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森林防火致家长、学生的公开信

发布于 2021-03-25 08:37 ,所属分类:知识学习综合资讯

亲爱的家长、同学们:

       你们好!

根据《森林法》和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确保生命财产安全及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近期是森林火灾的高发之际,为杜绝各种火灾发生,造福人类,望家长做好孩子的森林防火教育工作与孩子一同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防火禁严期严防火灾的发生。每年的10月1日至第二年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2月1日至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和春耕生产为森林火灾高发期。在森林防火期内,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严禁野外用火,防止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二、进入林区,防火第一,严格做到“十不准”:①不准带火种进入林区;②.不准在林区乱丢烟头、火种;③.不准在林区地边烧田埂;④.不准在林区烧火粪、烧木炭;⑤.不准在林区和林地边烧香纸、放鞭炮;⑥.不准在野外无证用火和小孩玩火;⑦.不准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⑧.不准在林区生火取暖、煮饭;⑨.不准在林区烧荒垦地;⑩.不准在林区烧蜂窝、烧山驱兽。

三、履行好监管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森林火灾等安全教育。家长和子女要互相监督、互相约束,家长要做好子女的表率。

四、文明祭祀。清明节将至纪念先人要文明祭扫、绿色祭扫,通过献一束鲜花、互联网祭祀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开展祭祀活动,严防发生火灾。

 五、密切配合学校传授森林防火等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增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己带头执行,同时教育您的孩子坚决不带火、不玩火提高孩子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禁儿童、学生上山扑火、参与火灾扑救活动,一旦发现火灾立即报警。
 六、凡违反上述规定,随意在林区用火者,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罚款;引起森林火灾未造成严重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另处以罚款,并责令限期更新造林;引发森林大火或故意纵火者,相关部门将严格按“谁烧山谁坐牢”的要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发现山火要立即报告。森林火警:12119
家长朋友们,绿水青山和美丽家园需要我们共同呵护,让我们共同努力,自觉地投身到森林防火的工作中,守护好我们共有的绿水青山、建设好我们共有的美丽家园。把好防火关,安全记心间;筑牢防火线,平安永相伴。
       
祝您和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幸福!谢谢您的配合!

验军小学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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