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林防火,你我“童”行——集美区顶许小学森林防火专题教育

发布于 2021-04-01 19:17 ,所属分类:在线教育信息快讯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是关系安全与发展的大事。

                           ——李克强

春山苍苍,风干物燥,又正值清明前后,森林防火进入了关键时期,鼓楼小学倡导全校师生和家长积极行动起来,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保护森林,从我做起。


一、在重点防火期间,林区要做到“十不准”、“五不烧”

“十不准”是指: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不准上坟时烧纸、烧香、放鞭炮、放孔明灯;不准在林区吸烟;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和使用火铳枪械狩猎;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不准炼山造林或烧木炭;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不准见火不报、不救;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
“五不烧”是:未经批准不烧;未开好防火线不烧;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刮风、高温、干旱天气不烧;无人看守不烧。

二、发现森林起火后怎样报警?

发现森林着火,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起火的时间、地点、林种、面积、火势以及报告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三、引发森林火灾要承担法律责任

主观存在过失,属失火罪,如果是故意,则是放火罪。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即30亩以上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处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首先祝您生活愉快,身体健康!学生的安全教育一直是我们教育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我们需要您的合作与支持。

进入冬春季,风干物燥,山林内可燃物多,野外生产用火活动多,烧荒烧地堰多,乱扔烟头多,闲暇时间外出游玩多,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每年因学生进山玩火而引发的火灾事故也占了较大比例,给社会和家庭造成巨大损失。

为切实做好冬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请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学生并带头做到以下几点:

一、各位家长要深刻认识到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认识到森林防火工作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

二、不在野外乱丢烟头、不在野外烧山驱兽、不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在山中烧纸玩火。

三、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强化火源管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加大监护力度,监督学生节假日、休息日的活动,不准进入山林搞任何形式的野炊,禁止随意携带火种、火具、火药品、易燃易爆物进山,更不得在林区随意用火。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懂得造成森林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即:谁烧山,谁犯法。每位同学都是义务防火宣传员,请家长配合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在社区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围。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生态环境。


集美区顶许小学



编辑:金思婷

审核:陈敬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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