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安徽省宣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于 2021-03-30 15:29 ,所属分类:在线教育信息快讯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就2021年度安徽省宣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2021年安徽省宣城中学公开招聘学科教师11名(具体见附件1)。其中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者证书编号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3月29日及以后出生);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及代码均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见附件2)等进行设置,考生所学专业如不属于上述专业目录,可以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关新旧专业对照表进行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由宣城市教体局与宣城中学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宣城中学网(www.xczx.net.cn)、宣城教育体育网(http://edu.xuancheng.gov.cn/)、宣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xuancheng.gov.cn/)等相关网站统一发布。其他后续相关信息将陆续在宣城中学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2日—2021年4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邮件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xczx3033050@163.com。
报名咨询电话:0563—3033050
2.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2021年安徽省宣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3)学历、学位证书(2021应届毕业生暂提供学生证);
(4)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5)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人员提供)。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六类材料均需提供清晰彩色扫描件,按照材料顺序生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统一为“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报名邮箱。
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
3.资格初审
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信息于2021年4月26日在宣城市教体局、宣城中学网站公布。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于4月28日-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宣城中学校长办公室(图书楼五楼)领取笔试准考证,并现场现金缴纳笔试费用。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时一并提供下列材料,笔试结束后不再受理。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宣城市教体局、宣城中学网站上向社会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增加2分(为折算前)。
(2)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经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
(2)报考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确认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3)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85%,含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教材分析与处理能力;《教育综合知识》占15%,含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
笔试范围以安徽省教育厅统一发布的《安徽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为准(详见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xwzx/tzgg/40404689.html)。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21年4月30日上午 9:00—11:30 。
笔试地点:设在宣城中学,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以上安排将根据防疫工作最新要求,如笔试时间有调整等其他需补充事项,将在宣城市教体局、宣城中学网站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2.笔试成绩公布
考生笔试成绩在2021年5月上旬在宣城中学网站上发布。
(四)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入围专业测试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只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宣城市教体局、宣城中学网站上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即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公示结束后,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该岗位专业测试人选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项在宣城市教体局、宣城中学网站提前公告。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等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纸质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且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参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申报加分审核材料,2021年服务期满且截至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待发”等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在2021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今年毕业教育类研究生可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及提供“本人在2021年7月31日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宣城中学会同宣城市人社局、宣城市教体局组织实施。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测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宣城中学网站公告。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宣城中学网站上公布。
计算公式: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最终成绩相同,则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得分高者优先。若以上成绩均相同,则采用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人员的确定亦照此规定执行。
(七)体检考察
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在宣城市纪委监委驻宣城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现场监督下进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宣城中学网站上公布。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在宣城市教体局、宣城中学网站公示七天。
(九)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实施方案》由宣城市教育体育局、宣城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63-3033050 宣城中学
0563-3033022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63-3033045 宣城市纪委监委驻宣城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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