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公安破获一起组织驾驶证考试作弊案
发布于 2022-06-18 12:19 ,所属分类:在线教育信息快讯
随着国家对机动车驾驶考试管理日益严格
驾驶证考试把不少考生给难倒了
然而少数不法分子盯上了驾驶考试的“商机”
利用考生急于求成的心理
以“包通过”为诱饵
组织考生作弊从中谋取非法利益
案发:一次考试 牵出一个作弊“产业链”
在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驶人(证)考试管理中心驾考理论科目一考试的现场,当监考员走到某学员身边时,发现其表情凝重、身体僵硬,并时不时地偷瞄监考人员。
“这名考生肯定有鬼!”发现该学员举止行为异常后,监考员随意走到该学员身后做进一步观察。在断定该学员有作弊的违法行为后,监考员立即将该学员控制,并在其T恤衫扣子处搜查到针孔摄像头和藏于耳内用于传递答案的微型耳机。监考人员随即取消了该学员的考试资格,并立即报警。
据该学员供述:因担心无法通过考试,便想到了作弊。通过打听得到了“有人以‘包过科目一,不过不收钱’的口号,为有需要的考生提供驾考科目一、科目四的作弊服务。”
通过民警研判发现,此次作弊案件并不是简单的单人作案,其背后很有可能隐藏着一个组织作弊“产业链”,是有组织有预谋的通过帮助他人作弊获取利润的违法犯罪行为。
抓捕:一次行动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破坏考试秩序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之一第一款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作弊的考生要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且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在发证以后被发现或被查出,也会按照有关规定收缴其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驾考目的在于教授驾驶人安全文明出行知识,机动车驾驶员以作弊的方式侥幸通过考试,破坏了考试规则,违背了考试的公平性,挑战了国家考试制度的权威性,驾考者本人未能掌握基本驾驶常识,难免成为“马路杀手”,对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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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城中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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