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四川“新高考”方案公布!七大热点问题答疑来了→
发布于 2022-06-28 23:23 ,所属分类:在线教育信息快讯
今日
《四川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
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正式公布
从2025年起
高考不再分文理科
改为采用“3+1+2”模式
改革将从全省2022年秋季入学的
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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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
在四川省教育厅举行的
高考综合改革新闻通气会现场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起来看看
Q
一、四川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有何特点?
A
答:四川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遵循国家要求。坚持把中央的要求贯穿于《实施方案》制定的全过程,确保四川省改革方案符合国家的改革精神和任务要求。
二是符合四川实际。这次高考综合改革,在贯彻国家总体要求的基础上,立足四川省教育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改革重点,采用了“3+1+2”改革模式和“院校专业组”志愿模式,实现新方案与现行方案的平稳对接。
三是注重整体协同。四川以高考综合改革为突破口,对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等进行整体设计,突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形成贯通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改革。
Q
二、新高考改革方案何时开始实施?中学教育如何去适应?有无相关举措、布局?
A
答:根据国家总体安排,四川省新高考改革方案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改革启动后,各普通高中学校将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从根本上实现从过去“考什么、教什么”向“教什么、考什么”的转变。要开足开齐国家课程,建立特色校本课程,建成“多元化、可选择、有特色、高质量”的学校课程体系;结合学校实际,合理安排三年学科课程;积极探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学生核心素养的途径,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在具体举措上:一是加强实施新课程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学习培训,提升全体教师实施新课程新高考的能力。二是加强各项管理,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和有效落实。三是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优化教学管理,探索科学评价方式,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四是注重高考综合改革的教研和科研,为改革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五是强化普通高中学校的主体责任,积极改革育人方式,加强生涯规划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前期,四川省教育厅根据高考综合改革的总体推进方案,制定了实施新课程新教材指导意见、课程设置方案、学业水平考试及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学生发展和教学组织管理指导意见等配套文件,开展了管理者全员培训,即将开展教师全员培训。
Q
三、“3+1+2”的改革模式,其中的1和2,由各省份命题,在科学命题筹备上有无准备?
A
第一,全新的命题基地已于去年正式投入使用。
第二,四川有10年的高考命题基础,储备了一批有经验的命题专家。特别是今年四川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省委编办专门新增6个编制,解决学科秘书配备问题。
第三,命题管理有经验。四川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一审二校三复核”工作制度、严格工作流程,加强命题标准研究、建立科学的标准体系,提高命题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
Q
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的合格考成绩如何呈现和运用,合格考和选择考的区别是什么?
A
答:首先,全省统一组织的合格考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其次,合格考各科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和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普通高中应届生只有通过合格考,方可参加该科目的选择考。合格考科目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同时也是普通高中学校课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参考依据。最后,合格考和选择考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区别:
一是考试目的不同。合格考的目的是检查全体高中学生是否达到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基本学业要求,可以称为“强化基础”;选择考的目的则是在“强化基础”的前提下,凸显不同高中生在学业修习上的学科特长,可以称为“突出个性”。
二是考试科目不同。合格考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选择考是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共计3门科目。
三是考试范围不同。合格考科目内容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要求;选择考科目内容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的综合要求。
四是成绩呈现不同。合格考科目成绩以“合格”和“不合格”呈现。合格考成绩长期有效。选择考中,首选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呈现;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呈现。选择考成绩当年有效。
五是考试时间不同。合格考考试时间安排在高中阶段相应课程教学任务结束时进行,首次考试安排在高一下学期末进行,高三上学期末完成。成绩不合格的应届生在校期间可参加补考。选择考自2025年起实施,每年组织1次,时间紧随全国统一高考之后进行。
Q
五、高考实施“3+1+2”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何区别?
A
答:“3+1+2”的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目标导向不同。“3+1+2”的模式既体现了物理、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了高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是选择科目组合不同。“3+1+2”的模式,学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和拟报考高校及专业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在12种组合中自主选择,增大了考生的选择面。而传统文理分科仅有2种固定的组合供考生选择,其中,文科考生只能选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1种固定组合,理科考生只能选择物理、化学、生物1种固定组合。
三是考试内容不同。“3+1+2”的模式中,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考试时不分文理,所有考生的考试试卷完全一致。而传统文理分科的数学考试科目,试卷的内容和难度则是有区分的。
Q
六、如何强化对各地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的督导考核,确保改革平稳落地?
A
答:2018年,四川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的指导意见》,明确把地方政府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范围。今年,四川将“积极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省政府督查室将各地高考综合改革推进情况纳入2022年度省政府目标绩效管理考评体系。
近年来,在各地自查基础上,四川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加大督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对各地高考综合改革推进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酌情及时进行通报,督促整改。今年5月,四川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牵头,会同省委保密办等6部门,组建了11个督查组对21个市(州)的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进行了全覆盖督查,以督促改,总体反映效果良好。
下一步,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将继续强化对市、县政府履行相应职责的督导。特别是对校舍资源建设、师资队伍保障、化解大班额、招考机构建设等方面进行重点督导。并把督导检查结果作为评价政府履职行为的重要依据,对发现的问题强化问责、限期整改,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Q
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志愿设置有什么变化?
A
答:从2025年起,高等学校将按物理科目类、历史科目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别录取。按“院校+专业组”,以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提前批及特殊类型除外)。投档录取只分层次、不分批次,同一层次按照考生总成绩分时分段进行。按照《实施方案》,高等学校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在志愿设置上:高考综合改革后,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志愿设置将主要采用“院校+专业组(专业)”的组合方式,适当增加志愿填报数量,满足考生志愿填报需求。考生志愿填报不分批次,按照考生总成绩分时分段进行。具体志愿数量及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设置等将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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