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解读】5. 什么是公务员的职级,职级序列如何设置?

发布于 2021-08-13 20:14 ,所属分类:公务员考试学习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中第一部基础性法律。自实施以来,对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颁布,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为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修订后的公务员法,我们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问答》中选登部分内容,一起来学习吧!

什么是公务员的职级,职级序列如何设置?


公务员法第十九条规定,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具有领导职责。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履行领导职责,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履行职责。担任领导职务且兼任职级的公务员主要按照领导职务进行管理,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一般由所在机关进行日常管理。


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从实际情况看,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都设有领导职务,管理上有共性,统一适用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对不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由于不同类别的工作特点、履职内容、工作要求等各有特点,需要结合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各自特点和管理需要,分别设置职级序列。


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这一规定明确了职级设置的最高层次为厅局级。职级设置的最高层次与原非领导职务的设置一致,有利于改革前后制度的衔接。要注意不能把职级层次与领导职务层次相等同,准确把握职级的属性和定位,职级主要与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挂钩,公务员晋升职级,不改变工作职位和领导指挥关系,不享受相应层次领导职务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


公务员法第十九条还规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共12个职级层次。职级名称部分借用了非领导职务名称,主要考虑原非领导职务名称沿用时间比较长,为人们所习惯,将其调整为职级名称,易于接受,有利于增强公务员的职业荣誉感,也有利于制度的过渡衔接。与原非领导职务序列相比,职级序列在县处级、乡科级分别增加了2个层次。增加台阶,拓展晋升空间,重在强化职级的持续激励作用。根据《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设置管理办法(试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设置管理办法(试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总监、二级总监、一级高级主管、二级高级主管、三级高级主管、四级高级主管、一级主管、二级主管、三级主管、四级主管、专业技术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督办、一级高级主办、二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四级高级主办、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级行政执法员。两类公务员都是11个职级层次,但最高职级、最低职级的设置有区别。



为什么修订后的公务员法要强化公务员的政治属性和定位?


公务员法第二条规定,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公务员队伍是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的重要来源,公务员队伍建设事关整个干部队伍建设的成效,事关党的执政能力、执政基础、执政地位。因此,强化公务员的政治属性和定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明确公务员的政治属性和定位,目的是突出公务员的政治性、先进性、示范性要求,强调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历史使命、家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把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规定与党章对党的干部的规定一致起来,增强公务员的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


(1)规定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律中首次明确了公务员和党的干部队伍之间的关系,实现了公务员工作与党的干部工作的贯通。这就要求,公务员必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各级机关必须从严管理公务员,让公务员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公务员工作放在干部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动。


(2)规定公务员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阐明了公务员在党和国家事业中的职责定位和使命任务。公务员肩负着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的历史重任,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这就使公务员既有职业归属感、自豪感,更有责任感、使命感。


(3)规定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具体运用。毛泽东同志指出,“我们一切工作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党的干部必须做人民公仆,忠诚于人民,以人民忧乐为忧乐,以人民甘苦为甘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这就让公务员深刻认识来自人民、服务人民的职业要求,把牢职业定位、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让人民满意的价值追求,弘扬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作风,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公务员法对公务员政治属性的规定,与公务员的条件、义务、考核、监督、惩戒、培训等管理中突出政治标准、明确政治要求是内在统一的。这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对公务员的从严管理,在学习和工作中,要结合起来、贯通起来理解。



来源合肥先锋
编辑:黄松敏
责任编辑:张晓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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