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老年人选购保健类产品需注意“10个不等于”
发布于 2022-06-25 19:32 ,所属分类:在线教育信息快讯
这人一老了就特别健康养生,一些不法分子无良商家就是盯住这一点,采用不法手段向老年人推销保健类产品,侵害老年人消费权益。近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发布今年第7号消费提示,提醒老年人在购买保健类产品时规避消费误区。
我们先来认识“10个不等于”!
“最新研究”不等于“正确结论”
“热门科学术语”不等于“高科技新产品”
“拥有专利”不等于“有宣称的功效”
“原料稀缺”不等于“效果显著”
“名人在用”不等于“合适于已”
“传统古法”不等于“安全健康”
“工序复杂”不等于“产品就好”
“原料种类多”不等于“有特别功效”
“生物活性”不等于“保健功效”
“存在不同”不等于“存在优势”
影视广告:先后荣获各种资质奖励50余次拥有56项核心专利技术超过500种成熟配方。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监管科科长 游慧妮:很多产品宣传有多项的专利,听上去很高大上,专利表示在某一方面有创新并不代表产品在所有的方面都拥有专利,尤其是它宣称的功效方面不一定是有专利的。
商家热衷堆砌一些深奥的科学名词包装产品,其实就是想通过这些科学术语暗示产品有很高的科技含量。代言产品只是厂家付钱后名人向粉丝推荐该产品,名人在用、名人推荐等都与功效没有太大关系,大伙在选购时需要擦亮眼睛。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监管科科长 游慧妮:很多产品,都宣称它含有多种的原料,也就是它的原料多,并不代表它有特别的功效。
古人在当时的技术条件限制下琢磨出来的一些土办法,现在摇身一变成了包治百病的“传统古法”。此外,商家还会借助各种“眼见为实”的小实验在演示自己的产品和别人的产品存在不同,让消费者形成看到不同就有更好功效的错觉,消费者不要因为“有不同”就相信商家说的“有功效”。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监管科科长 游慧妮:比如说减肥的产品,他拿一个油放到这个油的被吸收或者是被排斥,那么他就暗示他这个产品可以减肥,那么其实我们体内的脂肪跟他那个油其实是不同的效果,其实是不一样的。
面对层出不穷的保健类产品推销形式,老人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盲目听信商家的口头宣传,最好到正规的实体店消费,并索取消费凭证。如果购买保健类产品发生消费纠纷,可以选择拨打12345、12315热线,也可以向当地消费者组织投诉,或通过“全国12315”网站、gongzhong号、手机APP等渠道投诉举报。
重要提醒
自2022年6月20日起,广西广播电视台《广西新闻》节目在广西新闻频道首次重播时间由19:30调整为20:30,在广西卫视的首播时间仍为18:30;广西卫视次日07:05、广西新闻频道次日06:30、12:30重播时间不变。《新闻在线》首播时间同步调整为19:30,敬请。
来源丨广西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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