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体教融合示范区试点建设创新开启

发布于 2022-06-21 16:43 ,所属分类:在线教育信息快讯

“体教融合”

为营造全社会、重视青少年体育的良好氛围,强化体教融合示范引领,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我省将在全省统筹开展体教融合示范区试点建设。5月26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体育局、省教育厅联合印发《湖北省体教融合示范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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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鄂体〔2021〕69号),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作用,建立以县(市、区)为主体的体教融合示范区,推进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通过“教会、勤练、常赛”的方式,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省体育局负责人表示,通过《方案》的实施,要在全省努力构建更高水平的青少年体育服务保障体系和更高质量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做到校内校外相融、教师教练相融、教本教案相融、锻炼训练相融、场地场馆相融、赛制赛事相融,真正让校内体育实起来,校外体育活起来,后备人才培养阵地强起来。

按照《方案》要求,试点建设实施工作将坚持三大原则。

一是坚持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强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形成各方协同共进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示范县(市、区)综合承载改革功能和典型示范作用,统筹推进体教融合。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先行。强化县(市、区)的主体作用,集中力量破除体教融合的体制机制障碍、政策壁垒,不断探索体教融合的实现途径。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力求实效。强化分类指导、彰显特色,紧扣体教融合6项重点任务,紧密结合示范试点地综合实际,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本次试点工作将于2022年5月至2024年4月期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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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体校、学校、社会组织三大阵地打造青少年体育发展新格局
我省体教融合示范区试点建设,以12个县(市、区)作为实施主体,由省体育局遴选12个局属相关单位、省教育厅组织相关高校,对口帮扶示范试点建设地。通过试点,巩固体校、学校、社会组织三大阵地,促进青少年健康素养,完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推进教师教练相融、教本教案相融、锻炼训练相融、场馆场地相融、校内校外相融、赛制赛事相融,基本形成体系健全、制度完善、协同育人、融合发展的青少年体育发展新格局,在体教融合制度和模式创新上为全省提供可借鉴复制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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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要求,试点建设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湖北省体教融合相关政策,深化体育和教育改革,同步规划体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区域发展布局相适应,重点聚焦以下方面先行先试。


一是出台示范县(市、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示范试点建设地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体育、教育基础,紧扣试点任务,突出“一地一品”,系统编制好示范区试点建设整体方案。试点方案应包括试点思路、试点内容、预期效果、保障措施、进度安排等内容,明确试点任务和各试点项目的实施周期和进度安排,重点聚焦健康促进、师资、场地、竞赛和后备人才培养等体教融合关键领域先行先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夯实体教融合发展基础。支持本地区学校新建、改扩建体育场地设施,将乡村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同步纳入乡村振兴规划。建立健全运动风险防控体系,制订适合本地区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指导意见或工作方案,探索建立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和处置机制。


三是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鼓励中小学积极研发校本体育课程,建立学校代表队,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全员参与的体育竞赛,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完善体育教师补充机制,每个学校至少设立1个专(兼)职体育教练员岗位;研究制定 “体育后备人才、拔尖人才升学保障政策”,支持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立高水平运动队,布局3一5个我省传统优势项目,按照对口升学、就近入学的原则,每个项目至少布局6所小学、3所初中、1所高中,相关学校每年级布局1个体育班,坚持“学训并重,文体双优”教学理念,切实解决学生体育技能特长培养衔接问题。将本地特色体育项目纳入学校体育课程体系,落实师资、课时、器材、场地设施等,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以上本地特色体育项目赛事活动。


四是深入推进体校改革。推动建立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不少于1个。将体校义务教育适龄学生的文化教育全部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配齐配足配优文化课教师,加强教育教学管理。鼓励体校与中小学加强合作,采用跨校走教、共享教师、送教跟读、独立办班等方式,为青少年运动员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创造教育条件,不断提高其文化教育水平。


五是扶持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发展。鼓励依托学校、体育场馆、体育中心、体校、社区、青少年宫等积极创办创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注册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鼓励青少年俱乐部积极参与学生体育兴趣培养和体育技能培训,到2023年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达到30家。


六是健全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建立健全与省市青少年学生赛事体系有机衔接的县(市、区)级青少年学生体育赛事体系,完善和规范学生体育竞赛制度,实行分级办赛,分类管理,丰富赛事项目设置,畅通青少年学生有序参赛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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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县(市、区)率先试点
根据《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鄂体〔2021〕69号),综合考虑区域发展、项目布局、建设基础、改革动力等因素,我省确定12个县(市、区)开展体教融合示范区试点建设,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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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举措保障试点建设

《湖北省体教融合示范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不仅明确了试点建设总体要求、主要目标、试点对象、试点任务和试点步骤,还要求实施六大举措,全力保障试点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01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落实主体责任,示范试点建设地要做好区域内建设试点组织实施工作,将试点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事、责任到人;全面落实省体育局、省教育厅与试点建设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共建协议,并及时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负责体教融合示范区试点建设的政策统筹和工作推进。




02

二是加强经费保障。

省每年安排各体教融合示范县(市、区)试点建设地专项资助经费。各示范试点建设地要设立体教融合专项经费,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经费预算,优先安排体教融合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优化配置,强化薄弱环节。积极探索通过社会化、市场化运作,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体教融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03

三是建立帮扶机制。

省体育局遴选12个局属相关单位对口帮扶示范试点建设地,建立省优秀运动队教练员、运动员进校园、进社区制度,现役省队运动员每年要在学校或社区开展一定时间的科学健身和业余训练指导服务。省教育厅组织省内开设体育教育专业的高校对口帮扶示范试点建设地,指导基层基础性工作。




04

四是加强督查评估。

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制订评估标准体系与督导评估方案,组织开展中期评估、绩效跟踪、期末绩效评价以及重点任务专项评估,对改革的实施情况、试点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评估,示范试点建设地要编制改革问题清单、政策清单,逐一落实。




05

五是实行动态管理。

省体育局、省教育厅根据各地改革成效和评价结果,动态调整示范试点建设地。对工作推进不力、改革力度不大、示范作用不强的示范试点建设地,将终止合作协议,择优替换。




06

六是强化总结推广。

示范试点建设地通过深化改革探索出的经验办法,应及时向上级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在省域内复制推广。具有重大示范效应的改革举措,由省体育局、省教育厅按程序报批,在全国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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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建设两年内分五步走

《湖北省体教融合示范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对试点建设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计划在2022年5月至2024年4月期间,分五个阶段稳步推进方案实施。


01

第一阶段(2022年5月至8月)

示范试点建设地根据试点任务,结合实际、科学谋划,制定工作方案;




02

第二阶段(2022年9月至12月)

示范试点建设地根据试点工作方案,推进体教融合相关工作先试先行;




03

第三阶段(2023年1月至4月)

对示范试点建设地工作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发现问题,总结经验;




04

第四阶段(2023年4月至12月)

根据中期评估情况,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形成切实可行的体教融合经验;




05

第五阶段(2024年1月至4月)

开展总结评估,择优选择示范试点建设地,召开全省体教融合现场会,交流试点经验,在省域内复制推广。


来源:湖北省体育局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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