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立招生机构
招生学校成立包括校领导、中层干部、专业教师、教练、纪检干部在内招生领导小组。制定严密的招生方案,明确职责、流程、录取标准及工作要求等。
2. 审核项目及计划
根据学校申请,结合学校传统项目和办学特色,由市教育局统一审批特长项目并下达特长生招生计划(含分项目招生计划,招收的特长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如学校个别项目招收人数不满,必须由学校向市教育局递交书面报告,审核同意后,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项目之间进行微调。
3. 招生方案报备
招生学校的招生方案应报市教育局备案,招生方案包含以下内容:招生领导机构名单、招生项目及分项目计划、评委组成及人数、录取标准、测试内容及评分细则、测试方式、测试时间及地点等。
4. 公布招生方案
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于5月8日报长沙市教育局学生工作处和基础教育处审定。各校招生方案经审核批准后,由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学校招生项目。招生学校于5月12日在本校网站或校内醒目位置公示特长项目、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测试方式、录取标准等。
5. 接受学生报名
具备特长生报考条件的学生自主选择学校,凭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在5月14日-18日到高中招生学校报名。同一名学生多校报名的,必须在报名学校登记“原件在某某学校”。
6. 遴选专业评委
招生学校要建立评委库,必须包括校内、校外专业教师。特长测试时,评委随机从评委库中抽取。每个项目评委必须为单数(5个或7个),由校内教师和校外教师共同组成,其中校内(含集团内)教师占比不超过60%。测试前,评委不得与学生见面,且必须封存手机。
7. 开展专业测试
5月20日-23日,高中招生学校组织专业测试。学校应告知学生测试时间、测试项目、测试地点、测试内容、评分标准、录取标准等。测试时,学生分项目编号,评分表上只体现序号。分项目测试,测试过程中学生只报序号,不得报姓名和学校等信息,不得穿校服测试。每个项目测试全过程、全方位录像,测试结束后将录像资料硬盘交学生工作处查验(保存期1年)。
8. 公布测试成绩
每个专业项目测试结束后,招生学校必须当场公布测试成绩,并告知学生及家长。专业测试有多个项目的,需公布分项目成绩及总成绩。
9. 组织资质认定
招生学校于5月24日将通过专业测试、拟入围但无相应获奖证书的学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学生工作处。5月29日,市教育局对通过高中学校专业测试拟入围但没有相应资质的初中毕业生统一组织专业特长测试并予以公示。(具体安排和测试地点另行公布)。资质认定合格方可参与学校特长生预录。
10. 审核入围名单
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特长生测试成绩确定特长生拟入围名单(不得超过本校特长生计划的200%),并按专业和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招生学校将拟入围名单,按照《2021年长沙市城区具备特长生资格学生花名册》造表,连同学生的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校特长生入围名单公示材料于5月31日-6月2日报市教育局学生工作处进行资格审定(未按时上报者作弃权处理)。招生学校拟入围名单审定无误后,市教育局中招办于6月11日在长沙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
11. 确定预录名单
7月3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下达以后,学校根据录取标准进行预录,预录名单必须在市教育局中招办公示的入围名单中产生,要认真核查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校与学生和家长签订《预录承诺书》,并于7月4日下午5:00前将《2021年长沙市城区特长生预录花名册》(纸质、电子表格各一份)和《2021年长沙市城区特长生预录承诺书》报市教育局学生工作处审核。每名学生只能与1所学校签订《2021年长沙市城区特长生预录承诺书》,不得重复填报和录取。审核通过后,市教育局中招办于7月10日在长沙教育信息网公示预录名单。
12. 正式录取
7月中旬,市教育局中招办予以正式录取。已被录取的特长生网上所填报志愿无效,不能参与其他高中学校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