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省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整治,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3月31日至4月1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集中整治行动,采取异地用警、交叉执法,严查中小学校园周边交通过违法行为。
明确,整治的重点车辆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重点违法行为包括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驾驶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人数超过1人等违法行为
省交警总队明确,对查处的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按照“三个一律”处理,即一律通知其家长前来处理,责令家长、监护人加强管教;一律通报学校,加大批评、教育、曝光力度;将机动车交给中小学生(未成年人)驾驶的,一律罚款2000元、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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