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容易出现的纠纷(上)
发布于 2021-02-16 15:40 ,所属分类:知识学习综合资讯
NO .壹. 汽车维修 未按车主意愿进行维修 4S店存在欺诈行为 4S店可能与保险公司未经车主允许私自签订维修协议,约定以经费包干方式维修,且维修项目与定损清单不符合。 4S店在进行维修时,应按照保险公司定损清单进行维修,如有项目未达到维修标准,应保留现状,及时与车主沟通,按车主意愿进行维修。车主遇到该类事件时,应及时与4S店沟通,并在期间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NO .贰. 汽车维修 车辆维修时长超过2个月 修理厂应提供备用车或交通补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修期内因质量原因维修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提供备用车或补偿交通费用。汽车维修经营者在汽车维修前应当对汽车进行全面检修,做好标记和记录,与车主核实需要维修的项目以及需要更换的零件等,减少风险避免纠纷。车主应当合理维权,应当保留外出因无车使用产生的交通费用损失,在无票据凭证的情况下,按照当地经济水平确定交通费用补偿金额。 NO .叁. 汽车维修 维修结束交车后又出现同样问题 维修店在维修过程中,务必确定维修状况及车辆状态,如有无法维修好的原因应当及时与车主沟通。车辆维修完毕,车主应在店内试车,确认无误后再提车。车主在遭遇此类车辆问题时,应当注意保留证据,以便维权。 NO .肆. 汽车维修 预期不宜过高,车主应理性维权 车主在维权过程中,应当有合理的预期,不应当期望过高,一个平衡双方利益之后的解决方案,更能促成调解成功。 NO .伍. 汽车维修 4S店用非原厂件替代原厂配件 车主在车辆维修后,可对比保险公司的定损单,如发现4S店提供非原厂配件,但保险公司支付了原厂配件的费用的情况,责任应全部由维修店承担。4S店应当就其过失承担维修责任或损失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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