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01.教材变化及历年考试情况简介
02.教材内容框架
03.会计基础知识
04.本课程重点内容概述
05.网校资源、学习方法和学习技巧
01.教材变化及历年考试情况简介
一、注会《会计》教材的2017年变化及预计2018年变化分析
(一)近三年增加的准则内容:解释公告7~12号;修订准则;新准则。
2015年11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
1.投资方因其他投资方对其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投资方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2.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者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续会计期间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3.子公司发行优先股等其他权益工具的,应如何计算母公司合并利润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6年1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8号;
2016年12月,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新准则);
2017年4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
2017年4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
2017年4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注会会计考试不涉及套期会计);
2017年5月,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
2017年5月,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新准则);
2017年5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
2017年6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
2017年6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
2017年6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
2017年6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
2017年7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
(二)2017年教材主要变动
相对于2016年的《会计》教材而言,2017年的教材实质性内容变化不大,主要是整体结构发生很大的变化,将相关章节进行整合、调整,由原教材二十八章的内容整合为二十一章内容;实质性内容变动如下:
(1)第三章存货,新增“第三节存货的清查盘点”,具体描述盘盈盘亏的账务处理原则;
(2)第四章固定资产,新增工作量法的相关讲解,对费用化的后续支出进行了重新编写——新增与存货生产和加工相关的设备后续支出计入产品成本,增加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
(3)第七章金融资产,对重分类的情况进行了修改,新教材规定“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不得重分类为其他金融资产”,其他的重分类不变;
(4)第八章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基本概念、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关于或有对价的处理,增加了一项交易中同时涉及自最终控制方购买股权形成控制及自其他外部独立第三方购买股权的会计处理,对反向购买中“取得90%股权投资”计算虚拟增发股数由原来“不考虑少数股权”改为“考虑少数股权”,删除投资方因其他投资方对其子公司增资导致持股比例下降的处理;
(5)新教材第十章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关于应交增值税的内容按照营改增的相关规定以及《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进行了重新编写;
(6)第十一章收入、费用和利润,政府补助的相关内容按照新准则规定进行重新编写;
(7)第十七章财务报告,新增持有待售的相关讲解,并规定因划分为持有待售而计提的减值可以转回;新增附注披露的总体要求;
(8)第二十章每股收益,新增限制性股票在等待期内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
(三)预计2018年教材变动
2016年及以前年度发生的会计准则变动在2017年的教材中均有体现,但是2017年对于一些会计准则进行了重新修订并发布正式稿。
预计2018年的教材内容可能会依据金融工具等一系列准则及其他修订准则、解释公告的相关内容进行变更。但是,对于新收入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而境内上市的企业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非上市企业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因此预计2018年教材内容不会体现新收入准则内容。
【提示】建议对于金融资产以及收入、费用和利润中关于收入的相关内容可以暂时不预习,了解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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