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严禁这9种行为……

发布于 2022-06-22 00:17 ,所属分类:在线教育信息快讯

近日,我市公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并强调了招生工作要求。


7月2日,公布中考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7月5日,中考成绩复查;


7月6日—7日,网上志愿填报;

●7月10日,提前批:特色高中学校录取;

●7月11日,第一批:省级示范高中学校、荆门外校录取;

●7月14日,第一批志愿征集;

●7月15日,第一批征集志愿录取;

●7 月16日,第二批:荆门市一中和钟祥一中国际部、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7月18日,第二批志愿征集;

●7月19日,第二批征集志愿录取;


●7月21日,第三批:中职学校录取。


按照要求,各高中阶段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定,严禁擅自调整招生计划;严禁买卖招生计划;严禁在招生平台外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跨区域招生;严禁相互诋毁恶性抢拉生源;严禁买卖生源、有偿招生;严禁初中学校和教师对初中毕业生封锁有关招生信息、干预学生填报志愿、以任何名义索要或收受招生学校的经费或实物;严禁高中阶段学校进入初中学校进行宣传,坚决杜绝虚假招生宣传,各特色高中学校要按招生方案进行宣传和公示。

我市严格按照考生考试成绩和网上志愿录取,已经录取的考生,不得无故退档,对占用学校招生计划而未按录取学校规定的时间要求报到注册的,市教育局中考办将根据录取学校提出的退档申请进行退档处理,退档后的考生只能参加下一批次录取。



来源:荆门日报

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