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地区已公布自考毕业申请通知,速速查看!
发布于 2021-05-21 11:16 ,所属分类:自考学习资料
随着4月自考成绩的公布,多个地区已经在考试院官网发布了4月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通知(江苏、天津、黑龙江、甘肃、吉林、宁夏、广西、福建、内蒙古、湖北、四川等)。
通知详情如下:
一、毕业预申请及缴费
5月16日上午9:00—5月21日下午16:00,请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网上数字服务大厅的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进行毕业预申请及缴费。
如出现照片审核不通过、未到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审核不通过等情况,管理系统将在50天内自动退费。
二、现场确认
完成网络预申请后,考生本人须于5月19日—5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到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点及衔接类型考生到主考院校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相关材料(详见《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发放实施细则》)。
三、其他事项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中“网上转考”和“非学历证书免考”两个模块将于5月10日—5月13日暂时关闭维护。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4月30日
一、受理考生毕业申请
(一)受理时间:2021年5月24日9:00—5月26日18:00。
(二)受理方式:考生本人登录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
(三)考生须填写及上传的材料:
1.考生登录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申请毕业界面须填写本次申请毕业专业及联系电话;
2.上传签署有单位意见及盖有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公章的思想品德鉴定表(正、反面)、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在申请毕业时出现“前置学历有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问题的考生,需对照《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向毕业所属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现场提交相关证明(前置学历),填写《前置学历复核审查表》。
(四)毕业考生未通过毕业审核,出现驳回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审核单位申请复核。
二、考生符合下列条件方可申请毕业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3.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4.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5.申请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持有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一、毕业申请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为上半年6月15-20日、下半年12月15-20日,提交毕业材料时间、地点详见各地市考办的通知。
二、毕业办理前期工作
(一)办理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须在5月1日前办理完成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含身份证号升位)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完成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含身份证号升位)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参加本批次毕业手续的办理。
(二)登记前置学历相关信息
申请上半年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6月1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selfec/,以下简称“系统”)登记前置学历信息;申请下半年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12月1日前登录系统登记前置学历信息。经省考办查验通过的方可申请本科毕业。
三、毕业申请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选择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须与取得合格成绩的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所属的专业及组织考试的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专业的毕业说明。
(七)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八)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一、毕业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2021年6月我省自学考试毕业证实行网上申报办理,现场提交材料初审、省招考院复审的流程,具体申请时间安排如下:
1.考生网上申请时间:2021年6月1日~15日;
2.现场提交材料、信息确认时间:2021年6月1日~15日;
具体确认办理时间由各确认点确定,工作日内办理,请考生完成毕业网上申报后,及时联系所选择的确认点,现场提交材料,并进行信息确认,如考生在此规定内时间未到确认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当次毕业申报无效。
州市招办、主考院校审核时间:2021年6月1日~20日
3.省招考院毕业材料复审时间:2021年7月5日~8月31日;
4.毕业证领取时间:2021年9月上旬以后(到所提交材料的确认点领取)
5.学信网学历查询时间:2021年9月上旬以后
二、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毕业。
1.学完该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申请毕业的准考证下所有合格课程及学分符合申请毕业专业的考试计划;有免考课程的,办理了免考手续;
2.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习、实验、论文答辩(设计)或其它实践性环节的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外省转入考生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统考合格成绩;
3.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需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4.报考医学类护理专业(专科)的社会考生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报考时需出具相应证明)。
三、申请毕业渠道
申报网站: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http://zk.ynzs.cn/)在提交网上申请后,社会考生和助学考生确认点不同,具体如下:
社会考生:须选择州(市)直属或县(市、区)招考机构为申报确认点,填写完毕业申请并提交后,于6月15前自行到报名考试时选择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即:确认点)申请办理毕业申报确认工作,并提交相关毕业材料。
助学单位考生:须选择所在助学单位为申报确认点,填写完毕业申请并提交后,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报名时的主考学校或助学机构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四、网上申报步骤
1.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2021年6月1日-15日),登录网址: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http://zk.ynzs.cn/)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可在首页下载《考生使用手册》查看。
2.在进行登录时,需要上传身份证照片进行身份校验,如遇到证件信息和系统不匹配的情况或变更过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的情况,请社会考生请联系考籍所在地招办,咨询信息变更事宜;助学单位学生由助学单位核实,将相关申请及佐证材料报主考院校处理。
3.登录申报系统以后,点击“毕业申请”按钮,进行毕业申请,仔细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请考生仔细审核个人信息,如个人信息有误,将不受理当次毕业申请。
4.毕业申请提交后,考生在2021年6月15日前,主动与所选择确认点咨询确认办理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云南省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材料清单要求的材料到确认点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信息确认须由考生本人办理。
5.现场确认信息后,考生本人在《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批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6.考生可登陆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http://zk.ynzs.cn/)查询毕业申请审核状态。
一、工作日程
自学考试毕业审核与办证工作时间分为上、下半年,具体工作日程详见附件。
二、毕业条件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毕业:
(一)考完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所取得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四)课程免考、转考、替换符合规定;
(五)申请本科层次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毕业申请程序及要求
(一)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须在初审受理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标准的二代身份证格式白底大头照相片电子版1份(规格:358像素(宽)×441像素(高)、相片清晰、大小在200KB以内、JPEG/JPG格式、头部占相片比例为2/3)以及有关资料到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指定的县级考试机构(助学考生在所属院校)申请办理毕业资格审核手续。
(二)为确保考生各项基本信息的详实和准确,考生本人必须亲自确认各项信息并签名,绝不允许他人代办,如因委托他人代办或本人核查不仔细等导致毕业证信息有误的,考生自行负责。毕业证书注册发放后,因考生本人主观原因造成注册信息错误提出修改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所有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必须保证其专科毕业证在学信网注册,并提供专科毕业证在学信网上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报告(自考专科毕业证只需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专科毕业证复印件;未上网的专科毕业证请到学信网的各代理机构进行认证并提供该机构的认证报告。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21年5月14日
一、毕业申请及现场确认时间
毕业申请时间:5月25日上午9:00至5月29日下午17:00。其中每天晚间22:00至次日上午8:00为系统维护时间,毕业申请功能关闭。
毕业现场确认时间:5月27日至5月29日(周六正常办公)。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二、毕业申请条件
考生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设计),并取得合格成绩;需要免考的课程已提前申请并已通过审核;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已通过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核。
三、毕业照片要求
毕业照片由考生本人上传,应使用近期免冠证件照,背景选用淡蓝色、白色或淡灰色,裁剪时应保证脸部区域占照片的70%-80%,证件照不可使用修图软件修改失真。请勿使用自拍大头照、生活照截图等非证件照片,无标准证件照的可至专业证件照拍摄点拍摄。因毕业照片不规范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毕业申请程序
我省自考毕业申请流程:
考生网上提交申请----县(市、区)考办反馈初审结果----考生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填写并交回毕业生登记表----等待终审结果----考生领取毕业证书、登记表,领取时间以当地考办公布时间为准。
五、审核现场疫情防控要求
1.各县(市、区)考办在做好考生“苏康码”查验、疏导分流等防疫工作的前提下,可结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2.考生现场办理业务须注意以下事项:
(1)确保到现场前14天内身体健康,无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等身体症状,并持有“苏康码”绿码;未接触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未到过国内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未有过国(境)外旅居史。
(2)考生在办理业务时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要按当地考办要求,配合做好审核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自觉接受管理。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5月
一、申请时间
2021年6月21日12:00—23日17:00,逾期不予办理。
二、申请方式
毕业生登录“招考资讯网”点击进入自考服务系统—考生报考系统—申请箱—毕业申请栏目中申请毕业。
三、申请条件
1.毕业生须在“招考资讯网”自考服务系统—考生报考系统—档案箱—成绩档案中,专业计划课程成绩(包括:本市成绩并档、外省成绩转档、课程免考等成绩)全部合格。
2.毕业生在申请毕业时个人信息要保证准确无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日期等),如有变动或错误须在规定时间及时修改。
3.本次办理本市成绩并档、外省成绩转档、课程免考、考生信息修改等工作的时间为5月28日12:00—6月3日17:00。
4.毕业生申请本科毕业证书,须持有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5.专科毕业证书与本科毕业证书不能在同一申请时间批次办理。
四、办理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点击进入自考服务系统—考生报考系统—申请箱—毕业申请栏目中申请毕业。
2.办理本科毕业须在系统中上传:
1)本人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文件(PDF格式)。
2)本人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彩色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100KB-200KB,宽高:2105*1487,像素分辨率大于:300dpi)。
3)如专科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与本科信息不符,须上传公安局开具的变更证明或户口本曾用名页面彩色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100KB-200KB,宽高:2105*1487,像素分辨率大于:300dpi)。注:上述情况考生均属于“前置学历不符”,本次毕业证书与学信网信息需要与教育部审核后再与发放和注册。
3.网上操作毕业申请成功并通过审核后,毕业证书全部采用邮寄的方式统一发放(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不再到区自考办领取)。
4.本次毕业证书将于2021年7月底开始陆续邮寄发放。
五、重要提示
1.根据“津价费(2001)244号”文件规定,申请毕业的考生网上须缴纳考试成绩复查费56元。
2.考生领取毕业证书后,须将“考生毕业审批登记表”交由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3.毕业审核工作结束后,天津市自考办将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上传毕业生数据。考生或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
一、网上申请毕业条件及受理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请毕业条件
网上申请毕业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1.考生毕业信息准确无误。
2.本科毕业生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到本人的专科(或以上)前置学历毕业信息,或出示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原件(2001年以前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毕业生),或提供在学信网打印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含)以后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毕业生),备案表须附带二维验证码、验证期至2021年6月底)。持外国学历者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登陆考生自助服务系统
(https://zxks.hljea.org.cn/kszzfw),电子考籍档案中合格课程须与毕业年度现行专业课程设置中的课程代码、课程名称一致。
4.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账户或其它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支付毕业审查费(60元/人/专业)。
(二)时间安排
1.考生须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登陆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申请办理毕业证书。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2021年上半年考生网上申请毕业时间:5月17日-21日,护理学(专、本)科专业网上申请毕业时间:6月2日-4日。
(2)市(地)招考院进行本科前置学历资格登记、审验考生网上提交的免考材料及查收特殊情况材料时间:5月17日-21日。(只受理2021年上半年毕业考生)
(3)市(地)招考院受理省内转考、合档时间:5月17日-21日。
(4)考生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毕业申请系统”,如果提示“申请失败”可与报名招考院联系咨询
(https://zxks.hljea.org.cn/lzk/UploadFile/zkxsbmzcdd.html),市(地)招考院受理时间:5月17日-21日。
(5)经市(地)招考院受理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于6月2日-4日继续在网上申请办理毕业。
二、网上申请毕业流程
1.考生登陆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考频道“自学考试网上毕业申请系统”。
(https://zxks.hljea.org.cn/hljzkbygl/Index.aspx)
2.核对毕业信息。考生必须本人进行信息核对,如提交错误信息申请毕业,按照国家规定,已经颁发的毕业证书不予换发。
3.如信息无误,同时在线付款(付款方式与自学考试网上报考方式相同),即“申请成功”。
4.如登陆后提示“申请失败”,考生按照系统中的提示到报名招考院说明情况,等待处理。
5.经市(地)招考院受理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于第二阶段继续在网上申请办理毕业。
三、注意事项
1.凡2001年(含)以前专科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但未认证的毕业生,须在网上申请办理本科毕业手续前20个工作日在学信网申请认证。学历认证网址:https://www.chsi.com.cn,咨询010-67410388。
2.我省自今年上半年起,免考课程办理由原市(地)招考院线下受理变更为考生在线提交申请。登陆考生自助服务系统,提交免考课程申请并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应材料,待审核通过后,须在线支付免考费(45元/科),缴费截止时间为5月23日24时。
3.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如需修改身份证号信息,在提交完修改信息后应到报名招考院确认,报名招考院按照身份证原件复核无误后进行审查通过。如果考生在办理本科资格审查及免考的同时需要修改身份证号等信息,则需将修改身份证号信息材料一并上交报名招考院,核实无误后,由报名招考院填写《2021年上半年修改自然信息登记表》报送省招生考试院自考处。
4.如果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或相关材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办理毕业的,将延期至2021年下半年再次进行网上申请毕业。
5.考生在网上申请毕业的同时务必留取本人现使用的联系电话,以便相关部门及时联系和通知有关事宜。
6.关于护理学专业毕业申请办法
自2016年下半年办理毕业开始,护理学专业(专、本科)毕业生申请毕业时,必须持有由国家卫计委(或原卫生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审验登记工作按考生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所在地市(地)招考院负责。具体申请办法:申请护理学专业(专、本科)毕业的考生,于5月17日-21日持《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到报名招考院交验证书。
市(地)招考院按证书内容选择省份、输入护士姓名、所在医疗机构、验证码进行查询审验(查验网址:http://zgcx.nhc.gov.cn:9090/nurse),审验真实后,收取证书复印件,标注考号,同时由持证考生本人签署《〈护士执业证书〉真实有效承诺书》(一式两份,市招考院、考生本人各执一份)。《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护士执业证书〉真实有效承诺书》由市(地)招考院长期留存备查。特别说明,护理学专业(专、本)科申请毕业的考生,在初次网上申请期间均为“申请失败”,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招考院登记。各地招考院如在网上审验时查询不到《护士执业证书》信息,应由考生本人说明情况并承担证书不实责任,签署《〈护士执业证书〉真实有效承诺书》后办理自考毕业手续。
此次申请毕业的护理学(专、本)科专业考生的省内合档、身份证号信息修改、替考考生重新申请毕业等事项均须在5月17日-21日进行。市(地)招考院将以上办理事项录入“考籍管理系统”或填表交省招生考试院自考处。市(地)招考院应在6月1日前将省招生考试院筛选出的符合毕业条件、且已交验《护士执业证书》的护理学专业毕业生在“考籍管理系统”中录入《护士执业证书》查验信息,以便该专业毕业生于6月2日-4日顺利申请毕业。
7.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自考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应在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之后进行。考生领取证书的具体时间等待报名招考院通知。领取方式与以往相同,即:考生本人到报名招考院签字领取。
8.《毕业生登记表》与《毕业证书》同时发放,考生应认真阅读《毕业生登记表》说明并妥善保管。按照教育部规定,《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遗失不予补发。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1年5月14日
2021年上半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型考生毕业证书初审工作即将开始,请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及时与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院(招考办、自考办)联系,办理相关事宜。
一、考生申请毕业时间及办法
考生毕业申请、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5月22日9时-5月30日16时,逾期不予补办。
从2019年开始毕业审定费实行网上缴费,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含二学历、高职高专考生),登陆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jleea.com.cn),在“自学考试网上毕业申请”中按照程序申请后并打印《吉林省自学考试考生毕业申请表》,初审通过后网上缴费即可。
二、办理毕业要求
1.申请办理毕业的考生。在网上申请后经系统初审通过的直接缴费即可,不需要上交任何材料,不需要到教育考试机构现场办理。经系统初审未通过的考生,需要到所申请的教育考试机构现场确认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教育考试机构人工初审通过后方可继续进行网上缴费。
2.考生办理毕业需要县(区)教育考试机构进行初审和复核、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复审和复核、以及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终审,终审未通过的考生毕业申请由原审核机构逐级退回,审定费用由原支付方式退回。
3.关于毕业证书领取:考生毕业申请终审通过后,按照县(区)教育考试机构提示要求按时领取毕业证书,如有其他问题请与县(区)教育考试机构联系。
三、申请本科毕业考生前置学历审核办法
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通过申请毕业系统进行前置学历验证。没有通过前置学历认证的考生需要向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含高职院校)上交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
3.毕业证书上的个人信息(姓名、出生日期等)和本人现在身份信息不符的,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是毕业院校弄错的,须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国外毕业证书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省内中外合作办学颁发的毕业证书需提交吉林省教育厅出具的《吉林省中外合作办学学历认证书》原件。
四、收费标准
毕业审定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自学考试毕业审定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吉省价综联[2009]206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44元/生。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5月10日
一、时间安排
(一)5月17日9时—20日17时,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应在网上办理毕业申请,并将相关材料交至本人考籍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二)5月17日—5月22日,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初审工作,并于23日将通过初审的考生档案送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三)5月26日—6月30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毕业生复审、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证书、加盖主考院校和自考委公章、扫描、上报数据等工作。
二、材料准备及有关要求
(一)各盟市应按照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转考、免考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毕业生档案的初审工作,严格把关,认真执行自治区规定的数字签名认证程序,做到审定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人负责。凡不签字、不盖章的考生《毕业审核表》不予复审,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处理。
(二)考生应到考籍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交毕业申请材料,2006年10月以前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除外,凡2006年10月以前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应在试卷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并由初审盟市负责提供试卷,否则不予办理手续。如果2006年10月以前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盟市参加考试的考生,选择其中一个盟市作为毕业申请地并提交相应材料,考生在其他盟市保存的试卷必须由保存方密封后交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不允许考生自带。
(三)考生在申请毕业前,应认真核对个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如发现有误,按照《关于做好全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信息更正的通知》(内招考办〔2019〕23号)(以下简称《信息更正通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更正个人信息;凡专科毕业后,变更过姓名的考生提交材料时须提供户口本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变更过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供 “内蒙古自治区更改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原件至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盟市对证明材料原件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将该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装入考生档案袋内。此类考生最终是否能够毕业,以教育部学信网数据为准。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1年4月25日
Hu Bei
一、申请时间
2021年6月我省自考毕业证实行网上办理,办理工作分两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考生网上申请时间:5月22日~5月28日;
2.信息确认时间:5月24日~5月31日;
3.毕业证网上审核时间:6月1日~6月30日;
二、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毕业:
1.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并在考籍所在地办理注册现场确认手续;
2.申请毕业的准考证下所有合格课程及学分符合申请毕业专业的考试计划;
3.外省转入考生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4.如存在考试违规记录的,已达到推迟毕业年限,并且已重新取得违规课程的合格成绩;
5.申请自学考试本科层次(含专升本、专本连读)专业毕业的须完成前置学历验证。
三、申请毕业所需材料
1.《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有效期限的截止时间应为2021年6月30日以后)及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两面)。身份证原件由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审核完后退还考生。
四、网上申报步骤
1.考生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
(http://219.140.60.48:8096/portal-web/)(建议使用360或者谷歌浏览器);
2.在“考籍管理”页面中,点击页面左侧的“毕业申请”,选择申请毕业专业后,进行基本信息核实。如果考生看不到“考籍管理”页面,说明考生登录的账号对应的注册信息没有完成在籍注册流程,请在申请毕业前完成注册及现场确认等相关操作;
3.在毕业申请中核实基本信息,如果基本信息有误,请在“基本信息维护”中自行修改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层次需要修改的,请考生联系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咨询信息变更事宜;
4.基本信息核实无误后,查看申请毕业专业下所有课程成绩,红色显示的是不合格课程成绩;
5.点击“毕业条件判定”按钮,等待系统自动判定是否符合申请毕业条件。如果符合申请毕业条件,请提交毕业申请并打印《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如果不符合申请毕业条件,系统会提示“不合格”,考生根据系统提示进入课程顶替中看是否有课程可以顶替,对符合顶替规则的课程,考生自行进行顶替操作后再次进行毕业申请;
6.毕业申请提交后,考生按照系统提示的时间,持有关材料到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信息确认由考生本人办理,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正反两面复印件、《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到考籍所在地自考办现场确认申报信息。若考生确实不能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还应提供由考生本人签名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现场确认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7.现场确认信息后,考生或被委托人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上签字确认,被委托人签写被委托人姓名;
8.毕业申请审核状态请考生及时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教试中心函[2017]133号文件的要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右上部分打印本人彩色照片,即考生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现场采集并打印在本人准考证上的电子照片。
2.考生本人或委托人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即视作考生对本人所有的网上申请信息(包括电子照片)确认无误,若因考生本人或者委托人核实的信息错误而造成毕业证未能申办成功或者学信网电子注册信息有误,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申请自学考试本科层次(含专升本、专本连读)专业毕业证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须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前置学历验证。因前置学历问题导致不能毕业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在网上申请过程中,可根据毕业证办理流程向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助学机构、主考院校咨询。
5.各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助学机构、主考院校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来现场办理手续时,务必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疏导分流、通风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01、申请时间
(一)前置学历审核线上申请:2021年5月6日至14日;
(二)更改准考证号线上申请:2021年5月24日至28日;
(三)毕业线上申请:2021年5月24日至28日。
02、规定要求
(一)申请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所有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成绩合格并属同一准考证号,且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
(二)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所有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的成绩合格并属同一准考证号,且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除此之外,还须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要求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查实且信息无误,并通过前置学历审核。
(三)同一准考证号申请第二个专业毕业的考生,须先申请更改准考证号,申请提交后更改即时生效,再使用新生成的准考证号申请毕业。
(四)因专业停考无法提交毕业申请的考生,须先联系准考证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审核毕业条件,审核通过后再申请毕业。
(五)考生提交毕业申请,需缴纳毕业生审定费30元/人(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其它业务办理无需缴纳费用。
(六)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38号)精神,毕业申请经我省审核通过后,须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完成学信网电子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统一颁发毕业证书。
03、提交申请材料
(一)毕业申请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2.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在2021年6月30日后)复印件粘贴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上。
(二)停考专业毕业申请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毕业申请表》;
2.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在2021年6月30日后)粘贴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毕业申请表》上。
04、申请流程
考生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zk.sceea.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提交毕业申请并缴费成功后(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先申请并通过前置学历审核),于5月28日前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申请材料至准考证注册地管理机构公布的邮箱(详见各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相关公告)进行初审,电子材料和文件包均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21.1毕业申请”。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申请、缴费或提交材料任意一项均视为未完成毕业申请。
通过毕业终审且成功完成电子注册的毕业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联系准考证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办理领取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学籍档案(含《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相关事宜。另需通过邮政机要通信专递毕业生档案的考生,可进一步向准考证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详询。
05、注意事项
(一)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应在管理系统的前置学历申请功能中,查询到在申请毕业的准考证下有一条标示为“审核通过”记录的前置学历申请信息,即为完成前置学历审核,否则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前置学历申请审核的流程,以便后续顺利提交本科专业的毕业申请。
(二)考生提交毕业申请前须认真核对考籍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照片),因个人信息不全、错误或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本次毕业审核不通过的,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需通过准考证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申请补全信息,或在更改考籍工作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更改正确后在下次毕业申请期间提交毕业申请。
(三)毕业证书一经学信网注册后,毕业生信息将不可更改。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相关要求,考生因办证核对信息有误,造成毕业证书注册信息错误而影响其就业或造成其它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学籍档案只发放一次,遗失不再补发,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办理毕业证书期间,不受理更改考籍、课程免试、省际转考等业务的申请。
另外,考生的毕业证书若遗失或损毁,可申请办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考生须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毕业申请受理时间内联系准考证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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