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上海高三语文二模作文评点(松江、宝山)
发布于 2021-04-15 09:46 ,所属分类:知识学习综合资讯
这个就是许久没更新了,正好林老师这段时间在国外。有些时差,但是还是紧密关注国内的考情。
上海这几个区的二模,依旧还是有炒冷饭的嫌疑,只不过它们对于现实的代入感依旧很强,对于学生人文素养的引领,林老师依旧还是要竖大拇指的。至少林老师相信,这些话题,不仅在考试中具有考察性,在学生未来的人生中,依旧是不可回避的母题。
关于炒冷饭,林老师先说下松江二模。
这个题目直接和2018年上海秋考作文“被需要”有很大的相似度。关于由个人认同向社会认同的过渡也是命题逻辑之义。不同的是,探讨人本性中利己与利他的起源和动因是这个题目更需要着重起笔的。这个话题是哲学思想史上的老话题了。相关的哲学话语可以列举很多。
例如孟荀之辩,孟子的“性善论“和荀子的“性恶论”。孟子似乎认为人的四端之心起源于人本性中那种先天具有的善性,这种善性偶有遗失,那就“求放心”即可得,在与告子的辩论中,孟子也用”如水之就下也“来譬喻善性在人本质中具有原生性、内在性以及不可动摇的超越性。孔子也说“吾欲仁,斯仁至矣。”他们无一不在说明这种关怀人,服务人的意识的与生俱来。
荀子则认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很显然荀子注意到人性中不可规避的为恶冲动,但注意,“为恶”与利己不能够完全等同,实际上严格来说,为善和为恶与利己利他是两个不同的比较概念。只是利己的极端面会导致恶行的发生。我们这里仅仅暂且将这二者类比而谈。
需要注意的是,孟子的“性善”和荀子的“性恶”,仅仅是他们理论体系的一个前提条件,中国哲学重在工夫层面,所以孟子的性善乃是为服务其后面的“仁政”“养浩然之气”的必要前置,而荀子的礼法系统,以及他对人后天能力的重视也是依托于他对人性恶的这一必然假设。因而,无论性善或者性恶,辩驳其谁更具备本质性是无价值的,重要的是观察它们在何种语境下进行使用。
马克思的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已经提供给我们进行社会认同的一个必要理论根据。人的自我存在与社会性并存。利己的前提是什么?自我价值维系。利他的前提是什么?社会共同体与社会角色的认同。条件讲清楚了,这个作文逻辑也就不难了。
但我们此处还是要突出一个精神生命的成长过程,什么时候利己与利他可以融为一体,也就是什么时候可以到达儒家最终极的圆融境界,那个似乎在现代哲学建构中略显无力的“天人合一”?林老师想,这个层面并不是大部分同学可以考虑得到的了。在现代社会中重提人与其他生命殊为不同的“超越性”,虽然有点不合时宜,但却是对工具主义现代性的一种反思。凡是与“天”和,即是与“己”和,这样的境界,就是在心性修为中完成自我体认中的内证与超升,重新将人的“超越”的道德感视为一种不可否认的现代力量。这样的精神人文主义最终可能让利己与利他得到调和。在工具理性下,利己利他将永远处在一个激烈的对峙当中。林老师在这里提及这种现代社会已经遗失许久的”超越性“道德感,让利己与利他在假想中合为一体,也算聊以自慰吧。
再来看看宝山区的
25.生活中,我们要学会爱:爱父母,爱兄弟姐妹,爱朋友,爱花鸟虫鱼,爱生活,爱社会,爱国,等等。爱还要“学”而且“会”吗?对此,你怎么看?请写一篇文章,谈谈你的思考。
要求:①自拟题目;②不少于800字。
宝山的这个题目,基本通过话题范畴扫描,我们可以主要确定在伦理学(善)的范畴当中去考量。“爱”一般涉及发出爱的主体以及接受爱的对象,这必然涉及到交往伦理的问题。
为什么需要“学”会爱,怎样才叫“会”爱,一个是对爱产生认知的必要性,另一个是实践爱过程中的复杂性和相对性,无论对事还是对人皆是如此。
对爱产生知识和认知的必要性的前提是意识到“爱”在人类知识体系中也是需要赋予地位的。因为在很多时候,“爱”经常是被看成是一种偶然性的东西,或者被认为是无方向的,盲目的,不知所由的人的神秘冲动。另外,需要赋予“爱”一种认知,也源于当下社会的一种倾向。在现代分工制社会中,人们对于契约精神的青睐感似乎愈发强烈,而在这种契约感之下,人们常常忽视了爱的直接而深切的作用,对于社会历史上那些因“爱”的盲目性所带来的副作用,人们避之唯恐不及,而往往更明智地选择了一种伤害较小,成本较低的冰冷契约。然而爱虽然对于社会历史曾经有这样那样的副作用,它却在维系群体关系,个体交往上具有无可取代的决定性影响。这有点类似于叔本华说的人在本质意义上的“同情”。对爱的认知其实就是将爱置于人的发展历程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我们不应再将“爱”视为可有可无的的奢侈品或者一种神秘主义的代名词,而是理性地给予它人文精神领域上的地位。
当然,爱的玄妙之处更在于它的关怀的度与量,所以会“爱”,如何爱是一门高深的学问。我们回到我们之前讲过的“善”范畴的“人际边界”和“人文关怀”两个部分,爱的一些细节也许能够迎刃而解。
首先,“爱”应当基于爱的主体与对象之间的平等对话,还记得我们之前讨论过的萨特的“他人即地狱”吗?正确处理与他人关系的前提,便是不能将你的交往个体“对象化”。当你将对方对象化的时候,这种不平等关系所造成的衍生影响便会扭曲了你的初衷并且将带领你的初衷走向反面。因为任何一种带有等级差的情感输出都可能带来灾难。有些爱,它忽视了人际交往的基本边界,以爱为名侵蚀人与人的基本界限,实际上与暴力无异。生活中,有些人的爱只是为了更好地掌控对方,将自我的安全感建立在对方身上,这样突破了人际边界,对所爱之人的情感施予必然是偏执的。此外,即便所爱的对象非人而是物或者概念,精神,信仰。我们也应当给予这些观念,事物足够的自足性,当我们的爱仅仅局限于“摆弄”的时候,我相信这些事物也无法有更深层次的对我们的投射。
其次,爱包含理性与感性两方面的考量。孔子所说的“仁”实际就包含理与情两方面,智性伦理与情感伦理互为仁爱的双翼。在现实生活中,为了避免盲目的爱,许多懂爱的人背后充满着对爱的对象的智慧和长远的规划。许多“大爱”或宏观层面的“博爱”皆来自于此。然而爱不可能永远流于冰冷的谋略与考量,实际上,能坚持让所爱之人在长久的柔情的涓涓细流下倘佯,具备这样能力的人也殊为不易。善于维持情感的保质期,用柔性力量净化彼此,这与爱的理性一面同等重要。
下期也许会谈及大数据时代,再来讨论崇明等更切时代热点的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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