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初审
1.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须对申请人所填报《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登记表》的信息逐一核实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登记表》“单位初审意见”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作出说明。
初审材料包括:(1)《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登记表》;(2)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学位证明材料;(3)身份证件;(4)其它申请人认为需补充的辅证材料。
2.考生报名时填写的申报单位、印章等信息要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单位名称一致,不能用简称或者俗称。
3.为方便考生报名,各单位可统一出具一份“初审证明”,包含单位内所有初审合格考生,作为附件上传。
(二)考生网上注册及报名
各单位初审后考生登录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sddsj.manage.yxlearning.com/),按照网站要求进行个人注册和报名,同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件、近期免冠照片等)。
(三)复审
省大数据局对考生网上提交材料进行复审,如上传材料不规范,将通知本人尽快修改完善,做到随报随审。
(四)继续教育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作为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之一。各考生所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为本单位考生出具近5年来继续教育情况说明,各考生也可以通过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sddsj.manage.yxlearning.com/)自主开展继续教育学习,缴费截止前完成全部学时任务。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系统以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考生注册时须认真核实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保持通讯设备通畅,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费用
考试费用60元,由考生自行缴纳,考试机构负责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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