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细则

发布于 2021-03-29 10:36 ,所属分类:知识学习综合资讯

一、调剂条件

(一)校内调剂的基本条件

1.满足《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调剂的基本要求;

2.满足报考一志愿专业复试线且已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

(二)校际调剂条件(不含“大学生士兵计划”)

1.优秀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或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调剂的基本要求,初试科目为数学一或数学二;英语一或英语二、俄语、日语;

2.优先调剂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

3.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初试总分不低于310分;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初试总分不低于300分;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不低于国家线;材料与化工专业不低于300分。

(三)“大学生士兵计划”校际调剂的基本条件:

拟申请调入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满足教育部关于考生调剂的基本要求,且拟调入专业只能为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二、本系各专业调剂名额及系统开通、关闭时间

备注:具体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yzb.hrbeu.edu.cn)和本院系网页上公布的调剂信息。随时更新。

三、调剂程序

1、调剂生登录国家系统报名。分专业截止时间见上表。

2、报名结束后,在哈尔滨工程大学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教务动态中公示复试名单。

3、院系对考生进行调剂复试。

复试时间:2021年3月31日8:30(预计时间,具体另行通知)

复试地点:网络复试,通过远程招生系统进行。

4、复试结束后,院系确定调剂待录取名单,报学校研招办审核后,学院公示。

5、校研招办向审核合格的待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生在24小时内确认接收待录取,超过时间者认为主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四、复试安排

1、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需在远程招生系统中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在考生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分别按要求上传材料,四库信息需一致。

复试前考生需在远程招生系统中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学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严格做到“两识别、四比对”(即人脸、人证两识别;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四比对),四库信息需一致。

资格审查通过“中国教育在线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软件平台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提交材料时间范围:3月30日10:00-3月30日20:00,未上传材料或材料不全的考生视为审查不合格,考生需要自行查看审查结果,材料不合格的,按要求于面试前补充材料。

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除须审查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政审表(红章)外,按考生类别须分别审查:

1)非应届考生:

(1)学历证书;

(2)学位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2)应届本科生:

(1)学生证;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科阶段已学习课程成绩单。

3)同等学力考生:

除上述第1款要求材料外,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外语四级证书,报考外语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要求通过专业外语四级,其中高职高专考生要求提供与报考硕士研究生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8门以上考试合格的成绩单。

4)大学生士兵计划:

除上述第1款要求材料外,此类考生另需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5)本校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

除上述第2款要求材料外,还须提供由驻校选培办审批的报考申请表。

考生须根据所属类别将上述相应材料扫描版(jpg/pdf格式)及报考院系所需其他佐证材料,通过指定途径提交,复印件于新生报到时提交至院系复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复试、拟录取、录取资格。

6)“复试加分项目”证明材料及考生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一同存档备查。

2、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2021年3月31日8:30(预计时间,具体另行通知)

3、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满分200分。

复试总成绩(200分)=外语测试成绩(8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120分),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达标线:外语测试不低于48分,综合素质测试不低于72分,复试总成绩不低于120分。

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4、复试内容

(1)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统一使用“中国教育在线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软件平台,“腾讯会议”为备用平台。为保证公平公正和稳定网络环境,采取“复试组专家集中”“考生远程双机位”方式进行考核。请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提前下载《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提前熟练掌握设备和软件平台,如有困难,及时向院系反映(请不具备远程面试条件的考生于3月29日前联系院系,逾期未联系将视为具备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条件)。

(2)面试:

外语测试内容:外语测试主要包括听力测试、口语测试和专业英语测试,主要考核外语的掌握和应用能力。

综合面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对本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理解程度,创新精神、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等。可结合考生本科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专业志趣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学生质量的重要环节,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内容,并加强诚信评判。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其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论文、获奖等。

③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以及专业志趣。

④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⑤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⑥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⑦其他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开放性、追问式问题。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由报考院系组织,采取灵活方式,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5、录取

(1)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阶段工作办法,按总成绩在专业(方向)的排名确定拟录取考生,由高向低依次拟录取。

(2)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拟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3)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4)非本校应届国防生的其他高校或军事院校的考生不得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复试外语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及复试总成绩未达标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拟录取考生经学校统一公示后,还需上报国家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为准。

6、缴费

考生通过“中国教育在线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缴费,交费后方可参加复试,复试费用为100元,缴费日期为3月30日10:00-3月30日20:00。如考生缴费后因故未能参加面试,所交费用不能退回。

7、体检

新生报到时由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8、政审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由拟录取院系对考生调档并政审,未提供政审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政审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五、网络复试要求

1、设备及网络要求

笔记本电脑1台(或台式机+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建议尽量使用笔记本电脑),预装Windows7以上操作系统(支持Mac);

1-2部智能手机(版本不能过于陈旧,手机电量充足);

网络环境稳定,笔记本电脑应接入有线网络;

建议考生准备2部手机,1部手机用于突发情况下的复试备用。

2、软件要求

考生提前下载好复试所需软件客户端(包括备用软件,我院备用软件为腾讯会议),学习并掌握软件的具体操作流程,提前进行测试是否能正常使用。

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端操作手册及软件下载地址: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3、环境要求

考生自行选择复试场所,要求环境相对安静、独立,光线明亮(建议朝东或朝西,可以避免逆光);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复试场所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参考资料,若有违反,视同作弊;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考生复试时需面向墙面(间隔不超过1米);复试采用双机位模式,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能够全程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考生复试前需向考官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面试。

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建议二机位手机采用飞行模式。

4、复试纪律

(1)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和相关要求登录指定网络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保证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工作秩序。

(3)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哈尔滨工程大学和报考院系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诚信复试。

(4)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考生需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化浓妆,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不得故意遮蔽面部、耳朵等部位,复试期间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饰品等,不得中途离开座位,不做与复试无关动作。

(6)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面试时全程正面免冠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

(7)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院系有特殊规定者,以院系规定为准。

(8)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违者按违纪处理。

5、集中测试

学院计划将于3月30日14:00--18:00进行集中测试,请考生务必参加测试,测试时间若有更改另行通知。

六、其他

1、本办法由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负责解释,以往有关规定与此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1年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录取相关文件、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阶段工作办法相关文件执行。

3、咨询电话,监督和举报电话:0451-82569295。

哈工程材化学院

—CAIHUA—

文稿 | 赵伟 谭淑媛

编辑 | 王玉鑫

责编 | 贺飞 阿里木江 王玉鑫

审核 | 刘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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