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是生活指南·考试周篇 | 诚信应考,做合格的浙大学子!

发布于 2022-06-11 10:59 ,所属分类:在线教育信息快讯


浙大考试周

2022/6/13——2022/6/26


叮咚~秉烛达旦的zju学子们,

欢迎开启“烤柿粥”期末版地图副本!


相比于兵荒马乱的期中考,

半学期后的你是否多了丝沉稳,少了些慌乱?

又或许硬课傍身,正大呼“要寄”?



不管怎样,考试须知不可忘记,

诚信应考还得留心!

下述事项,还望悉知!

祝大家考试必过,超常发挥!



各大学园自习室开放事项

请注意查收~




云峰学园

开放时间:8:30-22:30

房间号:紫云连廊124、125、129、130


蓝田学园

开放时间:8:00-23:00

房间号:蓝一,201、203、205、206、207、蓝田架空层01/02


开放时间:8:00-22:00

蓝一108党员之家;蓝三108党员之家;蓝五111党员之家


丹青学园

开放时间:8:30-22:00

房间号:青1-131、丹3架空层004;青4架空层006、007






考试注意事项


一、及时登录教务系统查看自己的考试信息,除教务系统以外的其他平台显示的考试信息请谨慎参考。


二、参加考试的同学请携带好身份证、学生证、校园卡、中性笔等个人物品。严禁将智能手表和手机等电子产品带入考场!


三、考生应当在规定考试时间开始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按座位表或监考老师指示入座,提前做好考试准备。


四、学生因患病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应及时办理缓考手续。在境外的学生,如因软硬件条件限制无法参加线上考试,也应及时办理缓考手续。


五、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考试的,按缺考论,课程成绩为“缺考”,计入课程学分绩点统计



明礼诚信是立身处世之本,

是走向社会的“通行证”。

诚信考试,

不仅是对学校负责,

更是对自己的未来负责。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学生有违反考场纪律的,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一)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1.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并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影响考场秩序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学生在开卷考试中,携带禁止的资料或者工具的。

(二)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

1.在闭卷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等参加考试的;

2.在考试用桌上或者身体上涂写任何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文字和符号的;

3.违规使用电子工具或通讯工具的;

4.抄袭他人试卷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的;

5.故意将自己试卷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让他人抄袭的;

6.报对答案及传递纸条、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7.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8.借故暂离考场以得到答案的;

9.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答卷答案雷同的;

10.线上考试过程中违规使用网络查阅资料的,或违规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料的。

(三)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1.使用通讯设备及其他工具发送、接收考试相关内容的;

2.出现两次以上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的。

(四)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组织作弊的;

2.窃取试卷的;

3.篡改分数的;

4.替他人参加考试或让他人代替考试的;

5.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的;

6.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

(五)除以上四项列举的情形之外,学生有其他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诚信+百分百信心+努力


世界上没有困难的考试周


只有勇敢的zjuer




云峰学生会融媒体文化与推广中心

图 | 蒋招衢 胡博雅

文 | 金健鹏郑璇

审核 |虞睿俞薇

部分图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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