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指南】2019年景宁畲族自治县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指南

发布于 2021-08-13 20:07 ,所属分类:公务员考试学习资料

2019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


2019年景宁畲族自治县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将于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在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中学举行,为方便广大考生掌握信息,特发布相关笔试指南,望大家仔细阅读,顺利应考。

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19年5月14日

01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2019年5月19日

(一)报考设区的市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的(残疾人职位),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A卷)

*使用A卷的考场为第29考场,与第28考场合并使用一个教室。

(二)报考县级以下机关单位职位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B卷)

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满分均为100分。考前30分钟考生开始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全程封闭,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申论》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纸)指定位置上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只准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件、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每场考试统一发放草稿纸,考后收回。

02

注意事项

1.及时打印准考证,准备好考试用具。考生可在2019年5月13日9时—5月19日17时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k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提前准备好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等其他考试用品用具。

2.提前掌握考点信息。建议考生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合理规划出行时间、线路,提前熟悉考点、考场信息。

3.合理安排出行方式。鉴于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中学考点附近道路狭窄、停车位较紧张,为了避免因拥堵迟到,建议考生合理规划出行方式,尽量选择公交车、自行车或者步行等方式前往考点。同时根据天气预报考试当天可能有雨,自行驾驶机动车辆容易造成交通堵塞,为保障道路畅通,建议由家长或者朋友送考,考生尽量不要自驾前往考点。考场周围有交警进行交通管制,请遵守车辆停放秩序,严禁将自驾车辆驶入考点,严禁在考点附近停放机动车辆,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应当迅速驾离,切勿在考点周边逗留。

4.注意个人安全。特别提醒考生在考试期间注意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饮食安全。


03

考试地点、交通路线及考场安排

1.考试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中学(鹤溪街道鹤川路121号)

2.交通:为了方便考生出行,我县交通部门开通绿色通道,笔试期间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免费搭乘县城公交,其中还配备公务员考试专用车直达考点,专用车有公务员考试专用车标识。专用车停靠点:畲乡大酒店、公交中心站、客运中心站(人民北路),发车时间8:00、8:30

其余车辆按正常路线运营。考生可乘坐5路、10路公交车在人民法院站下车步行至考点,11路车在乌弄湾站下车步行至考点,其余公交车可在实验一小站下车步行至考点。外地考生建议提前一天到景宁,选择距离考点较近的酒店住宿,提前规划好第二天到考点的线路,避免因堵车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到考试。


民族中学考点附近停车场示意图:



3.考场安排:详见民族中学考场示意图和民族中学考点平面示意图


民族中学考场示意图:



民族中学考点平面示意图:


04

考试相关制度规定

(请向下滑动查看)

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场规则

一、应试人员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上。

二、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四、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七、考生应严格按照试卷中的答题须知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八、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

九、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

二十三、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十四、将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修改为:“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

关于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处理的规定

第六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

(五)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其他应给予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抄袭的;

(二)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三)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四)其他应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中央一级招录机关作出处理。报考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作出处理。

第八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方法和标准。

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报考者的违纪违规行为被当场发现的,工作人员应当予以制止或者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收集、保存相应证据材料,如实记录违纪违规事实和现场处理情况,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签字,报送负责组织考试录用的部门。

第十六条 报考者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录用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录用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报考者的;

(四)其他扰乱考试录用管理秩序的行为。


05

其他信息获取

其他考试相关信息请登陆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gning.gov.cn)或扫描下方ErWeiMa畲乡先锋、景宁县人力社保局gongzhong号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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