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茄子溪中学关于学生手机管理实施办法

发布于 2021-03-28 00:04 ,所属分类:在线教育信息快讯

 为防止学生沉迷网络和游戏,保护学生视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2021年2月1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我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广泛征求学生、班主任(科任教师)、校级家委会的建议,制定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实施办法。具体如下:


一、实施原则:


限制携带、分类管理、实施举措、堵疏并举、创新试点


二、分类管理办法:


(一)走读生和短住读学生(德育处)


1.原则上非必要不携带手机带入校园,若因担心上放学途中安全问题,只能携带老年机或不具有上网功能的手机;

2.因安全问题,学生确需携带老年机或不具有上网功能的手机带入校园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原因、时限、手机品牌和型号等),班主任签字后,德育处同意后方能携带;学生携带手机需要德育处统一贴上标识,以便管理。

3.经过同意携带学生应将携带老年机或不具有上网功能的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学校(校园)。

4.保管方式:进校前,经过同意携带学生应将手机储存在后校门设立的43个班级保管箱中(安稳办负责监管学生存放、领取)。

5.在保管期间,若非保管人主观责任造成携带老年机或不具有上网功能的手机遗失,不得要求赔偿。


(二)长住读学生(德育处、住读部)


1.提倡不使用手机。若因联系家人方便的,使用座机;

2.学生确需携带老年机或不具有上网功能的手机带入校园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经过德育处同意后方能携带;学生携带手机需要德育处统一贴上标识,以便管理。

3.在周日下午2点前,长住读生将携带老年机或不具有上网功能的手机交由生活教师统一保管,禁止带入寝室,禁止带入教室;

开放时间:每周六下午6点至周日中午12点

4.在保管期间,若非保管人主观责任造成携带老年机或不具有上网功能的手机遗失,不得要求赔偿。


(三)美术生(教导处、年级组长)


美术生训练时需要手机,由美术教师和班主任提前向教导处申请在限制区域、限制时间内使用。由班主任和美术教师共同处理手机发放、收集。


三、实施举措


(一)时间要求(德育处、班主任、生活教师)


1.走读生和短住读生上学期间不使用手机(周日下午六点至下周五回家前),家长可以准许学生周末限制性使用手机(建议周末最多两次,每次不超过30分钟)。

2.长住读生坚持上学期间不使用手机,生活教师可以准许学生周末在寝室限制性使用手机(领取每周六下午6点至周日中午12点,每次不超过30分钟并在寝室使用)。

3.各班主任根据本管理办法,在班级做好积极引导,树立榜样,达到激励先进。每学月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二)惩罚办法(德育处、教导处)


1.走读生违规携带和使用手机情况,录入学校手机违规使用登记系统,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视情况轻重,给予校级处分,并通报批评;

2.住读生违规携带和使用手机情况,除了可以参照走读生处理办法执行外,将勒令走读直至开除住读部等处分;

3.美术生违规携带和使用手机情况,除了可以参照走读生处理办法执行外,还将勒令停训直至开除训练等处分;

4.若因违规使用手机,屡教不改者、顶撞老师者、造成恶劣影响者将受到开除学籍处分。

5.处理办法



牵头处室:德育处

协调处室:教导处  后勤处

监督落实:德育处、教导处、年级组及班主任


四、创新试点


各年级推选1或2个班级,创建“无人携带手机”班级。根据运行情况和效果,适时推广经验。


重庆市茄子溪中学德育处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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