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第二章背诵版知识点Day5
发布于 2021-03-30 07:06 ,所属分类:在线教育信息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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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第二章:增值税
知识点十:视同销售
(一)视同销售货物(代销、不同机构移送;自.委用于集体个人;自.委.购用于投、分、送)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受托方收取的代销手续费,按现代服务6%征收增值税。)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①向购货方开具发票;②向购货方收取货款),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受货机构的货物移送行为有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则应由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二)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无偿提供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示】纳税人出租不动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视同销售服务。
知识点十一:混合销售与兼营
(一)混合销售: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
如何处理:看纳税人主业务: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其他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自2017年5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13%)和建筑服务(9%或按甲供工程选择简易计税征收率3%)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二)兼营行为:是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包括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如何处理:分别核算,分别使用税率或征收率,否则从高适用税率和征收率。
【单选题】(2019年)下列各项中,应视同销售货物或服务,征收增值税的是( )。
A.王某无偿向其他单位转让无形资产(用于非公益事业)
B.某公司将外购饮料用于职工福利
C.某建筑公司外购水泥发生非正常损失
D.个人股东无偿借款给单位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应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选项BCD,不视同销售,无须缴纳增值税。
【单选题】(2018年)2019年5月,某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灾区无偿提供运输服务,发生运输服务成本2万元,成本利润率10%,无最近同期提供同类服务的平均价格,当月为A企业提供运输服务,取得含税收入5.5万元。该运输公司当月上述业务的销项税额为( )万元。
A.0.45
B.0.50
C.0.77
D.0.55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为灾区无偿提供运输服务,不属于视同销售,不计算销项税额。自2019年4月1日起,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税率为9%。
该运输公司当月的销项税额=5.5÷(1+9%)×9%=0.45(万元)
【单选题】(2016年)下列业务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的是( )。
A.单位无偿向其他企业提供广告服务
B.单位无偿为其他个人提供交通运输服务
C.单位无偿为关联企业提供建筑服务
D.单位以自建的房产抵偿建筑材料款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抵偿债务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属于特殊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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