守所属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通过官方网站提前了解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服从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安排,保证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考生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追究责任。
2.异常情况报告。考试期间,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应及时报告,服从考点安排,根据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指引在临时观察区进行专业复核评估,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引导前往备用隔离考场继续参加考试。
3.防疫政策。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另有规定时,防疫工作按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请考生密切福建省人事考试网及考点所在地考试机构、卫健委网站发布的考试防疫政策和要求。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四川省
为严格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我省将于6月18、19日举行的2022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及2022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等考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4天起持续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考前应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四、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扫场所码及体温检测准备。
五、所有考生需持本人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两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六、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为“红卡”“橙卡”“黄卡”、带星号风险未排除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且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3)考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前7天内本人及其共同居住者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考前7天内有A、B类地区旅居史,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7)共同居住者为进口货物或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
(8)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九、上机考试,考生须在考室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1至3分钟,彻底清洁消毒双手后,再进入考室。
十、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纸笔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上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不再参加考试,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一、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点所在城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四川疾控”gongzhong号发布的重点地区(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考点所在城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考生须认真阅读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四川省2022年上半年翻译专业、社会工作者及高级经济专业技术等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5月25日
宁夏
广大考生:
为确保各位考生能够顺利参加宁夏2022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计量师、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及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请考前14天有区外旅居史行程的考生,根据我区疫情防控有关管理规定,提前规划行程,做好个人健康管理及相应考前准备。
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及上海市全域、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全域旅居史返宁入宁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隔离期满后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二、经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研判,对实行提级管控的重点地区低风险地区旅居史入宁人员,入宁时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宁后采取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措施。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可在集中隔离场所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提级管控的重点地区:辽宁省丹东市,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山东省济南市,江苏省苏州市、徐州市,青海省西宁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河北省沧州市、保定市、邯郸市鸡泽县,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等。
三、对低风险地区旅居史入宁人员,入宁时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宁后采取3天短信提醒+2次核酸检测措施。入宁后3日内2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聚集、不聚餐、不到人员密集和密闭空间公共场所。
建议考生在“端午节”假日期间及考试前,加强个人防护,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所在市县(区)、自治区疫情指挥部研判的提级管控重点地区,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社交距离,尽量减少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有外省区旅居史人员返宁后主动向社区、单位报告,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加强自我健康监测。我中心将在考前发布《疫情防控考生须知》,请考生持续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官网,并自觉遵守有关防疫要求。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动态调整,需进一步了解疫情防控措施政策的考生,可宁夏新闻网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或拨打自治区五市疫情防控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1. 银川市:0951-12320 12345
2. 石嘴山市:0952-12345
3. 吴忠市:0953-12345
4. 固原市:0954-12345
5. 中卫市:0955-12345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5月23日
重庆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最新要求,我中心对今年4月7日发布的《重庆市2022年上半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二条的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其中:“考前14天内其他市外来渝返渝考生,须提供当周首场考试前72小时内2次(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且2次采样均须在重庆市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除以上调整事项外,疫情防控其他要求不变。
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提前了解并遵守重庆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市外来渝返渝考生须在抵渝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村(社区)如实报备,主动配合落实全市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人事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变化动态调整,请广大考生密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人事考试”专栏通知公告。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5月17日
重庆市2022年上半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2022年5月17日调整发布)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重庆市2022年上半年各项人事考试顺利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在考前14天起须注册“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可通过、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手机APP完成),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的,须及时在“渝康码”进行申报更新,出现相关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考生应时刻本人“渝康码”状态,凡“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须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按照当地防控部门的要求,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开展核酸检测、执行相关防控措施,请勿前往考点、考场参加考试。建议考生考前14天在渝且不离渝,不得与有境外旅居史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本人防护。
二、考试当日,所有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下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和电子均可,下同),且“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其他异常情况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其中:考前14天内其他市外来渝返渝考生,须提供首场考试前72小时内2次(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且2次采样均须在重庆市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指考生实际参加首场考试当日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出具的核酸检测证明。考前48小时是指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而不是检测时间、报告打印时间、检测方出具报告结果时间等。请考生合理安排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以免影响您参加考试。
参加多个考试科目的考生,每次入场查验时,只需提供符合实际参加的当周首场考试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
三、考试当日,建议考生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进入考点时,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主动出示“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出具符合规定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检测。
四、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一)考试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二)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三)尚未出院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
(四)考试前14天内,曾出现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但考试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五)考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实施静态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六)考试当日,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非绿码)的考生。
(七)考试当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规定时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八)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
五、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
(一)考生应当遵守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及时了解重庆市人事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二)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日,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
(三)考生在考试当日,须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时须佩戴口罩,在考试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口罩。
(四)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头晕、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考点医务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五)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考点不提供停车条件。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六、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重庆市2022年度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我中心将及时发布最新通知,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通知公告,掌握考试最新动态并保持通讯畅通。
浙江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广大考生、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平稳做好人事考试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卫健委和省防控办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我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
一、考生防疫
1. 考前一周内,省市人事考试机构根据考生规模、对象等情况,协调省市大数据管理部门,筛查考生“健康码”状况。对情况异常的考生,按考试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考区人事考试机构逐一核查,并提前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2. 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内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 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
(2)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 考生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
二、考点防疫
1. 考点设定考试管控区域。
2. 考点应设置1个考务办、1间临时隔离室。笔试考点50个考场以下的设置1-2个备用隔离考场,50个考场以上的,每增加25个考场增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
3. 根据考生人数,考点入口设置若干条测温通道和1条应急通道(或1台专用应急车辆),并配备红外测温仪、测温枪、遮阳篷、指示牌、小喇叭等设备。
4. 笔试普通考场标准为30人或25人,考生间隔距离为一个座位以上。为扩大间距,可采取“Z”字形或“品”字形安排座位。笔试备用隔离考场座位四周间距需在2米以上,每个考场一般安排不超过5人。
5. 电子化考试(机考)应优先选用机位之间有隔断或间隔距离较大的机房,并预留5%-10%的备用隔离机位。备用隔离机位应相对集中,并有间隔区分(如加大距离、设置临时隔断或安排单独机房等),备用隔离机位应隔座安排。
6. 考前对考试有关场所进行通风、清洁和消毒,在考场及邻近厕所放置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护用品。考后做好对上述场所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7. 考前1-2小时,考点组织考生经指定通道入场。考点入口处工作人员提醒考生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报告”接受检查并做好现场测温工作。
8.考点防疫物资配备清单
注:尽量使用已有物资设备,请考点学校给予支持帮助,人事考试机构可适当给予支持。
9.考点工作人员配备及负责单位
三、应急防控处置
1. 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或考务人员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应立即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或临时隔离室,并进行现场评估。
2. 遇有黄码、红码的人员,由现场防疫人员采取临时隔离管控,并按规定上报当地疾控部门处置。
3. 对有伪造、虚假申报防疫信息及出现其他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的人员,责令其离开考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
2022年5月11日
江苏省
为确保2022年度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现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一、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考试当天。考生应时刻本人“苏康码”状况,非绿码且符合转码条件的,请及时申请于考前转为绿码,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二、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考生不能在开考日前进入考点熟悉情况,请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并出示“苏康码”,并提供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下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下同)。“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并能提供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除身份核验等必须环节外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已满集中隔离期及后续居家观察期(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下同)的,入场时还需另行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中和期满日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 14天内来自或到过考试地点所在设区市以外低风险地区(含省外和省内外市)的考生,还须完成考试所在地对外来人员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允许参加聚集性活动的,方可参加考试。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且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绿码和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可疑症状的;
3.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因疫情相关原因被管控不能到场的;
4. 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未满集中隔离期及后续居家观察期的;或虽已满集中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中和期满日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六、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并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服从安排至发热门诊就医检测。
考生因发热等异常情况需要接受体温复测、排查流行病学史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
七、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2022年度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资格审查部门在组织资格审查等工作时提出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应予配合。
请考生持续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5月11日
贵州
凡报名参加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组织实施的2022年各项人事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二版)》。网上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相关考试的公告、通知等文件,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应材料,同时注意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对参加贵州省各项人事考试的考生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七)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八)考前14天内与本土阳性病例(尚未划定风险等级)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九)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人员,须提供抵黔后5日内的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抵黔后5日内的3次核酸检测均须在贵州省内进行,其中第3次检测采样在考前48小时内的,无需再提供考前48小时内的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其余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的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在连续两天举行的我省人事考试中,考生提供第1天考试时符合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
为确保入场检测进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均须提供纸质版(医院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纸质版证明需在卫生健康部门认可的核酸检测结果查询平台能查询到同步的检测记录)。
(十)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
(十一)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试期间,除核验身份时,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二)各科目开考前10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提前做好入场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检测时间充足、秩序良好。不符合入场检测规定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三)多科目考试的,上一科目考试结束后,外出重新进入考点人员,须再次接受入场检测。请考生及时用餐(建议自带餐食),按时返回考点接受检测入场,避免耽误时间影响考试。每科目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十四)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提醒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十五)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建议考生“国务院客户端”gongzhong号,在“便民服务”栏里点击“各地防控政策”选择“出发地”和“目的地”,及时了解各地的防控政策;建议考生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申报、提前预约核酸检测、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核验,若贵州健康码与本人状况不符,请立即咨询并及时按要求处置;为避免14天内所旅居地级市(直辖市为区)出现本土阳性病例影响考生参加考试,建议考生提前抵黔,为进行相应次数的核酸检测预留足够时间。
贵州健康码使用和贵州省疫情防控咨询0851-12345。
二、入场检测规定
入场检测时,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一)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
(二)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三)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四)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1.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人员,须提供抵黔后5日内的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其余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的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入场检测步骤
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提前到达检测点排队,入场检测通道分别设置特殊检测通道和常规检测通道两类。
(一)特殊检测通道
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人员进入特殊检测通道。具体检测步骤如下:
考生到特殊检测通道提交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抵黔后5日内的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准考证》等相应证明材料报检测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经检测合格的,检测人员在《准考证》上加盖入场检测合格章。
(二)常规检测通道
考前14天内无“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人员进入常规检测通道,常规检测通道分两步进行检测,具体检测步骤如下:
1.第一步检测
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和《准考证》报检测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经第一步检测合格的,迅速前往第二步检测点。
2.第二步检测
考生前往第二步检测点过程中须提前准备好考试当天本人“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准考证》报检测人员核验。“国家通信行程卡”可通过在“贵州健康码”下方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直接转入,或通过打开。
经第二步检测合格的,检测人员在《准考证》上加盖入场检测合格章。
(三)临时隔离检查点
符合其他疫情防控要求,但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一版)》停止使用。
五、考生须符合本文规定的可以参加考试的情形,并在考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考试前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
2022年4月29日
考生入场检测流程图
黑龙江省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黑龙江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将考生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二、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在公共场所应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前14天尽量留在居住地,并进行自我健康观察,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考生应在考前申领“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考点时供工作人员查验。
三、考生应携带当周首场考试前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报告(2次采样均须在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且时间间隔至少24小时,纸质版、电子版均可)参加考试。
四、考生应在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自觉遵守考点防疫要求,有序排队,保持合理间距。进入考点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查验及体温测量。经查验,“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当日更新),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体温<37.3℃,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考试。
五、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须摘下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六、考试当天,考生体温≥37.3℃或“龙江健康码”显示黄码,由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综合研判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条件允许的,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七、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 考试当天,“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码。
2. 不能提供“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当周首场考试前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报告。
3. 考前14天内,有国内已公布的涉疫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4.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无症状感染者,入境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人员。
5. 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和不符合安排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情况。
八、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对于刻意隐瞒病情、伪造信息、材料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过程中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鉴于目前国内多地疫情频发,考试组织工作及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此前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与本须知不一致的,以本须知为准。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5月6日
重庆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重庆市2022年上半年各项人事考试顺利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在考前14天起须注册“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可通过、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手机APP完成),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的,须及时在“渝康码”进行申报更新,出现相关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建议考生考前14天在渝且不离渝,不得与有境外旅居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本人防护。
二、考试当日,所有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下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和电子均可,下同),且“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其他异常情况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其中:考前14天内其他市外来渝返渝考生,须提供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重庆市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指考生实际参加首场考试当天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出具的核酸检测证明。考前48小时是指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而不是检测时间、报告打印时间、检测方出具报告结果时间等。请考生合理安排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以免影响您参加考试。参加多个考试科目的考生,以实际参加第一天考试日为基准,每次入场查验时,只需提供同一份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当天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即可,无须进行多次核酸检测。
三、考试当日,建议考生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出示“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查。
四、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一)考试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二)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三)尚未出院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
(四)考试前14天内,曾出现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但考试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五)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六)考试当天,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非绿码)的考生。
(七)考试当天,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规定时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八)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
五、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
(一)考生应当遵守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及时了解重庆市人事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二)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
(三)考生在考试当天,须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时须佩戴口罩,在考试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口罩。
(四)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头晕、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考点医务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五)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考点不提供停车条件。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六、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重庆市2022年度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按相关规定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我中心将及时发布最新通知,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通知公告,掌握考试最新动态并保持通讯畅通。
陕西
根据上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2022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计量师、社会工作者、高级经济师、翻译等职业资格考试陕西考区将全部安排在西安地区组织实施。为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要密切并严格遵守居住地和西安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交通出行规定。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保考试期间身体状况良好。
二、考生须提前申领“陕西一码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三、请考生密切考点所在地的疫情防控政策,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感染者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旅居史的人员,或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参加考试的,要严格落实居住地和西安市疫情防控要求及隔离政策,考前未完成隔离管控等措施的,不能参加考试。
四、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首场考试考前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测温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现场测温不高于37.3℃的可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请考生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如需乘坐公共交通,须做好个人防护。
五、考试期间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考生,且无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医学评估后,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当场考试结束后须接受进一步检查。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评估或者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六、考生进入考点后应注意个人防护,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外,须全程佩戴口罩,且在考点划定区域内活动,严禁在规定区域以外活动。考试结束后,应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聚集。所有送考、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七、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如果存在虚假承诺,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陕西省和西安市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请及时陕西人事考试网相关信息,如有调整,以陕西人事考试网的最新通知为准。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4月28日
来源:各省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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