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区2021小学新生报名入口及报名时间

发布于 2021-03-31 10:36 ,所属分类:在线教育信息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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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

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入学工作的通知

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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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小学

一年级新生报名入学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2021年秋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关于规范有序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作的通知》(韶教基〔2020〕27 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则,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现就做好我区2021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报名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具有曲江区户籍及流动人口中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方式(附表)

1.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现场审核资料(复审)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的网址是:http://rxbm.qujiang.gov.cn/或扫描二维码(具体操作指引登录招生平台可见)。


(长按识别或者点击进入)

  

2.网上填报的信息须与现场审核时提交的资料一致,网上报名提供的所有资料系统会进行加密处理。家长须按照网上报名要求上传各类报名资料,网上报名上传证件图片时必须保证图片清晰完整,方向正确。

3.新生入学分配依据的材料以网上填报的经现场审核(复审)的一致的材料为准,现场审核(复审)后,更换的新生报名材料(如更换<或新购置>的户籍、房产等材料)不作为新生入学分配依据,将由教育部门视各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4.我区一年级新生划片招生方案将在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视今年一年级新生适龄儿童数及学校招生计划数制定并发布。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城区小学网上报名时间:4月 1日至 4 月 30 日。

(二)城区小学现场资料审核(复审)时间及地点待定:将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情况科学研判并确定后,通过韶关市曲江区门户网站、报名平台以及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三)乡镇及其他学校不需要网上报名,请关注各相关学校通知,到学校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料审核。

四、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复审)时须上传或提交的有效证件和资料

新生报名材料按学生户籍类型分类提供,网上报名时请上传所有证件原件,现场审核(复审)时所有材料也须核验原件。

(一)曲江区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1.网上报名信息表(家长在网上录入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并签名)。

2.户口本(含父亲、母亲、儿童三人的户口本,单亲家庭需提供离婚协议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儿童出生证。

4.监护人固定住所证明(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一种):①购买商品房:法定监护人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②自建房、集体户房等其他类合法住房的有效证明及交款收据等,集体户需同时提供户口地址页;③小产权房双方买卖合同;④租房:有租赁方和承租方签字的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并且还需提供本租住地所在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出的居住证明。

(二)非曲江区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1.网上报名信息表(家长自行打印并签名)。

2.户口本(含父亲、母亲、儿童三人的户口本,单亲家庭需提供离婚协议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儿童出生证。

4.监护人在曲江区城区的固定住所证明:①购买商品房:法定监护人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②自建房、集体户房等其他类合法住房的有效证明及交款收据等,集体户需同时提供户口地址页;③小产权房双方买卖合同;④租房:有租赁方和承租方签字的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合同在有效期内且合同期不少于一年,并且还需提供本租住地所在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出的居住证明。

5.监护人有效的在曲江区城区的工作证明:监护人在曲江区城区工作的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持有承包合同等)。

6.居住证(非韶关市户籍者提供):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持有正在办理《居住证》的回执。监护人固定住所证明的地址必须与居住证证件(回执)上的地址一致,不一致的以居住证证件(回执)上的地址为依据。

7.监护人有效的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按《关于规范有序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作的通知》(韶教基〔2020〕27 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监护人需要提供在曲江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监护人在曲江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查验仍然在参保,购买社会保险连续缴费3个月以上,提供社会保险缴费清单作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计算截止时间至资料现场审核之日 )。

(三)其他特殊情况者,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烈士子女;

(2)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

(3)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5)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

(6)符合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0〕11号)文件精神的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医务人员子女;

(7)其他符合市、区有关优待政策的。

由监护人在网报时期向曲江区教育局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等,核实后根据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安排入学。(其中①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由部队统一带工作函和需入学的军人子女名册;②曲江区民营企业(年纳税300万元以上或累计固定投资超5000万元以上)的高层管理干部子女,需提供企业纳税证明、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任职证明、在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学生及监护人户口本、住房证明等并经企业、工信局或工商联等主管单位审批后,报教育局审批)。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新生报名的资料须是上述各有关证件的真实资料,网上填报的信息也须与证件资料一致。对提供虚假证件者,由家长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情节严重者,将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证件材料不齐者,将不受理其报名。已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一律不得报名重读,如有弄虚作假者退回原学籍所在学校。

(二)请家长及时留意相关通知,按通知时间到指定现场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复审)。各小学只是招生工作设置的现场审核点,因此在某个小学进行现场资料审核的,不一定是该适龄儿童的录取学校。现场资料审核先后次序,不影响学位分配。


(三)划片招生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由区教育局进行学位分配。“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入学。划片认定依据为学生与其父母居住的,与户籍相一致的实际家庭住址,挂靠户口、寄住不能作为划分认定依据。流动人员子女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四)城区各小学录取名单公布时间另行通知。家长要注意留意手机信息,也可登录曲江区小学招生报名系统查询孩子所分配的学校,并按要求和时间节点到适龄儿童所分配的学校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不保留其公办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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