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体教融合示范区试点建设创新开启
发布于 2022-06-21 16:43 ,所属分类:在线教育信息快讯
“体教融合”
为营造全社会、重视青少年体育的良好氛围,强化体教融合示范引领,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我省将在全省统筹开展体教融合示范区试点建设。5月26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体育局、省教育厅联合印发《湖北省体教融合示范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试点建设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湖北省体教融合相关政策,深化体育和教育改革,同步规划体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区域发展布局相适应,重点聚焦以下方面先行先试。
一是出台示范县(市、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示范试点建设地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体育、教育基础,紧扣试点任务,突出“一地一品”,系统编制好示范区试点建设整体方案。试点方案应包括试点思路、试点内容、预期效果、保障措施、进度安排等内容,明确试点任务和各试点项目的实施周期和进度安排,重点聚焦健康促进、师资、场地、竞赛和后备人才培养等体教融合关键领域先行先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夯实体教融合发展基础。支持本地区学校新建、改扩建体育场地设施,将乡村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同步纳入乡村振兴规划。建立健全运动风险防控体系,制订适合本地区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指导意见或工作方案,探索建立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和处置机制。
三是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鼓励中小学积极研发校本体育课程,建立学校代表队,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全员参与的体育竞赛,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完善体育教师补充机制,每个学校至少设立1个专(兼)职体育教练员岗位;研究制定 “体育后备人才、拔尖人才升学保障政策”,支持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立高水平运动队,布局3一5个我省传统优势项目,按照对口升学、就近入学的原则,每个项目至少布局6所小学、3所初中、1所高中,相关学校每年级布局1个体育班,坚持“学训并重,文体双优”教学理念,切实解决学生体育技能特长培养衔接问题。将本地特色体育项目纳入学校体育课程体系,落实师资、课时、器材、场地设施等,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以上本地特色体育项目赛事活动。
四是深入推进体校改革。推动建立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不少于1个。将体校义务教育适龄学生的文化教育全部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配齐配足配优文化课教师,加强教育教学管理。鼓励体校与中小学加强合作,采用跨校走教、共享教师、送教跟读、独立办班等方式,为青少年运动员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创造教育条件,不断提高其文化教育水平。
五是扶持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发展。鼓励依托学校、体育场馆、体育中心、体校、社区、青少年宫等积极创办创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注册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鼓励青少年俱乐部积极参与学生体育兴趣培养和体育技能培训,到2023年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达到30家。
六是健全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建立健全与省市青少年学生赛事体系有机衔接的县(市、区)级青少年学生体育赛事体系,完善和规范学生体育竞赛制度,实行分级办赛,分类管理,丰富赛事项目设置,畅通青少年学生有序参赛的渠道。
12个县(市、区)率先试点
《湖北省体教融合示范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不仅明确了试点建设总体要求、主要目标、试点对象、试点任务和试点步骤,还要求实施六大举措,全力保障试点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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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落实主体责任,示范试点建设地要做好区域内建设试点组织实施工作,将试点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事、责任到人;全面落实省体育局、省教育厅与试点建设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共建协议,并及时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负责体教融合示范区试点建设的政策统筹和工作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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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加强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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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建立帮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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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加强督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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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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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强化总结推广。
试点建设两年内分五步走
《湖北省体教融合示范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对试点建设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计划在2022年5月至2024年4月期间,分五个阶段稳步推进方案实施。
01
第一阶段(2022年5月至8月)
示范试点建设地根据试点任务,结合实际、科学谋划,制定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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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2022年9月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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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2023年1月至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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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阶段(2023年4月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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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阶段(2024年1月至4月)
来源:湖北省体育局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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