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海南陵水分校2021年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于 2021-03-20 20:24 ,所属分类:在线教育信息快讯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海南陵水分校成立于2013年,是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与海南省陵水县人民政府采取“协议管理、整体委托、自主办学”的方式,按照省一级学校的标准,联合创办的一所高标准、实验性、示范性完全中学(公立)。目前有初、高中年级48个教学班,147名在编教师,在校学生2194人。

 


学校地处北纬18度的海南省陵水县城,与全球顶级度假胜地夏威夷处于同一纬度,拥有丰富的热带海洋资源和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海南自由贸易港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坐落于此。校园占地面积200亩,总投资近5亿元,设计有科技馆、体育艺术馆、和字碑广场、游泳池等。

 

陵水分校校长由中央民大附中选派,现有教师团队由中央民大附中派出的北京优秀教师,内地引进的骨干教师,以及从“211、985”重点大学(如北京师大、东北师大、湖南师大)招聘的优秀毕业生组成。陵水分校采取独特的“2+1”教育模式,部分优秀学生,2年在陵水分校就读,1年在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北京本部)学习。百年名校民大附中办学理念先进、管理模式科学,陵水分校教师团队优秀、校园环境优美,学校发展前景广阔。现因办学需要再次面向全国诚聘优秀人才,共谋发展。

 

 

一、招聘岗位

 

初中语文教师4名

初中英语教师1名,高中英语教师1名

初中数学教师1名

初中政治教师2名

初中历史教师2名

初中地理教师2名

初中物理教师1名

初中化学教师1名

初中生物教师1名

初中体育教师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积极进取,表达能力强,具备相应的教师素养,身体健康;

3.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毕业生需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需出具学历学位证明;

5.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3月1日后生)。具有二级教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3月1日后出生),具有一级教师和高级教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3月1日后出生);

6.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所有证书、证件和资格条件,截止取得日期为2021年3月1日(含)。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1日。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电子邮箱:mdfzhn@163.com。不接受现场报名。

电子邮件主题和电子邮件压缩包附件命名为:学科+姓名+毕业学校+现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可不填)。未按照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材料不合格。

3.报考人员应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以下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图片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MB,并以证件类型进行命名):

(1)报名表(详见附件1,从学校网站(www.mdfzhn.com【通知公告】【招生招聘】栏目下载填写,本人亲笔签名后上传扫描件,原件备验);

(2)身份证(正反面)、大学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书的电子扫描件;

(3)各种奖励证书的电子扫描件;

(4)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出具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名证明扫描件;

(5)一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7)防疫承诺书。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应聘人员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招聘考试工作安全、稳妥、有序进行,各应聘人员详细阅读并签署《防疫承诺书》(详见附件2,从学校网站(www.mdfzhn.com)下载),并严格遵守。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三)资格复审


本次报名采用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考生报名(以考生发送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通过学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2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经考试合格择优聘用。应聘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划定。

2.面试:面试采取情景模拟(现场试教)和现场答辩方式进行,其中现场试教15分钟,现场答辩5分钟。

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聘人数和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岗位招聘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比例为1:2;9人以下的,比例为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出现末位同分者同时入围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所需提供的材料以具体公告为准。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学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有关媒体进行公布。

 

(五)体检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和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和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学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有关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新聘用人员为2021年毕业且未就业的,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考核,经县教育局审核合格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审批合格的,正式聘用,按规定办理任职等相关手续,不合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本地政策,享受与本地教师同等福利待遇。

2.学校提供教师宿舍。一经聘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亦可按相关文件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陵水梧桐人才公寓居住。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纪委监委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凭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需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及考试。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898-83310860(陵水县教育局)。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老师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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