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化工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于 2021-03-24 22:54 ,所属分类:知识学习综合资讯
化学与化工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参考《西北工业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化学与化工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小组
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院长助理、各中心主任和学科带头人组成,主要负责制定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具体方案、审核复试小组成员信息、受理招生录取过程中考生的质疑和申诉等工作。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常务副院长张秋禹和党委副书记张啸川(主持工作)担任,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张秋禹、张啸川
成 员:
顾军渭、王兆旭、陈凯杰、张广成、马晓燕、颜红侠、钱 进、闫 毅、张和鹏、尹德忠
二、复试专家组
根据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分成5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6名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家(其中1名为英语面试专家)、2名复试秘书和1名复试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本小组远程复试具体工作的实施。
复试专家和秘书由与该专业相关中心负责遴选推荐,复试专家小组组长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担任,报学院领导小组审批。
三、复试督导组
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复试督导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各教工党支部书记,学院办公室主任、研究生教学秘书组成。主要负责对学院复试全过程进行督导,确保复试流程规范、信息公开透明;负责对复试实施详细方案、招生计划、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等进行监督。
学院复试督导组组长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张啸川担任,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张啸川
成 员:王兆旭、刘根起、姚东东、宗蒙、郑虹、申媛媛
四、复试方式、复试平台/环境/设备要求
4.1 复试方式
化学与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
4.2 复试平台
采用“主平台+备用平台”以及两平台互为备选的运行模式。
主平台:“腾讯会议”;
备用平台:“钉钉会议”;
原则上要求考生使用 PC 端登录。
4.3 复试环境要求
考生的复试场所要求环境相对安静、独立、封闭,光线明亮;房间内的网络信号质量须满足视频通话需求。考生视线范围内不得出现与复试相关的任何参考资料以及人员等。考生进入复试现场后,需通过360°旋转摄像头向所有考官展示其周围环境,复试秘书认可后方可正式进入面试环节。除考生本人外,复试全程不允许其他人员进入房间。
4.4 硬件设备及摆放要求
复试考核采用双机位,“第一机位”用于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建议使用能够稳定传输画面(进行视频)及音频(进行对话)的带有摄像头及话筒/听筒功能的笔记本电脑/台式机并连接有线网络;“第二机位”用于采集考生所处的环境(考生远端,侧方或者后方),要求能够监控考生的周边情况以及“第一机位”显示器的音、视频源,建议使用手机并连接4G/5G网络。“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视野交叉形成360度监控视野。
(1)电脑: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面试,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台式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可正常进行QQ、微信视频通话功能。笔记本电脑请提前充好电,最好接通电源使用。
(2)手机:智能机、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
(3)网络:建议考生将电脑连接有线网络进行面试,避免使用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中断网。提前检查网络是否畅通并将无关应用程序全部关闭(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复试过程中,所用设备不允许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中段,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五、复试流程及注意事项
5.1 复试流程
(1)复试前30分钟。随机抽取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确定复试分组。
(2)复试前25分钟。随机安排考生复试顺序以及复试分组信息。
(3)复试前20分钟。考生进入等候室,测试音频和麦克风、查看视频,并将用户名备注为“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如:“张三-化学工程”)。
(4)复试前15分钟。各复试小组全体成员进入复试会议室。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2021年西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知情承诺书》(签字版)正对屏幕接受资格审核,由复试技术秘书进行视频截图并留存。考生通过360°旋转摄像头展示其周围环境,复试技术秘书检查通过后,安排抽取复试题号。
(5)复试开始。考生进入主会议室。复试秘书开始录屏,复试组长宣布复试开始。组织考生依次进行思想政治测试(3分钟)、外语水平测试(5分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17分钟)。考生可在报考专业下选择相应专业课程模块;专家提问考生抽取的复试题目,考生作答,面试专家统一评分。(如有需要书写的公式演算等,限时在纸上书写后通过镜头展示)
(6)复试结束。复试秘书结束录屏。考生退出主会议室。
(7)下一位考生重复步骤3-6。(其中步骤3、4与上一位考生步骤5时间重叠。)
5.2 复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反复检查电子设备网络并确保畅通,关闭任何有可能影响复试全过程的应用程序,同时保持手机通话畅通。
(2)考生需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得故意遮蔽面部、耳朵等部位,复试期间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以确保身份无误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复试全程考生不得切换屏幕,不得佩戴耳机。
(3)考生须按照要求调整视频画面:正面免冠面对摄像头,视线不能离开屏幕。复试过程中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头肩部及双手应始终处于视频画面正中间,确保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中途不得离开座位,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违纪,直接取消复试资格。
(4)严禁考生出现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予以相关处理。
(5)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和录屏,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与信息泄露、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若出现上述情形,经查实后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3 突发情况处理
复试过程中,若发生考生方断网或者网络卡顿严重情况,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将在第一时间电话联络考生。
六、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七、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八、 复试资格审查
8.1 考生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资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往届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4)网报后未通过学信网学历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5)本科成绩单原件(如疫情不能提供请联系考生所在学院指导员);
(6)本人签字版的《2021年西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知情承诺书》(承诺书正文内容打印或手抄均可,本人签字处请务必手签);
(7)西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政审表(如由于疫情不能提供,请于5月底前扫描发到指定邮箱);
(8)近期免冠个人素颜大头照一张,照片要求无美颜、无化妆。
8.2 资格审核流程
(1)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将以上资格审核材料扫描(或拍照)后整合为一个 PDF文件,文件命名为“考生姓名-报考专业”,于 2021年 3 月26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yys-0853@nwpu.edu.cn,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报考专业” 。
(2)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当天进入复试视频会议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2021年西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知情承诺书》(本人签字版)正对屏幕接受资格审核,由复试秘书进行视频截图并留存。
九、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包含思想政治考核、英语水平考核、专业综合能力考核三部分,每部分满分 100 分。每位考生远程复试总时间不少于25分钟。复试内容顺序及要求如下:
9.1 思想政治考核(占复试总成绩 10%)
考核内容: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思想意识、政治态度和法纪素养等,考查考生对政治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9.2 英语水平考核(占复试总成绩 20%)
考核内容:全面考核考生英语日常交流能力以及英文专业文献的阅读与理解能力。
9.3 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占复试总成绩 70%)
考核内容:全面考核考生对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相关学科前沿与热点研究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其科研能力等,同时应注重考核考生的创新与探索精神。
十、录取工作
10.1 复试总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考核成绩*10%+英语水平考核成绩*20%+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70%。
10.2 录取总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65%+复试总成绩*35%。
10.3 预录取名单公布
按专业招生指标数,根据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公布时间:2021年4月4日。
公布方式:西北工业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官方网站。
10.4 报考导师环节流程及要求
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在 2021年04月5-6日可联系意向报考导师,导师可在本人的招生指标上限内接收学生。
10.5 最终录取结果公示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nwpu.edu.cn/
10.6 录取原则
先完成一志愿报考考生的复试和录取,再完成调剂考生的复试和录取。分别按照各专业招生指标及考生总成绩在相应学科(专业)的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政审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予录取;复试中被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2021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特殊类加分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复查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印发有关取消入学资格正式处理文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体检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监督与复议
咨询及申诉渠道: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咨询电话:029-88431654(申老师)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1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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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孔晴晴
审核:陈娟,王兆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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