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真题每日一练(行政法)

发布于 2021-08-08 13:30 ,所属分类:试题库考试资料大全


01

真题

行政法(2014 卷4 第7题)26分

材料一(案情):2012年3月,建筑施工企业原野公司股东王某和张某向工商局提出增资扩股变更登记的申请,将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变更为800万元。工商局根据王某、张某提交的验资报告等材料办理了变更登记。后市公安局向工商局发出10号公函称,王某与张某涉嫌虚报注册资本被采取强制措施,建议工商局吊销原野公司营业执照。工商局经调查发现验资报告有涂改变造嫌疑,向公司发出处罚告知书,拟吊销公司营业执照。王某、张某得知此事后迅速向公司补足了600万元现金,并向工商局提交了证明材料。工商局根据此情形作出责令改正、缴纳罚款的20号处罚决定。公安局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召开协调会,形成3号会议纪要,认为原野公司虚报注册资本情节严重,而工商局处罚过轻,要求工商局撤销原处罚决定。后工商局作出吊销原野公司营业执照的25号处罚决定。原野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材料二:2013年修改的《公司法》,对我国的公司资本制度作了重大修订,主要体现在:一是取消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限额,二是取消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三是取消货币出资比例限制,四是公司成立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公司的认缴出资额、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


2014年2月7日,国务院根据上述立法精神批准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从放松市场主体准入管制,严格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和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推进公司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改革和配套监管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答题要求:1.无本人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不得分;2.观点明确,逻辑清晰,说理充分,文字通畅;3.请按提问顺序逐一作答,总字数不得少于600字。


【问题】

1.材料一中,王某、张某是否构成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对在工商局作出20号处罚决定前补足注册资金的行为如何认定?


2.材料一中,市政府能否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要求工商局撤销原处罚决定?


3.材料一中,工商局做出25号处罚决定应当履行什么程序?


4.结合材料一和材料二,运用行政法基本原理,阐述我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主要意义。



02

解析



1.材料一中,王某、张某是否构成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对在工商局作出20号处罚决定前补足注册资金的行为如何认定?


参考答案

根据修订前的《公司法》的规定,王某、张某的行为{构成}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王某、张某在工商局作出20号处罚决定前得知此事后迅速向公司补足了600万元现金,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7条的规定,这属于二人对违法行为的纠正,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说理性分析:{仅供参考,不代表答题标准} 题目案情发生在2012年3月,2013年12月28日《公司法》修订,因此本案还应{适用于修订前的《公司法》}。修订前的《公司法》第199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题目中,王某、张某二者提供虚假验资报告取得公司变更登记,二者的行为构成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在工商局作出20号处罚决定前得知此事后迅速向公司补足了600万元现金,系对二人违法行为的纠正。2021年7月15日起修正实施的《行政处罚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根据上述法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这一纠正行为在实施处罚时可以作为处罚重要考虑情节。王某、张某二者在工商局作出20号处罚决定前得知此事后迅速向公司补足了600万元现金,属于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2.材料一中,市政府能否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要求工商局撤销原处罚决定?


参考答案

市政府{不能}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要求工商局撤销原处罚决定。


说理性分析:{仅供参考,不代表答题标准} 市政府不能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要求工商局撤销原处罚决定。原因有两个方面:1、一方面会议纪要作为{内部性}很强的行为去处理当事人重大权益是{违法}的。该会议纪要认为原野公司虚报注册资本情节严重,而工商局处罚过轻,要求工商局撤销原处罚决定,因此该会议纪要对当事人的权益产生实质性影响,通常只是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当事人不能去陈述和申辩,因此是违法的。2、另一方面,用会议纪要形式要求工商局撤销原处罚决定{涉嫌侵犯工商局的职能}。2021年7月15日起修正实施的《行政处罚法》第76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行政机关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不及时立案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理。”根据上述法条,该规定严格限定了上级行政机关的职权,对适用的情形作了严格限制,市政府以会议纪要形式撤销原处罚决定是不恰当的。


3.材料一中,工商局做出25号处罚决定应当履行什么程序?


参考答案

工商局做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在性质上属于行政处罚,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应适用{听证程序}。


说理性分析:{仅供参考,不代表答题标准} 2021年7月15日起修正实施的《行政处罚法》第63条第1款第(三)项规定“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根据上述法条,工商局作出吊销原野公司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应适用听证程序。


4.结合材料一和材料二,运用行政法基本原理,阐述我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主要意义。


参考答案

(1)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可以卸载政府不必要的职能和权力,减少政府{过度干预}市场和企业的自主经营,有利于建设{有限}政府;(2)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放松市场主体{准入门槛},为市场主体和企业松绑,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和企业的积极性,激发市场活力,有利于建设{服务}政府;(3)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规范政府在公司登记中的行政行为,约束行政机关在登记中的权力,{防止权力滥用},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有利于建设{廉洁}政府;(4)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机关的{办事效率},强调公司登记中的服务和便民,极大方便公众和企业办事,实现行政权力有效运行,有利于建设{效能}政府;(5)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现市场主体的{宽进严管},放掉不该管的权力,加强监管权力,加强行政机关在市场主体管理上的严格责任,形成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有利于建设{责任}政府。




距主观考试考仅7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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